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ts1a2300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锋梁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振威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7
公告正文
中央储备粮上海直属油库有限公司建仓项目一期物料输送及清理MEC工程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QTS1A230009)
发布时间:2023-04-26 16:24:18
一、招标条件
    
  
中央储备粮上海直属油库有限公司建仓项目一期物料输送及清理MEC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QTS1A230009 )
  
,已由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  (
《关于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
(中储粮〔2021〕239号)
) ),资金来源为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央储备粮上海直属油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央储备粮上海直属油库有限公司建仓项目一期物料输送及清理MEC工程,主要建设总仓容量20万吨浅圆仓配套所需的部分物料输送、杂质清理、杂质打包码放MEC工程。
2.2招标范围:建仓项目一期部分物料输送、杂质清理、杂质打包码放所需的机械、电气、控制设备(简称MEC)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图纸规定范围内的输送设备、杂质清理及打包码放、除尘系统、轴承测温系统、自动控制系统(接至1#控制室),设备预留、预埋、洞口封堵等工作,生产电视监控系统的深化设计,根据深化设计完成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空载和有载调试、功能担保测试以及验收、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期后进行的所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要求”。
  
    招标暂估金额:
    
173400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吕四港)西港池根部后方陆域北侧。
  
    其它说明: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备制造周期120天,设备安装周期60天(实际设备安装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仅在2023年06月30日前投标且投标人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时方可提供2019、2020、2021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能常驻现场进行工作协调;另须提供投标人为拟派的项目经理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一年(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的社保证明。
3.5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竣工验收合格并成功运行6个月(含)以上(以投产合格证书或试车验收证书时间为准)的散料输送规模在1000t/h及以上的MEC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机械、电气设备供货和安装)的业绩,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业主出具的符合产能要求的投产合格证书或试车验收证书,业主提供的投产或试运行成功6个月及以上的相关材料等复印件)。仅为MEC设备供货或者仅为MEC安装工程的非总承包(设备供货+安装)项目业绩不能作为有效业绩。提供联合体业绩的以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范围为准。
3.6投标人应提供主要设备(斗式提升机、刮板输送机、除尘器、闸阀门、清理筛、散料秤)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供应设备签订的授权函。
3.7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无效。
3.8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违法违规,无不良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十二、承诺书(一)无不良记录声明”)。
3.9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书,确保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格式详见第八章“十二、承诺书(二)投标文件真实承诺书”)。
3.10投标人未被中储粮系统列为不良信用企业名单(以最新颁布的不良信用名单为准)。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3.11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个,联合体其中一方须为主要设备(组合清理筛)生产厂家,另一方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4-26 17:00:00 - 2023-05-08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www.bcactc.com   
     招标文件是否收费:    是   
     招标文件收费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其它说明:   
1、招标文件购买费用请汇款至: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账号:30206098003052(此账号仅在本项目中适用)。
2、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后,请登录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注册,完善开票信息;如已注册,请及时核对开票信息;如标书款项需开具电子发票的,请查阅https://ebid.gxzb.com.cn/resultBulletin/2021-10-28/40931.html并及时按说明提交开票信息,否则将开具纸质普通发票,并于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快递到付寄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5-17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www.bcactc.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www.bcactc.com   
     其它说明: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6.1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为:本次开标采用“远程在线开标”;远程开标规则详见“电子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远程在线开标规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多行业共享--远程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及操作视频,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bcactc.com/home/electrontenderee/default.aspx--培训课程--使用手册--《多行业共享--远程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
8.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监督部门: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监督检查与审计部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10-68852554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一个联合体成员下载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www.bcactc.com);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中央储备粮上海直属油库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清北路53号2楼
  
     联系人:
  
李锋梁
  
     联系电话:
  
021-50873510(8110)
  
     电子邮件:
  

  
     传真:
  

  
     网址:
  

  
     招标人账号:
  

  
     招标人开户行: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人:
  
张振威、谭海峰
  
     联系电话:
  
010-88354433-290
  
     电子邮件:
  
tanhaifeng@gxzb.com.cn
  
     传真: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30206098003052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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