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安市李堡中学实验楼部分拆除重建及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李堡中学实验楼部分拆除重建及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安市李堡中学实验楼部分拆除重建及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本交易项目海安市李堡中学实验楼部分拆除重建及维修改造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李堡中学,交易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 。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交易。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李堡镇东大街64号
(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将原有主体结构3层局部4层总建筑面积约3480平方米的实验楼北侧危险部分拆除,新建一栋4层总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的教学楼,对保留的实验楼进行维修改造;结合本项目建设,根据学校现状和江苏省四星级高中建设要求,编制学校总体规划方案。
新建教学楼需与实验楼保留的原建筑部分衔接,能够保证教学正常使用,确保整体结构稳定性和美观度。
(3)交易范围:海安市李堡中学实验楼部分拆除重建及维修改造项目设计;为本项目交付使用前全过程全专业的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能评报告、编制稳评报告、能效测评报告、绿色建筑预评价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且必须提供的评价报告;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建设全过程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如: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给排水、室内精装修、智能化、消防、幕墙、室外配套工程及附属设备设施、各专业综合布置等的设计);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技术资料(含施工图审查),做好后续技术服务等。后续技术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安排现场设计代表、组织各专业设计师做好设计交底、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内容。本次设计风格须体现现代教育理念,对学校进行整体规划,由学校分步实施。最终施工图不得存在二次设计内容。
(4)设计工期要求:
(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最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交易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国家注册一级注册结构师,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1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2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2023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条件:a.投标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b.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14:3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平台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提供壹套响应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 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 1524058097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李堡中学
地 址:海安市李堡镇东大街64号
联系人:张林
电 话:13813798796
8.3 对交易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交易代理公司提出。
交易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江海东路 10 号
联系人:倪颖
电 话:13862718822
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本交易项目海安市李堡中学实验楼部分拆除重建及维修改造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李堡中学,交易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 。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交易。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李堡镇东大街64号
(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将原有主体结构3层局部4层总建筑面积约3480平方米的实验楼北侧危险部分拆除,新建一栋4层总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的教学楼,对保留的实验楼进行维修改造;结合本项目建设,根据学校现状和江苏省四星级高中建设要求,编制学校总体规划方案。
新建教学楼需与实验楼保留的原建筑部分衔接,能够保证教学正常使用,确保整体结构稳定性和美观度。
(3)交易范围:海安市李堡中学实验楼部分拆除重建及维修改造项目设计;为本项目交付使用前全过程全专业的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能评报告、编制稳评报告、能效测评报告、绿色建筑预评价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且必须提供的评价报告;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建设全过程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如: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给排水、室内精装修、智能化、消防、幕墙、室外配套工程及附属设备设施、各专业综合布置等的设计);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技术资料(含施工图审查),做好后续技术服务等。后续技术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安排现场设计代表、组织各专业设计师做好设计交底、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内容。本次设计风格须体现现代教育理念,对学校进行整体规划,由学校分步实施。最终施工图不得存在二次设计内容。
(4)设计工期要求: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1 | 方案设计 | 12 | 中标后5日历天内,提交拆除界面和拆除要求以及新建教学楼的平面方案;中标后25日历天内,新建教学楼及实验楼保留部分维修改造的效果图及全部施工图设计完成;中标后40日历天内通过施工图审查;中标后60日历天内,学校总体规划方案通过规划部门初审和审定。上述时间为完成相应工作的最终时间,设计单位须充分考虑中间成果提交及修改的时间。 |
2 | 扩初设计 | 12 | |
3 | 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 12 | |
4 | 以上全套电子文件 | 1 | |
5 | 其他 | | 按交易发起人要求执行 |
(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最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交易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国家注册一级注册结构师,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1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2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2023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条件:a.投标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b.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14:3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平台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提供壹套响应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 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 1524058097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李堡中学
地 址:海安市李堡镇东大街64号
联系人:张林
电 话:13813798796
8.3 对交易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交易代理公司提出。
交易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江海东路 10 号
联系人:倪颖
电 话:1386271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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