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麻江县补充耕地暨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11766.6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2023年麻江县补充耕地暨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已由 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306-522635-04-01-641426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麻江县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联合出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27666400元 百分比23.51非政府投资:90000000元 百分比76.49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麻江县 。 | |||||||||||||||
2.2 建设规模:1.土地平整工程3587.87亩;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0.3m×0.3m灌溉渠5355.59m,新建30m³蓄水池15座,过路涵管17座;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2.5m宽生产便道7939.01m,新建0.8m宽生产路10364.95m,新建下田坡道273.00座、错车道44.00座、回车道24.00座;4.土壤地力提升工程,土壤配肥3589.49亩;其他工程,标志碑7座,标志牌35块;6.临时工程,临时道路6.5km,临时仓库120㎡,临时房屋120㎡。 | |||||||||||||||
2.3 合同估算价:117666400元。 | |||||||||||||||
2.4 计划工期:720天 。 | |||||||||||||||
2.5 标段划分:2023年麻江县补充耕地暨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
2.6 招标范围:1 项目名称:2023年麻江县补充耕地暨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2 工程地点:麻江县; 3 建设规模:1.土地平整工程3587.87亩;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0.3m×0.3m灌溉渠5355.59m,新建30m³蓄水池15座,过路涵管17座;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2.5m宽生产便道7939.01m,新建0.8m宽生产路10364.95m,新建下田坡道273.00座、错车道44.00座、回车道24.00座;4.土壤地力提升工程,土壤配肥3589.49亩;其他工程,标志碑7座,标志牌35块;6.临时工程,临时道路6.5km,临时仓库120㎡,临时房屋120㎡。 4 建设工期: 720 日历天; 5 项目投资额:11766.64万元; 6 招标范围:设计: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现状高清影像图航飞和外业举证拍照费、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竣工图测量、土地重估与登记、日常变更、新增耕地核定、新增耕地系统备案、航飞和外业举证拍照。 施工:完成该项目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等相关工作。 7 工程质量标准:(1)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要求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3.1.1设计单位须具备的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3.1.2施工单位应具备的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要提供); 3.1.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3.1.6施工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土地资源管理中级或以上职称。资质、近三年类似业绩(注: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项)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专业 施工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土地资源管理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之间自行协商; (5)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能超过 2 家。。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7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7月14日 00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8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http://ggzyzy.qdn.gov.cn)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无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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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6日 |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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