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梅州地区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施工长期协作分包商公开招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245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梅州地区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施工长期协作分包商公开招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M2023031230)
本招标项目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梅州地区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施工长期协作分包商公开招标已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兴宁市齐兴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五华县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平远鸿达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梅州地区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施工长期协作分包商公开招标(二次招标)。
3.项目地点:梅州市。
4.采购项目编号:XM2023031230。
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7.项目预估金额:人民币6650万元/年(标的4、标的5)。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8.招标范围:梅州地区 20kV 及以下的基建配网工程、生产配网工程、营销工程的电气劳务和土建类专业分包作业,不含通信及自动化类、带电作业、顶管作业、无人机巡。不适用于裕发公司内部委托业务及特殊行业的业务协作。迁改工程、普通用户工程可引用本框架采购结果,具体项目和实际发生量,以采购需求单位实际委托为准,不纳入采购预估规模。分包的范围详见附件《公司电网工程允许分包内容及方式明细表》。
9.项目类别:工程类
10.采购类别:一类项目。
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采购形式:框架采购。
13.工期要求:按建设单位项目批复的里程碑进度计划时间内完成。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120天(日历日)内有效。
16.采购承办部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
17.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
二、标段划分、招标范围
(一)标的物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保底标段名称 | 保底标段号 | 保底标段预估金额万元/年 | 入围中标家数(N) | 标的估算金额(万元/年) | 最高投标费率 |
4 | 五华县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长期协作施工分包 | 水寨、横陂、河东、华城、转水、潭下、岐岭片区劳务+土建分包 | 标段1 | 1050 | 2 | 2450 | 劳务:100% 土建:80% |
华阳、龙村、梅林、郭田、双华、棉洋、安流、周江、长布片区劳务+土建分包 | 标段2 | 950 | |||||
5 | 大埔、蕉岭、平远县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长期协作施工分包 | 大埔片区劳务+土建分包 | 标段1 | 1500 | 2 | 4200 | 劳务:100% 土建:90% |
蕉岭片区劳务+土建分包及平远片区土建分包 | 标段2 | 1100 |
(二)标的划分:(1)本次招标分为6个标的,投标单位均可同时报多个标的,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可入围中标1个标的,同一标的的标段不可兼中(标的和保底标段需优选),本招标项目标的1、标的2、标的3、标的6已完成,本次招标为标的4、标的5的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已中标其他标的(标的1、标的2、标的3、标的6)的承包商不得参加。(2)投标单位按标的制作标书并上传。(3)投标单位请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布的名称和要求制作标书。(4)入围中标人获得的工程量采用保底+订单方式分配,分配方式详见框架协议分配原则。
(三)招标范围:梅州地区 20kV 及以下的基建配网工程、生产配网工程、营销工程的电气劳务和土建类专业分包作业,不含通信及自动化类、带电作业、顶管作业、无人机巡。不适用于裕发公司内部委托业务及特殊行业的业务协作。迁改工程、普通用户工程可引用本框架采购结果,具体项目和实际发生量,以采购需求单位实际委托为准,不纳入采购预估规模。分包的范围详见附件《公司电网工程允许分包内容及方式明细表》。
(四)承包方式:电气劳务和土建专业。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总包单位按照自有人员要求对长期协作分包商实施等同管理,包括日常管理、安规考试、人员技能培训、工器具配备等方面内容。投标人应承诺配合招标方管理要求接受相应管理,按照《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采购工作指引》要求执行。
(五)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地材、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
(六)报价方式。
采用费率报价,最高投标费率详见“标的物清单及标的/标段划分情况表”,投标费率应不低于其成本均为有效报价,投标费率低于68%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七)结算方式。
1.中标结算费率:同一标的的电气劳务分包或土建专业分包的中标结算费率,分别按该标的所有入围中标人的电气劳务分包或土建专业分包的投标报价费率计算,入围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算术平均值为中标结算费率。
2.电气劳务分包:(1)投标单位采用报价费率的报价形式报价,最终按实结算,分包单位的工程结算价(含3%增值税额)=中标单位实施的工程量*单价限价*中标结算费率。如果实施过程中遇到清单缺项内容,按照清单限价编制原则,对缺项的工作内容编制扩充清单,经双方确认单价限价。结算价=中标单位实施的工程量*扩充清单最高限价*中标结算费率(2)配网劳务最高限价清单详见附件。
3.土建专业分包:按总价费率结算,总包单位依照其与建设单位结算价,分包单位的工程结算价(含9%增值税额)=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第三方定案的全费用单价(扣除地材土建材料)*中标结算费率+土建材料费*100%。
4.主合同内的一笔性费用按中标结算费率进行结算,主合同外的一笔性费用不下浮,一笔性费用结算纳入专业分包合同结算,依据第三方最终审定标准进行结算。
5.原则上试验由总包单位负责,特殊情况需委托由分包单位实施的,按单价限价*中标结算费率。
6.第一个框架协议不再对人工和材机价差进行调整,第二个、第三个续签框架协议的价差系数调整,统一在当期签订框架协议合同阶段进行,对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最新发布的调整文件对限价进行同步修编,经修编后的限价为当期框架协议的结算依据,框架合同签订后不再对限价修编。
(八)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及框架续签规定。
1.本次招标计划采购长期协作分包商,拟可签订3个框架协议,每个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止。在第1个、第2个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前的60天,由双方确定是否按本项目框架招标结果续签框架协议,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任何一方均可以不说明理由否定续签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结束前,由裕发电力经营部收集各企业意见、对分包商的评价等内容形成报告,提交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是否续签框架协议。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所有中标单位的承载力达到饱和时,需启动补充招标,补充招标的资质要求及评审办法等实质性内容应按原方案的要求,原已中标的单位不允许参加补充招标。
(九)框架协议分配原则。
1.保底分配部分:保底分配部分工程量为保底标段所在区域的备用金工程、生产配网工程、营销工程项目,具体以采购人实际承接的总包项目为准。保底分配部分按标段进行分配,根据标段优选规则和投标人的标段优选顺序,确定入围中标人的保底标段。
2.订单分配部分:除保底分配部分外的基建配网(常规基建工程)工程,在标的所有长期协作分包商实行“订单分配”,并按标的的中标结算费率进行结算。订单分配通过比选各长期协作分包商提供的施工方案,对施工方案中的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工器具配置及其承载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结合对长期协作分包商的季度评价、年度评价,按评价得分高低决定项目订单合同的归属。
3.平远片区的订单分配部分,应邀请其他标的长期协作分包商(不少于3个)参加订单分配,分包费率按平远片区的中标结算费率执行。
4.如确因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出现集中开工,造成标的长期协作分包商承载力短期饱和的,可将订单分配范围覆盖至其他标的长期协作分包商,分包费率按订单所在片区的中标结算费率执行。
(十)其他说明
1、入围中标人需配合向建设单位进行分包报批,如分包报审未通过的,按递补候选中标单位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剩余的递补候选单位均不满足的,重新进行招标。
2、被列入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市场禁入或黑名单的分包商,不再承诺对应的保底分配量,并取消长期协作资格。保底分配部分,如非不可抗力因素,长期协作分包商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直接退出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协议。
3、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组织各企业对本项目长期协作分包商进行季度和年度评价,年度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中标单位,延续下一年度准入资格,评价结果良好及以上的中标单位在实际业务招标/分配评审中,予以商务加分,年度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中标单位取消长期协作资格,评价标准详见附件《梅州市裕发电力长期协作分包商年度评价方案》。
4、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长期协作分包商剩余份额,由剩余长期协作分包商均分。若剩余所有中标的长期协作分包商承载力无法满足需求时,在不影响现有长期协作分包商中标份额前提下,招标人有权启动补充招标。原已中标的单位不允许参加补充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的4、5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在地方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范围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3 |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 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登记备案,并且在允许的范围内承接分包工程的单位。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备施工劳务资质或施工劳务备案证明。 |
2 | 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许可。 |
3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4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报价单位注册。 注: (1)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2)提供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按国家最新要求打印电子证书后签名并填写落款日期;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
四、合同签订
中标结果公布后,由招标人组织所管理的各施工类大集体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合同签订前入围中标人需配合向建设单位进行分包报批,如分包报审未通过的,按递补候选中标单位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剩余的递补候选单位均不满足的,重新进行招标。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5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50%计收=22.55*50%=11.275(万元)
2.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采购项目的保底标段预估金额*N(N为签订框架协议的数量)为基准计收。
3.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费通知单》。成交供应商收到《收费通知单》后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六、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加盖印章的招标文件,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可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该数字证书可用于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 CA 办理指南)。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在采购平台完成报名、文件下载、投标等业务。注册登记业务需2至5个工作日,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供应商注册登记、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详见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供应商注册的相关规定,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①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 IP 地址、投标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投标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 MAC 地址一致。如招标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本项目为非加密项目),投标人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本次招标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中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1、报名路径:门户网站→点击登录→投标管理→在线报名;
2、招标文件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
3、服务费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登录→投标管理→我的项目→主控台→费用管理;
4、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下载中心;
5、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使用手册:门户网站→常见问题;
6、投标人CA办理指南:门户网站→CA办理指南。
七、投标报价文件递交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进行编制,并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扫描件和填报价格,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 U 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招标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17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1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17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说明: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本项目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动进行解密,无须投标人解密。如出现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投标人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投标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加密项目使用)(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 CA 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先通过银联在线的方式支付平台服务费。具体详见电子采购交易平台2021年11月19日发布的《关于收取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服务费的公告》。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 ecsg.com.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
九、业务咨询方式
1. 招标承办人:黄工
2. 招标项目电话:18933618696
3. 招标服务机构联系人:潘工
4. 招标服务部门联系电话:0753-2292963
十、异议
1.异议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1 受理机构: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
1.2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边路39号
1.3 邮编:514021
1.4 联系人:黄工
1.5 联系电话:18933618696
1.6 邮箱地址:yfdl2023@126.com
2.投标人认为采购活动存在与本企业规定、招标文件不符合的,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的,可向异议受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按本企业的相关规定对受理的异议进行处理,招标人对异议核实查处后,将处理结果回复异议人。
3.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的异议书(模板)。
4.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4.1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或发邮件的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或发邮件的当天同时寄出。
5.异议提出的时限
5.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发布后2天内提出;
5.2 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5.3 对招标活动不符合公司相关采购管理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6.异议不予回复的情形
6.1 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
6.2 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6.3 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6.4 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6.5 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6.6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7.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活动。
十一、监督与投诉
1.投诉单位: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
2.联系人:黄工
3.联系电话:18933618696
4.电子邮箱:yfdl2023@126.com
招标人: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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