广钢新城城市综合体地块3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 截止时间:
- 招标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招标地区: 广东省
- 招标产品: 信息共享平台
- 所属行业: ;其他工程;网络设备;
广钢新城城市综合体地块3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20-440103-70-03-098444)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大成地产有限公司现对广钢新城城市综合体地块3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钢新城城市综合体地块3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项目代码:2020-440103-70-03-098444
二、招标单位:广州大成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 游工 联系电话:020-81359482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657号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叶工 联系电话:020-66341022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1561896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芳村大道1号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3720平方米,其中首层园建约6100平方米,绿化约3140平方米;二层园建约2600平方米,绿化约230平方米;三层及塔楼天台花园合计约460平方米。整个园林工程包括园建(含海绵城市透水铺装)、给排水、景观照明、绿化种植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1招标内容、规模:本标段工程范围为广钢新城城市综合体地块3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沥青路面、地面铺装、树池(含异形树池)、树池坐凳、景观旱喷、标识景墙、LOGO标识、雕塑、景观小品、廊架、汀步、排水沟、成品坐凳、成品花箱、石桌、吧台、木平台、木坐凳、室外给排水、屋顶花园、景观照明、海绵城市相关工程、种植土回填及绿化种植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穿孔铝板装饰柱不在招标范围内)。
2.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0846028.6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311494.35元,暂列金人民币855537.20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 时 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 月 日 时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关于发布最新的“新数字交易平台操作指引”。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 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5、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6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注: 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登记的信息为依据。
(1)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2)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600万元或以上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内业绩登记的信息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库内业绩登记的信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建立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息登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登记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9、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大成地产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81359482
地址: 广州荔湾区花地大道南657号C2栋401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 标 单 位:广州大成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1)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 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 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声明:
版权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必联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客服电话:400-060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