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资格后审】湖州南太湖新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剩余部分)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45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5300710000162005001
预算金额450万元
招标公司湖州市人民政府杨家埠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张芸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旭0572-25678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发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项目湖州南太湖新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已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湖新区审批〔2023〕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湖州市人民政府杨家埠街道办事处,本次设计招标估价约45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代建单位为: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的条件,现对该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 A3305300710000162005001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项目选址位于杨家埠街道内,沿104国道两侧,主要包括塘口、和桥、乌陵山等村。
2.2项目规模:建安费投资估算约50000万元,其中水利工程投资约3.87亿元,建筑工程投资约1.13亿元,项目规划片区面积约3.0万亩。其中,水利工程包括:高标准农田约 5000亩,林地及园地改造约500亩,灌排设施提升约50处,农田圩堤修建15km,生态沟渠10km;机耕道路改造及附属设施提升25km,配套污水管网建设1 项,农业自动化管理、管护体系及农资调控体系建设1项等。建筑工程包括新建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用地10.2亩,建筑面积约 8000㎡,具备基本农事服务、农产品展销、仓储保鲜、农事研学、电商直播等功能;新建粮食烘干车间1座,用地5.2亩,建筑面积约3500㎡;村庄生态环境提升等。
2.3招标范围:设计人实行设计总负责制、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工程总承包招标配合服务、施工后续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备注:以上内容包含设计过程中的所有专业设计内容,如有遗漏,无条件按工程需要和招标人要求增补。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2.5设计工期:设计人应根据项目开工日期,有效衔接当地办证报批程序,合理安排各项设计工作的起始时间,且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后续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各阶段设计文件提交要求如下:
本项目分期实施,其中单个项目方案设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不超过40个工作日,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其余:按招标人及项目进展要求提交。
注: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招标人确认时间及政府审批时间。
2.6技术要求:合格。设计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各审核、审批部门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并保证设计成果通过相关审查;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相关要求及服务。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上3.1.1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上3.1.2和3.1.3设计资质。浙江省外企业其相应投标的设计资质须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进浙备案证明,提供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材料。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1家具备3.1.2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1家具备3.1.3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为联合体,其中由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浙江省外企业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浙备案证明,提供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材料)。
3.4其他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2)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数字证书办理:http://ggzyjy.huzhou.gov.cn/art/2021/10/19/art_1229670676_1030.html。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 2024年4月30日至 2024年5月6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7. 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湖公管办【2022】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市人民政府杨家埠街道办事处
代 建 人: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田园东路228号经开大厦
联 系 人:张芸、苏少玮 电 话:0572-2939676
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联 系 人:邓旭 电 话:0572-2567837
9.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 4000878198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招标公告.pdf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发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项目湖州南太湖新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已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湖新区审批〔2023〕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湖州市人民政府杨家埠街道办事处,本次设计招标估价约45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代建单位为: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的条件,现对该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 A3305300710000162005001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项目选址位于杨家埠街道内,沿104国道两侧,主要包括塘口、和桥、乌陵山等村。
2.2项目规模:建安费投资估算约50000万元,其中水利工程投资约3.87亿元,建筑工程投资约1.13亿元,项目规划片区面积约3.0万亩。其中,水利工程包括:高标准农田约 5000亩,林地及园地改造约500亩,灌排设施提升约50处,农田圩堤修建15km,生态沟渠10km;机耕道路改造及附属设施提升25km,配套污水管网建设1 项,农业自动化管理、管护体系及农资调控体系建设1项等。建筑工程包括新建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用地10.2亩,建筑面积约 8000㎡,具备基本农事服务、农产品展销、仓储保鲜、农事研学、电商直播等功能;新建粮食烘干车间1座,用地5.2亩,建筑面积约3500㎡;村庄生态环境提升等。
2.3招标范围:设计人实行设计总负责制、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工程总承包招标配合服务、施工后续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备注:以上内容包含设计过程中的所有专业设计内容,如有遗漏,无条件按工程需要和招标人要求增补。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2.5设计工期:设计人应根据项目开工日期,有效衔接当地办证报批程序,合理安排各项设计工作的起始时间,且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后续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各阶段设计文件提交要求如下:
本项目分期实施,其中单个项目方案设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不超过40个工作日,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其余:按招标人及项目进展要求提交。
注: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招标人确认时间及政府审批时间。
2.6技术要求:合格。设计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各审核、审批部门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并保证设计成果通过相关审查;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相关要求及服务。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上3.1.1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上3.1.2和3.1.3设计资质。浙江省外企业其相应投标的设计资质须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进浙备案证明,提供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材料。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1家具备3.1.2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1家具备3.1.3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为联合体,其中由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浙江省外企业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浙备案证明,提供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材料)。
3.4其他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2)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数字证书办理:http://ggzyjy.huzhou.gov.cn/art/2021/10/19/art_1229670676_1030.html。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 2024年4月30日至 2024年5月6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7. 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湖公管办【2022】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市人民政府杨家埠街道办事处
代 建 人: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田园东路228号经开大厦
联 系 人:张芸、苏少玮 电 话:0572-2939676
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联 系 人:邓旭 电 话:0572-2567837
9.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 4000878198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1投标人资格要求:1.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1.2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1.3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上1.1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上1.2和1.3设计资质,其余详见招标公告。(浙江省外企业其相应投标的设计资质须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进浙备案证明,提供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材料)。 |
2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以承诺和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查页面截图内容为准,招标人定标前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3 | 投标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投标时以承诺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二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1 |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证明材料:职称证书】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以承诺和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查页面截图内容为准,招标人定标前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3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投标时以承诺为准】。 |
三 | 其他 |
1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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