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 64排CT维保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2220220593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64排CT维保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医星医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海峡国际企业城厂房2号楼501室(8)
成交金额:陆拾陆万元整(小写:6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64排CT维保项目 服务范围:含所有设备零配件及技术服务范围(球管探测器及高压备件等),专有软件系统免费升级。 服务要求:满足64排CT系统维保服务 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院方考核合格予以续签,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服务标准:满足所有设备零配件及技术服务范围(球管探测器及高压备件等),专有软件系统免费升级。 |
五、评审专家名单:袁锦英、陈以贵、屠明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0564-6080158)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蓼南路
联系方式:0564-6018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65320549或65307749转分机号6619
3.项目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金龙
电 话:0551-65320549或65307749转分机号66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微声明函
附件信息:
中小微声明函
中标公示
采购文件
[FS34152220220593号-1]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64排CT维保项目
招标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