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贾汪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中标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11]
居家养老服务调度管理功能货物服务运营管理第三方评估家庭养老床位线上教育培训社区日照中心管理数据融汇功能养老地图智慧养老运营体验中心服务居家养老智能化服务及监管功能平台建设试运行技术培训安装售后服务技术资料检验验收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办公用房养老服务平台运营服务应急呼叫服务入户服务精神慰藉智慧养老信息服务智慧养老综合管理平台居家服务呼叫中心可实现与智能化可视化终端设备可视化养老服务终端服务终端通讯服务智能化终端服务呼叫中心系统智能化终端设备呼叫中心运营呼叫坐席美化办公设施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提高服务质量水平转变服务理念拓宽服务范围系统服务效能数据决策报表宣传平台维护平台数据维护平台运行维护平台使用培训日常维护排除故障安全保障数据清理数据存储备份平台不间断运行日常升级优化平台软件配置管理业务使用培训设备操作培训机构养老社区养老智能化场景智能化设备智慧养老体验中心智能化养老服务计算机通讯技术日常服务对象的电话垂询紧急救助线路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智慧养老平台养老知识库信息维护水电维修第三方转介服务管道疏通建立健康档案健康讲座健康知识讲座生活护理助乐服务
金额
157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11
预算金额1576万元
招标公司徐州市贾汪区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许先生0516-68929578
中标公司江苏中科西北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57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11
二、项目名称:贾汪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江苏中科西北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C1座7楼
成交金额:1576万元(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贾汪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贾汪区内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
3.服务要求:通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应急呼叫服务、入户服务等手段为贾汪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助洁、助浴、助餐、助行、助医、助急、精神慰藉等服务。
4.服务时间:二十四个月
五、评审专家名单:郭蓓馨、乔健、文晓临、刘鹏、史为元、刘景元、王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1日
2、定标日期:2022年11月15日
3、各响应供应商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徐州市贾汪区民政局
地址:贾汪区行政北区
联系方式:15852203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贾汪区文化巷东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联系方式:0516-689295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516-68929578
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16日
贾汪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采购文件.doc 贾汪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采购文件.doc
采购人:徐州市贾汪区民政局项目名称:贾汪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电子化)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总目录2022年10月采购代理机构: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
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贾汪区民政局委托对贾汪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章评标标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11项目名称:贾汪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1.投标准备:“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时间:2022年11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10:00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10:00四、投标有关信息:6.招标文件售价:免费5.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董艳丽电话:158522038982.地址:贾汪区行政北区1.名称:贾汪区民政局五、采购人3.开标地点: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4开标室。
一、总则目录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采购项目联系人:许先生电话:0516-689295782.地址: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邮编:2210111.名称: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政府采购合同六、定标五、评标四、开标三、投标二、招标
2.1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2.政府采购方式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采购人一、总则八、询问和质疑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6.1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4.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3.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8.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8.招标文件的内容二、招标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7.投标费用6.2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
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
9.3开标前答疑会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9.2现场考察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9.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12.1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12.投标文件的构成11.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否则无效。11.投标文件的语言10.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
14.投标报价要求13.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13.2商务条件: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13.1投标函和价格表:要求见本章12、13,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3.投标函和价格表、商务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12.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15.投标货币14.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4.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4.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4.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18.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签署要求17.2采购人应在距投标有效期满20日之前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其延长投标有效期。如果有关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应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17.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采购人可以要求对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次,但该延长期最长不超过30天。17.投标有效期16.投标保证金:无15.1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19.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收到投标文件后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18.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8.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8.1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0.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
25.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5.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25.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25.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5.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25.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和地址递交的;
25.12.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25.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25.10.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5.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25.8.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25.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
25.1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5.1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5.1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15.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25.14.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5.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26.2.开标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予开标。26.1.所有投标单位携带CA证书到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在到达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操作系统进行开标、并宣读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26.开标四、开标25.2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25.19.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7.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五、评标26.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6.4.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二)宣布评标纪律;(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7.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7.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投标文件初审。29.1评标工作程序:29.评标28.2本项目的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28.1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8.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五)编写评审报告(评标报告)。(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三)比较与评价。(二)澄清有关问题。2、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0.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9.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9.2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投标时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3.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33.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3.中标无效的确认:3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无效标:34.无效标条款。33.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33.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7.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六、定标(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9.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执行。38.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8.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8.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方式)七、政府采购合同
②“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从而给买方和/或采购代理机构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①“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谋求利益,影响相关人员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并导致损害买方和/或采购代理机构及他人的行为。1、腐败和欺诈行为41.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41.腐败和欺诈行为40.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42.询问和质疑: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八、询问和质疑41.2投标人应注意《合同通用条款》关于腐败和欺诈行为的相关规定。3、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撤消已签署的合同。2、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相关材料为准),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该投标人的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100%-10%)说明:第四章评分标准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项号 | 内容 |
一、总则 | |
1.1 | 采购人:贾汪区民政局 |
2.1 | 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3. | 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是 |
4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 |
5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⑵查询渠道包括: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6 | 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
二、招标 | |
7 |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
8 | 投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踏勘现场,并对相关数据、要求进行确认,责任和风险自行承担。 |
9 | 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 |
三、投标 | |
10 | 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 |
11 | 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请按照以下要求和顺序装订):一、《投标函》(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价格部分1、《开标一览表》(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分项价格表》(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四、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1)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①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②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③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五、技术部分1、商务标;(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六、《偏离表》(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七、商务部分1、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2、投标人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复印件;3、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注: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②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注: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八、其他部分1、所报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2、所报产品为“节能产品”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 |
12 | 商务条件见: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2.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12.1和12.2 |
13 |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
14 |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1576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含税价格,包含增值税税款及其他所有税费,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
15 | 以人民币报价。 |
16 | 一、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
17 | 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开标时间内凭CA锁自行解密。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350M! |
18 | 投标文件的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投标人,若采购人索取中标人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须在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 |
19 | 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标准时间)2、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
四、开标 | |
20 |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开标会主场设在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4开标室,各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
21 | 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如责任方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责)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 |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无 | |
五、评标 | |
22 | 采用综合评分法。 |
23 |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规格优劣顺序排列。 |
六、政府采购合同 | |
24 |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
25 |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
附加说明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一、需求分析与发展规划(6分) | 需求分析与发展规划 | 6分 | 根据响应文件中对贾汪区养老现状及未来养老发展规划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价。1、需求分析合理,完整全面、切实可行,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6分;2、需求分析表述不够合理、不完整有缺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3分; | ||
二、平台技术能力(10分) | 平台技术方案整体性评价 | 5分 | 根据响应文件中的系统功能规划、设计、描述及功能截图的完整性、科学性及合理性进行评价;方案详细、提供功能截图、系统功能优于技术要求(同时提供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第三方评估、家庭养老床位、线上教育培训、社区日照中心管理等功能)的,得5-4分;方案一般、提供一部分功能截图、功能满足技术要求的,得3-2分;内容较为简单,描述不够详尽的,得1分;内容明显欠缺的不得分。 | ||
二、平台技术能力(10分) | 开发能力评价 | 3分 | 投标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或软件,能够大力推进项目的智慧化发展。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3分; | ||
二、平台技术能力(10分) | 平台数据保密安全性设计评价 | 2分 | 根据数据保密安全设计的合理性、操作性、规范化进行评价。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且完善、规范,能有效满足项目服务要求的,得2分;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有欠缺得,基本能满足项目服务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三、平台运营能力(20分) | 平台运营方案整体性评价 | 4分 | 根据响应文件中运营服务总体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组织架构、人员分工、管理方式、考核奖惩制度、24小时服务等合理性、规范性、全面性进行打分。优的得4分;良的得3-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得0;供应商未提供、提供不完整均不得分。 | ||
三、平台运营能力(20分) | 智慧养老运营体验中心服务 | 5分 | 投标人建设过智慧养老体验中心的,并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养老体验中心授牌的得5分,获得过市级相关智慧养老体验中心授牌的得3分,获得过县级相关智慧养老体验中心授牌的得2分,未获得授牌的不得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知名网站或政府网站上公示材料,并提供附有网站查询截图,授牌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
三、平台运营能力(20分) | 服务监管方案设计评价 | 3分 | 投标人结合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如何开展好线下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奥和评估,制定监管方案。对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打分。方案详细、内容完整、科学合理的,得3分;方案一般,科学合理性一般的得2分;内容较为简单,描述不够详尽的,得1分;内容明显欠缺的不得分。 | ||
三、平台运营能力(20分) | 相关人员培训方案 | 4分 | 投标人对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各类服务规范的培训方案进行清晰描述。1、方案切实可行,设置科学合理、描述详实完整的,得4-3分;2、方案基本可行的,设置较为合理、描述基本完整的得2-1分;3、方案可行性低,设置不够合理,描述简略的得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三、平台运营能力(20分) | 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 | 4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对服务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时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包括危险评估、预防预案、处理流程)进行评分。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全面性、可行性强得4~3(含)分;应急预案较完整,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2(含)分;没有具体内容的不得分。 | ||
四、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3分) | 服务方案 | 5分 | 能够根据需要服务的不同类型的老人实际情况合理制定适合的服务方案,居家养老服务方案完整,具有很强可行性,在1-5分内评定。供应商未提供不得分。 | ||
四、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3分) | 服务实施计划 | 4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推进时间安排可行性,服务进度、服务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障措施。在1-4分内评定。供应商未提供不得分。 | ||
四、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3分) | 居家和日照有机结合 | 3分 | 能将居家养老服务和日间照料有机结合,提供综合性的养老服务,在1-3分内评定。供应商未提供不得分。 | ||
四、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3分) | 特色和创新 | 3分 | 能够因地制宜,根据老人需求,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有更好的特色和创新,在1-3分内评定。供应商未提供不得分。 | ||
四、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3分) | 服务考评 | 3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服务差错报告、服务质量考评、服务人员考核制订、人员奖惩制度等方案的情况在1-3之间进行评分,供应商未提供、提供不完整均不得分。 | ||
四、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3分) | 服务团队配置 | 5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配置,其中人员配备包括紧急救援师、急救培训师、养老护理员、社工、心理咨询师、营养师、健康管理师、法律顾问等。根据配置人员力量、人员结构合理性、年龄、职称、文化程度、以往工作经验等综合情况的优劣,在1-5分内评定,供应商未提供不得分。 | ||
五、关键技术演示(15分) | 演示要求 | / | 根据采购需求,在20分钟内对以下内容进行逐个现场演示。投标人须自备演示所需设备及网络,现场仅提供电源。PPT、视频、录屏等非真实系统的任何形式演示不得分 。 | ||
五、关键技术演示(15分) | 居家养老服务调度管理功能演示 | 4分 | 1、居家养老智能化服务及监管功能。演示要求:使用可视化养老服务终端对养老服务过程进行服务人员刷卡登记、服务过程视频留痕,同时实现双向视频通话功能,通过平台可实时查询服务的具体服务时间、服务时长、服务内容等详细服务信息。演示全部功能得4分,演示功能不全或不演示不得分。 | ||
五、关键技术演示(15分) | 居家养老服务调度管理功能演示 | 3分 | 2、服务对象紧急呼叫功能。服务对象借助可视化养老服务终端紧急呼叫功能,实现一键紧急呼叫,坐席人员电脑可实时弹屏、接听老人呼叫,弹屏信息显示服务对象基础信息、家属信息、健康档案、地图定位、服务工单、服务计划等。演示全部功能得3分,演示功能不全或不演示不得分。 | ||
五、关键技术演示(15分) | 居家养老服务调度管理功能演示 | 3分 | 3、上门服务异常工单提醒功能演示。系统支持在线对服务人员进行工单分配、工单状态查询功能;同时支持按照过期、服务地址不匹配、服务时间不达标等异常提醒。演示全部功能得3分,演示功能不全或不演示不得分。 | ||
五、关键技术演示(15分) | 民政养老服务和监管功能演示 | 2分 | 4、居家养老服务监管功能。平台民政端可实时查阅居家养老服务订单信息。包含服务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服务项目、预约时间、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服务时长、服务地点、服务中心名称、服务人员、价格、订单类型、补贴标准、订单状态等信息;同时可实时查阅服务工单详情,包括服务对象信息、实付价格、服务时间、援助类型、服务状态、服务项目、服务起始地址、服务结束地址、图片、服务质量评价等功能。演示全部功能得2分,演示功能不全或不演示不得分。 | ||
五、关键技术演示(15分) | 民政养老服务和监管功能演示 | 3分 | 5、数据融汇功能。演示要求:平台能够分别按照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体系进行数据分类查阅、统计,且具有下钻分析功能;平台能够提供养老地图,养老地图能展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分布情况,且直接点击任何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能够查询服务机构的运营数据详细信息及监管区域内的视频监控数据。演示全部功能得3分,演示功能不全或不演示不得分。 | ||
六、综合实力(26分) | 项目案例 | 4分 |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放入响应文件内,不提供不得分) | ||
六、综合实力(26分) | 平台建设联合运营综合经验 | 6分 | 投标人具有区县级及以上城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及平台运营综合经验,每提供一个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与民政部门签订的合同原件备查、供应商指挥调度中心现场图片,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此项所提供的合同与项目业绩提供的合同重复,不得分)。 | ||
六、综合实力(26分) | 供应商实力 | 16分 | 1、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2、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3、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4、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5、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6、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业及信息化部《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体系》资质的得2分;7、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可查询的养老看护服务认证(GB/T37276-2018)或(RB/T303-2016)养老服务认证证书的得3分。8、入选国家工信部、国家民政部、国家卫健委《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名录》的得3分;9、投标人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1分;10、入选国家工信部、国家民政部、国家卫健委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名单的得2分。(以上均需投标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电子响应文件内,不提供不得分) |
合同通用条款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招标采购单位在评标时,要结合投标供应商的实时诚信记录情况评定供应商最终评标得分。第二十六条招标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供应商诚信记录分使用办法:其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6%;采用性价比法和最低评标价法的,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投标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2、《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对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的有效证明才予认可】。
1.3“工作现场”是指《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安装所在地。1.2“卖方”是指投标文件为买方接受且在合同协议书中被指定为卖方的法人。1.1“买方”是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为买方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除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规定外,下列各词语定义如下:第一条定义合同通用条款
1.9“验收”是指根据合同附件2的规定进行的,用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技术性能的检验,以及合同标的在达到合同附件2规定的技术性能之后,买方对合同设备的接受。1.8“试运行”是指为验明合同标的的性能,在安装完毕后对单台标的和一系列标的分别进行的测试。1.7“安装”是指有关标的、备件和材料的安装工作,包括按照设计图将零部件放置在适当的位置并连接起来。1.6“技术培训”是指在合同标的的安装、试运行、验收、操作、维修以及其他工作等方面卖方给予买方的培训。1.5“技术资料”是指与合同标的的检验、安装、试运行、验收、操作以及维修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文件。1.4“合同标的”是指卖方提供的标的、备件、材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详见合同附件1。
第二条合同范围1.14“月”是指日历月数。1.13“日”是指日历天数。1.12“合同生效日”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第5条的所有条件得到履行时的日期。1.11“合同价格”是指在卖方完全和适当地履行其合同义务后,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详见合同附件1。1.10“合同货币”是指《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本合同项下的支付中所使用的货币。
4.1买方应根据《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第四条支付3.1本合同总价为《合同专用条款》标明的金额。合同总价是固定价格。第三条价格2.2合同标的的原产地国家和制造商规定于《合同专用条款》中。2.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和提供《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合同标的”以及相关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资料。
5.3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卖方应将合同号、标的的名称、数量、金额、包装件数以及交货的时间以传真方式通知买方。5.2交货地点规定于《合同专用条款》。5.1卖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交货期限、批次和交货条件交付合同标的。第五条交货4.3卖方有义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和/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扣除。4.2如果卖方未能及时提交支付文件,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由卖方承担。
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标的应保持厂家原包装完好。第六条包装与标记5.5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间交货,卖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支付迟交违约金或提供其他救济。迟交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标的的义务。5.4.2买方出具的收据日期是合同标的的实际交货日期。5.4.1卖方负责将标的送至《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交货地点。5.4卖方应按下列规定交付合同标的:
第七条技术资料6.3凡由于对标的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标的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果因卖方在包装和标记方面发生的错误或混淆不清事宜造成合同设备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C.相关合同标的的技术资料一份;B.质量合格证;A.装箱明细单;6.2在合同标的的每件包装中都应附有下列单据:
第十条验收和售后服务9.1合同标的的安装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进行。第九条安装8.1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买方应就合同标的的外观、规格和数量进行检验。第八条检验7.1卖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交付技术资料。
A.由卖方自负费用以新标的替换有缺陷的合同标的。卖方应自负风险和费用将替换后的标的或补供的标的运抵工作现场。11.1如果合同标的在检验、安装、试运行和验收中卖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义务,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寻求《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救济方式,救济方式包括:第十一条索赔10.3如果试运行和/或验收因卖方原因发生迟延和/或在其它情况下发生额外费用,双方应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10.2如果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所有性能指标在验收中都已经达到,双方授权代表应在验收合格后5日内签署合同标的的验收报告。10.1合同标的的试运行、验收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1.3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要求后《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未能作出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有权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1.2如果索赔通知是在保证期满后30日内提出的,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D.赔偿由卖方违约引起的其他损失。C.拒收标的。B.按质量低劣的程度、买方受损害的程度及损失的数额对合同设备进行降价。
A.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未能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最终期限交付合同标的和/或技术资料;13.1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之一或《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在不妨碍买方采取其它救济手段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的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2.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12.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方应尽快以传真的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12.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
B.“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从而给买方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A.“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谋求利益、影响相关人员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的行为。13.3如果买方认定卖方在投标或执行合同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13.2如果一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合同另一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此种情况下合同的终止不妨碍或影响行使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济手段。C.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并且在收到买方违约通知后未能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期限对其违约行为作出补救。B.卖方未能使合同标的达到合同附件2规定的技术性能;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5.1本合同的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第十五条适用法律14.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将由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向贾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3.4在买方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卖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对买方给予补偿。
16.6没有另一方的事先同意,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6.5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或修改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16.4合同双方除非《合同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所有合同文件及相关的修订和合同双方之间的书面联络,应使用中文书就并按中文解释。16.3双方应各自承担中国税务机构向其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税费。16.2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合同到期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了结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到期的影响。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履行其义务。16.1本合同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合同专用条款16.11合同双方之间的一切联络往来应以书面形式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地址发往合同另一方。有关重要事项的传真应及时用挂号信或快件确认。16.10合同构成买方和卖方之间就合同主要内容方面的完整协议,并且取代合同签订前所有关于这方面的通讯、协商、协议(不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16.9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和边注仅供参考使用,不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文的解释。16.8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文件中的单数含意包括复数,复数也包括单数。16.7任何一方在执行任何合同条款和条件时准予另一方的放松、宽容、延迟或放纵或时间不得损害、影响或限制那一方在合同之下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合同的任何违背、任何免责也不应导致对任何后面或延续的合同分项的免责,或弃权。
1.10“合同货币”即人民币。1.3“工作现场”为买方指定地点。1.2“卖方”为。1.1“买方”为贾汪区。第一条定义《合同专用条款》中的条款项号是与《合同通用条款》中的条款项号对应的,其增加的内容和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付款方式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金额:元),第四条支付(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3.1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第三条价格
卖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4.2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七十(70%)即¥大写:人民币,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卖方。4.1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30%)即¥大写:人民币,在合同签订生效,买方自收到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0%)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付款方式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4.2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十(50%)即¥,大写:人民币,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卖方。4.1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十(50%)即¥大写:人民币,在合同签订生效,买方自收到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0%)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
4.4买方逾期支付资金的,每逾期(10)天,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银行帐号:开户银行:4.3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2、1、
交货地点为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应于合同生效日后120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完毕。第五条交货(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除应当退还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0.0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0.1)%。
第八条项目实施7.1技术资料随合同标的同时交付给买方。第七条技术资料如果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后十日内仍未能交付全部或部分标的,在不妨碍买方采取其他救济手段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从而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5.5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卖方应按每天迟交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一(1%)的比率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标的的义务。卖方应在不迟于每批合同标的备妥待运前5日通知买方。
买方有权选择本条款规定的任意或全部救济方式。第十一条索赔9.1合同标的的试运行、验收应在卖方的协助下进行。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后,卖方可向买方书面提出试运行、验收要求,买方在接到书面要求后10日进行试运行、验收。如果试运行和/或验收因卖方原因发生迟延和/或在其它情况下发生额外费用,买方有权就因迟延发生的损害和损失和/或任何额外费用请求赔偿。第九条验收项目实施:见合同附件7。卖方应于合同生效日后,30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完毕。
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后10日内仍未能交付合同标的和/或技术资料;或者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并且在收到买方违约通知后5日内仍未能对其违约行为作出补救。13.1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买方可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2.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20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索赔要求后14日内作出书面回复,否则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卖方应在买方发出索赔要求后14日内,按照买方选择的救济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4.1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合同任何一方有权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但是,卖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中没有终止的部分。13.4在买方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买方可以以适当的条件取得与未按合同规定交付的标的和/或文件和/或未提供的服务类似的标的和/或文件和/或
传真:电话:邮编:地址: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买方: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买方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确定本合同部分涉及国家秘密,该涉及国家秘密部分不公告;买方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与卖方约定本合同部分涉及商业秘密,该涉及商业秘密部分不公告。
因买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买方对卖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传真:电话:邮编:地址:卖方:
(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卖方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的技术规格》。)合同附件2:技术规格和技术性能合同附件1:合同协议书目录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6:采购需求合同附件5: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合同见卖方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合同附件4:供货范围和价格清单(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卖方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方案》。)合同附件3:售后服务
合同附件1:(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卖方投标文件中《项目实施方案》。)合同附件7:项目实施(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以下简称“卖方”)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已接受(卖方名称)合同编号:签字日期:签字地点:合同协议书
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下文件应构成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合同,若各文件之间存在含糊不清或互相冲突之处,优先顺序应按下列文件顺序解释。本合同协议书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生效日期以下列条件全部满足的最晚日期为准:考虑到卖方将按合同规定提供合同标的、技术资料、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合同标的、技术资料、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其他文件除合同附件1外的合同附件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及与采购文件有矛盾之处,以采购文件[项目编号:]为准。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份,卖方份,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一份存档,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备案。(4)履约保证金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后凭甲方的收款收据在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返。(3)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本票、汇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买方收到卖方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合同总价)的10%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一、项目概述第六章采购需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卖方(签章):买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买方和卖方由其正式授权代表于上述所写日期和地点签订本合同。
二、贾汪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信息服务要求本项目采用“购买服务”方式进行采购:中标方须为贾汪区民政局提供区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并投入人力开展平台信息服务运营、呼叫中心坐席服务、软硬件维护、居家上门服务。采购人只负责供办公场地,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次采购任务。本项目为贾汪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预算:788万元/年,最高限价788万元/年,合计总价1576万元,服务期两年。(二)项目限价为积极应对贾汪区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本次项目为贾汪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主要包含贾汪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养老服务平台运营服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等内容。通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应急呼叫服务、入户服务等手段为贾汪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助洁、助浴、助餐、助行、助医、助急、精神慰藉等服务。(一)项目目标
系统需实现各类补贴业务、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从业人员等级培训报名等业务的线上办理。实现各类业务的线上流程,帮助申办人员、监管人员对工作的全流程跟进、监管。系统需支持民政部门对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老人评估、适老化改造、养老诚信、安全运营等进行综合监管。帮助民政规范化全市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民政养老服务和监管功能平台技术要求如下: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贾汪区民政局、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智慧养老信息服务,以推动智慧城市未来发展和互联互通,整合为老服务资源,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群信息等内容,构建以区级民政管理监督为核心,街道、社区管理监督配合,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加盟商参与执行的管理监督体系,夯实“政府主导、部门合力、社会参与、专业服务”的养老服务发展思路。中标方需提供一套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慧养老综合管理平台软件,并在服务期内提供免费维护、免费升级。其中居家养老服务软件系统必须能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新增功能模块,并与采购人指定的系统实时对接,信息共享。
系统具备异常工单提醒功能,按照配置规则,可对已开展或未开展的服务工单进行过期、服务地址不匹配、服务时间不达标等规则自动分析,并提醒管理人员进行处理。系统为居家服务商提供服务商运营管理、服务人员管理、服务对象管理、服务订单管理、服务调度、服务质量管理等功能,实现从服务诉求提出到服务完成的全流程管理服务。同时配套服务人员移动端、服务登记、过程留痕、质量评价、服务投诉、质量回访等功能,实现对居家服务的全流程、高质量监管。居家养老服务调度管理功能具备可视化数据展示功能,可综合展示全区养老服务数据、统计数据,同时可接入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监控摄像头,方便监管人员对服务机构运营情况进行远程实时视频查看。系统支持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单、服务过程进行综合监管。支持借助可视化终端设备对重点服务人群的服务过程视频录像、服务对象进行双向视频通话回访;同时系统需对所有居家养老服务工单详细内容、过程进行追溯查询监管,主要包含服务对象信息、服务工单信息、服务地址信息、服务时间信息、服务过程留痕等。系统需支持按照江苏省民政厅金民工程系统要求,以及当地政策要求,实现老年人尊老金的申报、统计功能。
1、场地配置要求三、贾汪区养老服务运营要求由投标人为政府援助特殊服务部分对象(暂定50户)家庭免费提供“可视化养老服务终端”设备服务以及服务终端通讯服务,以实现老人紧急情况的呼叫服务。可视化养老服务终端支持互联网通讯功能,同时与贾汪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并且能够处理护理服务刷卡登记、双向视频通话、一键呼叫功能。2、智能化终端服务要求坐席人员借助呼叫中心系统,接听社会大众的电话,进行服务内容的预约处理。呼叫中心接入老人电话时,可实时弹屏,直观展示来电人员档案信息,并直接在弹屏界面进行个工单录入。同时呼叫中心可实现与智能化可视化终端设备互通,老年人在居家遇到紧急情况时,可借助智能化终端设备进行一键紧急呼叫。呼叫中心系统
(1)呼叫中心运营3、运营服务内容★按照项目运营需要,在招标方指定的服务地点初始配备至少5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中运营中心主任1名、呼叫坐席3名,技术维护人员1名。须根据招标方的要求,对人员配备情况实时调整。2、运营服务人员中标人应当考虑场地现有基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设计思路,最大程度保留已有设施设备,进行折价利用,节约成本。采购人无偿提供区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办公用房供中标人使用。中标人依托现有场地进行改造美化,建设贾汪区养老服务运营体验中心,自行承担场地改造、美化、办公设施等。结合养老业务工作及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完善运营管理体系,加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保障,“以流程为导向,以服务为核心”提高服务质量水平、转变服务理念、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用户服务满意度,发挥系统服务效能,提供数据决策,提供民政所需的报表、宣传等文本。
平台维护包含平台数据维护、平台运行维护及平台使用培训。其中日常维护包括:平台运行日常维护与排除故障;数据维护包括安全保障、数据清理、数据存储备份等;平台运行维护包括:保障平台不间断运行以及日常升级优化;平台使用培训包括:平台软件配置管理培训、业务使用培训、设备操作培训。(2)平台维护在运营体验中心设计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等智能化场景,并配套相关智能化设备,打造智慧养老体验中心。中心可面向社会大众提供智能化养老服务体验,由运营人员进行智能化养老服务场景介绍,增强社会大众对智慧养老、智能化服务的体验感。(3)智慧养老体验中心服务运营人员利用计算机通讯技术用于对日常服务对象的电话垂询、接听,可将来电自动分配给具备相应技能的人员处理,并能记录和储存所有来话信息。处理顾客的信息查询、咨询、投诉等业务的同时,可以进行顾客回访、满意度调查等呼出业务;运营中心主任要对呼叫中心进行现场日常管理,提供规范作业制度、考核制度、质量监管制度保障呼叫中心高质量运营。宣传人员根据区民政要求以及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针对性的进行宣传活动设计、内容制作以及不定时的对外进行宣传。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呼叫中心运营要求 | 呼叫中心须设置完整的组织管理结构,包含呼叫主管一名,坐席2位; | |
呼叫中心运营要求 | 呼叫中心须保证24小时运营,以应对老人夜间突发紧急事故; | |
呼叫中心运营要求 | 呼叫中心紧急救助线路须按照双坐席标准运营; | |
呼叫中心运营要求 | 呼叫中心须有完善的质检和培训制度; | |
呼叫中心运营要求 | 呼叫中心接通率及5秒接通率须达到95%以上; |
(6)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回访平台使用培训应分为:1、上线初期,对平台使用人员进行大规模的集中培训。其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中心运营人员;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及护理服务人员;区民政局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2、平台上线后,随着系统优化升级、更新或者随着新入驻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服务人员的加入,应提供热线支持培训和点对点的培训。对全区涉老服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服务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平台使用培训。(5)平台运营培训根据区民政局工作部署要求,对区民政局需要监管的服务质量适时监测和分析,包括服务过程和结果的追踪、客户满意度、各类评估结果跟踪等内容,对及时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提供数据报告。(3)服务质量管控
由智慧养老调度服务中心的社会工作者定期发起养老主题社工活动,联动各级单位和养老服务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社工活动,动员倡导全社会参与,营造全区敬老、爱老、尊老的社会氛围,同时宣传养老服务工作成果。2).养老主题月推广运营团队负责贾汪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宣传推广工作,制定宣传推广方案,通过媒体、微信、线下活动等形式对贾汪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进行推广,提高公众对贾汪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认知度,提升平台的应用频率,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广泛宣传养老服务典范,推动形成全社会养老、孝老、敬老风尚,充分发挥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老人服务的作用。1).智慧养老平台宣传推广(7)区养老宣传及氛围营造安排专人进行服务回访,并跟踪处理。回访的范围和频率根据招标方业务要求开展。
(1)具有贾汪区户籍且常住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中,符合分散特困供养对象中重度失能、中度失能和低保家庭中重度失能、中度失能条件的老年人;(2)具有贾汪区户籍且常住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1、服务对象:(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及标准四、贾汪区民政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要求确定专人与区民政局对接,建立合理、有效的知识库和标准化服务体系的更新、维护制度,安排运营工作人员负责相关更新、维护工作,保障知识库信息和标准化服务体系的质量与时效性。(8)养老知识库信息维护
(二)服务内容与规范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免费开设养老专线(号码待定)服务电话功能、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提供主动电话关爱服务,每周不少于1次。(2)具有贾汪区户籍且常住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每次30元补贴标准,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23—2024年服务对象暂8250人,根据实际情况或有增减确定。(1)具有贾汪区户籍且常住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中,符合分散特困供养对象中重度失能、中度失能和低保家庭中重度失能、中度失能条件的老年人,按每月100元标准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按每月不低于3次且总计不低于4小时的标准,提供上门服务。2023—2024年服务对象暂定1250人,根据实际情况或有增减确定。2、服务标准:2023—2024年服务对象暂定10000人,根据实际情况或有增减确定。
具体如下:(3)定期(乙方保证对每个服务对象每个月至少上门或电话回访一次。)了解老人服务需求,提供心理关爱、节日问候、生日祝福、天气提醒等。(2)提供应急信息服务。智慧养老服务热线24小时即时应答,为老年人提供出行、购物、健康等方面信息服务,协助处理应急救援。(1)建立老人个人信息档案;中标方须为老人提供线上信息服务。老人通过拨打(号码待定)居家养老服务热线,由养老服务专业团队提供相关服务。线上服务内容包括:1、线上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类别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紧急救助 | 应急建议 | 在老人遭遇意外或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提供十分钟的“自救”或“互救”应急建议 |
紧急救助 | 协助安排救护车辆 | 在老人遭遇意外或紧急情况时,协助其呼叫急救中心电话,并跟踪救护车的救援进程 |
紧急救助 | 急救医院推介 | 向老人推介实施急救的医疗医院 |
紧急救助 | 住院指导 | 指导办理住院手续并提供住院注意事项咨询 |
紧急救助 | 110报警 | 在老人遭遇意外情况时,代为呼叫110,指导急救人员车辆到达客户地点 |
紧急救助 | 火警呼救 | 在老人遭遇意外情况时,代为呼叫119,指导急救人员车辆到达客户地点 |
紧急救助 | 联络家属 | 在老人遭遇意外或紧急情况时,协助其联系家属或紧急联系人 |
精神慰藉 | 主动关爱 | 定期进行电话回访,了解老人需求,关爱老人身心健康 |
精神慰藉 | 生日祝福 | 电话祝福老人生日快乐并提醒家人陪同老人过生日 |
精神慰藉 | 节日问候 | 节假日送去贴心祝福及叮咛 |
精神慰藉 | 天气提醒 | 天气突变或恶劣天气提醒老人外出注意 |
精神慰藉 | 换季叮咛 | 季节气候变化提醒老人注意增减衣物 |
精神慰藉 | 用药提醒 | 定时提醒患者按时吃药 |
精神慰藉 | 提醒子女 | 提醒子女看望老人,同时提议帮助老人洗浴,理发,修剪指甲等老年人日常生活注意事项 |
精神慰藉 | 生活信息 | 公交线路、火车、飞机、轮船时刻表查询,天气预报及公共机构信息查询 |
精神慰藉 | 事项提醒 | 提醒老人晨练、外出,休息,就医等注意事项 |
第三方转介服务 | 水电维修 | 在老人有水电维修、房屋维修、管道疏通等需求时,线上服务人员帮助老人转介第三方服务商,具体维修的服务费用由老人自行承担。 |
第三方转介服务 | 房屋维修 | 在老人有水电维修、房屋维修、管道疏通等需求时,线上服务人员帮助老人转介第三方服务商,具体维修的服务费用由老人自行承担。 |
第三方转介服务 | 管道疏通 | 在老人有水电维修、房屋维修、管道疏通等需求时,线上服务人员帮助老人转介第三方服务商,具体维修的服务费用由老人自行承担。 |
第三方转介服务 | 其他服务 | 在老人有水电维修、房屋维修、管道疏通等需求时,线上服务人员帮助老人转介第三方服务商,具体维修的服务费用由老人自行承担。 |
老年人健康管理 | 建立健康档案 | 定期收集老年人血压、血糖、血氧、血脂,体重等必要的健康信息,并记录在案;定期为老人提供义诊,并记录相关义诊数据;根据测量血压、血糖数据以及义诊数据,根据数据更新健康档案 |
老年人健康管理 | 健康讲座 | 在社区不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
六、付款方式2.服务时间:24个月,暂定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中标人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完成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同时呼叫中心部署上线,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交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开始提供以平台为纽带的线上、线下服务。五、工期及服务期限2、上门实体服务内容及标准
类别 | 项目 | 服务标准 |
生活护理 | 生活护理 | 洗漱等个人卫生应协助到位,容貌整洁、衣着适度、指(趾)甲整洁、无异味。饮食、如厕等应协助到位。定期翻晒、更换床上用品,保持床铺清洁、平整。用于生活护理的个人用具应保持清洁。 |
助洁服务 | 上门洗发理发 | 简单洗发、理发,修面、挖耳注意安全,做到老人容貌整洁。清扫地面落发。 |
助洁服务 | 修剪手脚指甲 | 洗脚,剪指甲,去除老死皮,保持指(趾)甲整洁、无异味。 |
助洁服务 | 上门洗衣 | 1.洗涤应分类洗涤衣物;2.洗涤前需检查被洗衣物的性状及是否遗留贵重物品并告知老人或家属;3.贵重衣物不在本洗涤服务范围之内。 |
助洁服务 | 打扫卫生 | 1.打扫居室卫生,保持客厅、卧室、厨卫整洁;2.保持居室整洁美观、目测无灰尘、空气清新无异味;3.保洁用品应及时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及卫生;4.由内而外清扫地面,处理垃圾不扬尘;5.拖洗地面至清洁无污,并通风保持地面干燥,防止老人滑倒;6.拖地时拖把横向(左右)摆动。7.打扫过程中,如遇货币和贵重物品,则应提醒用户妥善保管。 |
助洁服务 | 居室整理 | 1.家庭物品收纳整理;2.按需晾晒(棉被,厚毛毯等)、更换床上四件套;3.按老人习惯整理床铺,保持床铺整洁。 |
助浴服务 | 上门助浴 | 1.助浴过程中应有家属或两名以上服务人员在场,保障老人安全;2.根据气候状况和老人居住条件,注意浴室内通风,并将环境温度调节到25℃至30℃之间;4.助浴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老人身体情况,如遇老人身体不适,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老人监护人。 |
助餐服务 | 上门做餐 | 1.尊重老人的饮食生活习惯及民族信仰,注意营养,合理配餐;2.应遵循老人口味合理制作,洗、煮饭菜应干净、卫生,米饭松软、炒菜少盐少油。 |
助餐服务 | 上门送餐 | 1.根据老人要求准确配餐;2.送餐应及时、保温,餐具清洁卫生;3.送餐应注意营养搭配。 |
助行服务 | 陪同外出 | 外出注意途中安全;徒步助行服务一般在老人住宅小区,最远不超过2km范围;途中应注意老人行走安全;使用助行器具,应按助行器具使用说明进行规范操作;读书读报,耐心倾听,与老人进行谈心、交流,尊重并保护老人隐私。 |
助行服务 | 代购、代办、代缴 | 1.代办各种手续、代缴各种费用等日常生活事务,及时办理;2.代办前后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并妥善保管好。3.代购日常生活用品,及时办理;4.代购药品的范围: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治疗方案确定的常见病、慢性病;5.代购药品除老人特别要求外,选择老人居住所在地对应的社区医疗机构或正规药店。 |
助残服务 | 起居照顾 | 1.协助穿脱衣服、如厕,衣物整理有序;2.洗漱(刷牙、洗脸、洗脚等);3.穿衣冷暖适度、保持整洁;4.定时为卧床老人翻身,做到无褥疮。 |
助医服务 | 血糖、血压、体温检测 | 1.上门进行常规血糖、血压、体温监测,记录各项指标 |
助医服务 | 陪诊就医 | 1.注意老人途中安全;2.就医后及时向老人监护人反馈就诊情况。 |
助医服务 | 康复训练 | 1.协助穿脱衣服、如厕,衣物整理有序;2.洗漱(刷牙、洗脸、洗脚等);3.穿衣冷暖适度、保持整洁;4.定时为卧床老人翻身,做到无褥疮。 |
助医服务 | 健康指导 | 1.健康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讲座或老年学校等方式为老人提供预防保健、养生护理及老年期营养、心理健康等知识教育; 2.医疗协助服务:应遵照医嘱及时提醒和督促老人按时服药,协助开展医疗辅助性工作。 |
助乐服务 | 节假日问候 | 节假日问候。 |
助乐服务 | 法律咨询 | 1.由专业、有资质的人员实施;2.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读等;3.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老人需要进行免费、公益、低偿的服务。 |
助乐服务 | 心理咨询 | 1.由专业、有资质的人员实施;2.观察老人的情绪变化,掌握老人心理特点和基本沟通技巧,并通过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人心理状态。 |
助乐服务 | 健康讲座 | 提供慢性病、老年病相关知识讲座。 |
助乐服务 | 老年大讲堂 | 提供老年微信课堂、知识讲座。 |
助乐服务 | 文化娱乐活动 | 组织老人开展各类娱乐活动。 |
助乐服务 | 谈心 | 1.相谈服务应以舒缓心情、排遣孤独为原则。2.预先了解老年人兴趣爱好等情况。3.相谈过程中应与老年人保持良性互动。 |
3.偏离表2.开标一览表1.投标函目录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以实际产生的服务人数、服务品种数量,经考核后的按季度结算。最后一季度待上一年度评估报告出具后按照评估得分情况结算相应费用。
9.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中小企业声明函7.投标人承诺6.承诺法定招标程序一览表5.其他服务承诺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根据贾汪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11]招标文件,(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致: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1.投标函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5.投标人在投标初始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4.投标有效期为90天。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电话:地址: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9.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开标一览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确定。7.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的规定由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解释,投标人完全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的规定。
项目名称:贾汪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开标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传真:
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11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总价(小写) |
详见投标文件 | ||
总价(大写):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11项目名称:贾汪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3.偏离表
序号 | 偏离内容 | 招标文件的要求 | 投标文件中的内容 | (正/负/无)偏离 | 说明 |
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委托人: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身份证号:职务:年龄:岁民族:族受托人:性别:男(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其他服务承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公章):受托人(签字):特此授权委托。
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十二、乙方服务承诺”中“第1-7条”部分外,投标人另外所能给予本项目的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11项目名称:贾汪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
本款说明:我单位承诺法定程序: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11项目名称:贾汪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6.分项价格表格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产品制造企业名称(全称) | 产品制造企业的划分(注明: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
2 | ||||||||
3 | ||||||||
4 | ||||||||
总价合计(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 | ||||||||
“中型、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总价合计: | ||||||||
其中:“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总价合计: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②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注:①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投标人为“微型”或“小型”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算出““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总价合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的条件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1.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具体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
致:徐州市贾汪区民政局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11项目名称:贾汪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7.投标人承诺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查询、复制有关的台帐、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有关的技术资料;(2)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1)查阅财务资料;2.徐州市贾汪区民政局有权对我单位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11)的所有内容进行核实,徐州市贾汪区民政局核实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徐州市贾汪区民政局有权将我单位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11)的所有内容对社会公布,公布的方式、形式和范围由贾汪区民政局决定。我单位作为(项目编号: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11)的投标人在此作出如下承诺: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如查实我单位投标文件弄虚作假,我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单位保证将积极予以配合,不以任何借口推诿。(5)委派第三方进行审计。(4)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先行登记保存,投标人保证不转移、隐匿或者销毁证据;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11项目名称:贾汪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8.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
日期: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
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我单位在参加()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9.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11项目名称:贾汪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证明材料复印件)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说明:日期:
。二、经营范围为:一、投标人具有(复印件附后)投标人郑重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编号:)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11项目名称:贾汪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
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