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钩机、雾炮车采购二次】比选公告
金额
13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1万元
招标联系人于伯龙0311-661767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利伟0311-8963010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8
公告正文
1.比选条件
本项目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钩机、雾炮车采购二次,比选人为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钩机、雾炮车采购二次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钩机、雾炮车采购二次
2.2项目概况:液压挖掘机(60型)1台,液压挖掘机(75型)1台,电动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车)3台。要求配备:挖掘机爆破锤、管路、链轨胶块。新能源雾炮车配备符合标准的充电桩。
2.3比选范围:钩机、电动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车)采购,包括产品加工制作、合格出厂、安全运输、货到现场、检验合格验收、售后服务等直至交付比选人正常使用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采购数量均为估算数量,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电动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车)。
2.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交货期:自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30日内完成供货
2.6质量标准:满足甲方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最高限价:1310000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要求:
3.1.1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情况,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不需要申请人提供);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能允许一个厂家或其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0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资料上传平台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5.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5.1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8日14时00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比选申请书。
5.2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三庄街交口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翰林观天下23号楼1202
邮政编码:
050000
邮政编码:
050000
联系人:
于伯龙
联系人:
胡利伟
电话:
0311-66176703
电话:
0311-896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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