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2022-gk21602
预算金额130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静025-83607350
中标公司南京千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YC2022-GK21602
二、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南京千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311号
3、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叁仟元整
4、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牙科综合治疗台
品牌:Sirona
规格型号:INTEGO
数量:10台
单价:122300元/台
四、评标委员会名单:马新海、曹连生、胡益斌、钟朝晖、傅波;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由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支付;
2、收取金额:人民币12844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本次中标公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 址:南京市上海路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25--69593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11楼
联系人:曹静
联系方式:025-83607350
九、附件
1、采购文件
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采购文件.doc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采购文件.doc规范专业高效规范专业高效
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项目编号:YC2022-GK21602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二、招标文件6一、总则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一章投标邀请3目录二零二二年七月
八、其他17七、授予合同17六、定标14五、开标与评标11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
二、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38一、评分索引表3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0第四章项目需求25第三章合同文本18
第一章投标邀请附件47六、项目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46五、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45四、开标一览表44三、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39
1.3预算金额:130万元;1.2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1.1项目编号:YC2022-GK21602一、项目基本情况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11楼(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16日14时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口腔综合治疗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7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1.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1.5采购需求: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10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1.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30万元;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2)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进口产品如为非生产者投标,必须具有生产者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生产者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须提供有效授权书盖章原件)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2.3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1获取时间:2022年7月26日9时整起至2022年8月1日16时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5拒绝以下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凤凰西街支行账户号:158899474账户名称: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费用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3.3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3.2方式:由潜在投标供应商代表按附件“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附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单位开票资料及采购文件的汇款凭证,并将填报完整准确的“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发送至邮箱jsyc08@qq.com(注:“采购文件获取表”发送成功后,如供应商在两个工作日内仍未在回复邮件中查收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4.4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本项目采用直播开标方式进行。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必须采用顺丰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具体注意事项详见附件《疫情防控相关告知函》4.3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11楼1101室4.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8月16日14时整(北京时间)4.1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8月1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3.4其他相关事项: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6.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5份;电子文件(word格式,U盘)1份6.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六、其他补充事宜五、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025--69593206联系人:李老师地址:南京市上海路1号名称: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7.1采购人信息
一、总则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联系电话:025-83607350联系人:曹静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11楼名称: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适用法律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合格的投标人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1、招标方式
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4.2本次招标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用。采购文件工本费具体收取办法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代理服务费收取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65%执行,如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低于4500元的,则按45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6.1.3合同条款及格式6.1.2投标人须知6.1.1投标邀请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6、招标文件构成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澄清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1.6投标文件格式6.1.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1.4项目需求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8.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招标文件的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投标文件构成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产品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代理服务费、项目评审费(本项目预算已包含评审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将评审费用计入报价)、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2.3有关费用处理详见项目需求。12.2标的物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2、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
12.6.1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产品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12.6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投标文件中的产品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或万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5投标货币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4其它费用处理
13.4详细阐述所投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3培训计划;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项目需求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产品说明12.6.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5、投标保证金(如果收取)14.3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如有分包,投标人投标任何一个分包,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14.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3.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3投标人应主动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办理退还手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5.1在开标时,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7、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代理机构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果收取)。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3)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7.2投标文件正本中,除采购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7.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9.1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9、投标截止日期18.2.3如未按要求密封或标注相关信息的,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8.2.2按招标公告中的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指定地址。18.2.1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有分包的应注明所投分包号,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8.2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2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20.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提交19.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2.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书的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授权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2、开标五、开标与评标21.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追究其责任。21.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指定地点。
23、评标委员会22.6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2.5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记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22.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22.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22.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采购当事人等参加。
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5.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5.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5.投标的澄清24.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代理机构登记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24.4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3在评标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采购人和和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向其授权代表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收取)。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7.1无效投标条款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6.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26.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7.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27.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7.1.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果收取)。
27.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1.11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7.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加粗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废标条款:
28.3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三名中标候选人。28、确定中标单位六、定标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28.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9.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9.2中标供应商收到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领取信息后,须立即到代理机构办理中标通知书的领取手续。29.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通知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供应商必须准确填写“投标函”中的通讯信息,并确保通讯设备畅通,如因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通讯设备不畅导致无法及时接收领取中标通知书的信息,由此引起的所有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9、中标通知书28.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8.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0.4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30.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0.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0.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0.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0、质疑处理
30.6.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0.6.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0.6.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0.6.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0.6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0.5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
七、授予合同30.10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9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8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30.7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30.6.5未按本文件规定的要求签字、加盖公章的质疑(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质疑)。
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2.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l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否则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2.签订合同
34.3未中标样品在评审结束后统一退还(退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投标人应在接到退还通知后1天内将样品搬离样品递交现场,超过时间未退还的样品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处置。34.2代理机构不接收在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样品。34.1如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的,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的样品将及时退还;34、样品八、其他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货物)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第三章合同文本34.4中标人的样品由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移交给采购人,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封存。
纳税人识别号:乙方:(卖方)纳税人识别号:12320000466007140G甲方:(买方)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项目编号:采购单号:使用科室:项目名称:
2.2本合同价款包含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所有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1本合同价款为(大写):圆整(¥元)人民币。二、合同价款1.1详细配置:见附件一、采购标的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
五、产权担保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投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此需要承担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四、知识产权3.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签订、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签订、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必需范围。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三、技术资料
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6.3乙方违反6.1和6.2约定的,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6.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或交由他人供应;六、转包或分包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扣等产权瑕疵或权利负担。
8.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8.1价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八、价款支付7.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7.2交货方式:乙方应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7.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完成全部设备到货安装。
10.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根据甲方决定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0.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年月日以后出厂,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安装质量符合各项现行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税费8.3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时,甲方暂扣尾款直至乙方修复好产品缺陷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有质量问题,一次性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达到合同总价的2.5%以上或累计经济损失超过合同总价的5%时,甲方不予支付尾款乙方同时须承担修复责任,如尾款不能弥补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继续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10.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自甲方验收合格,签署《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为准)。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货物,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10.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0.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乙方在日内无法解决故障的,应当提供备用货物。乙方响应不及时的,每次承担2000元的违约金,有3次及以上响应不及时行为的,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价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1.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11.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1.3乙方负责对货物进行安装和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名合格,甲方才做最终验收,但不少于乙方提交货物并试用后30日。11.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1.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十一、调试和验收
十三、违约责任12.4货物在交付、验收合格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12.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2.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2.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十二、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13.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6.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因签订、履行本合同引发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十五、诉讼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36号地址:甲方: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乙方(公司印章及法人印章):16.3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16.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E-mail:E-mail:联系电话:69593206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联系电话:
2、不向医院各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赠与或提供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宴请、免费旅游、不报销院方个人费用。1、在销售药品、耗材、设备过程中,不以任何名义给予医务工作人员回扣,提成,不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为响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耗材购销行为的要求,配合医院行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廉洁购销活动,做到廉洁销售,我们在此向院方郑重承诺: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供货企业)药品、耗材、设备销售廉洁诚信承诺书
我们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坚决维护健康的医疗秩序,做到廉洁守信,依法营销,并愿意接受各级各界人士监督。7、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凡与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必须主动申请回避。6、销售代表做到在医院指定时间和地点与相关人员商谈业务,不以任何名义或假借身份随意进入各诊疗区域诊室内进行推销。5、不向医院工作人员获取药品、耗材、设备使用信息,不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影响医生药品、耗材、设备选择。4、不借故到院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探访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3、如院方有关人员或科室主动索要提成、现金、购物卡时,及时向院方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为响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耗材购销行为的要求,配合医院行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廉洁购销活动,做到廉洁销售,我们在此向院方郑重承诺: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生产企业)药品、耗材、设备销售廉洁诚信承诺书公司名称(盖章):
6、销售代表做到在医院指定时间和地点与相关人员商谈业务,不以任何名义或假借身份随意进入各诊疗区域诊室内进行推销。5、不向医院工作人员获取药品、耗材、设备使用信息,不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影响医生耗材选择。4、不借故到院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探访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3、如院方有关人员或科室主动索要提成、现金、购物卡时,及时向院方纪检监察部门反映。2、不向医院各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赠与或提供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宴请、免费旅游、不报销院方个人费用。1、在介绍、推广药品、耗材、设备过程中,不以任何名义给予医务工作人员回扣、提成,不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
一、具体技术及服务要求第四章项目需求公司名称(盖章):我们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坚决维护健康的医疗秩序,做到廉洁守信,依法营销,并愿意接受各级各界人士监督。7、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凡与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必须主动申请回避。
3.具体参数要求:2.注明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技术性能参数,经正式印刷的产品样本或使用说明书或数据表(DataSheet)(非电脑打印版)。对采购文件中加★要求的性能和技术条款,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有效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作负偏离处理。1.本项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条件。(二)技术要求条款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综合治疗台,10台。(一)采购标的
项目 | 主要性能参数 | |
1★整机结构 | 治疗台侧箱和电动驱动患者椅均采用稳定的分体落地式结构(非侧悬浮结构),医生单元和水单元不会随着患者椅的升降而移动,地箱在患者椅底部前方,无管线外露 | |
2患者椅 | 2.1患者座椅升降高度 | 最低位≤400mm |
2患者椅 | 2.2患者椅的提升重量 | ≥165KG |
2患者椅 | 2.3驱动方式 | 电机驱动,机械传动结构 |
2患者椅 | 2.4头枕 | 多关节头枕 |
2患者椅 | 2.5座垫 | 牙椅表面采用无缝设计 |
2患者椅 | 2.6★扶手和座椅 | 单扶手,座垫脚部可以加长调节。 |
2患者椅 | 2.7机椅互锁功能 | 采用光感控制安全锁,当动态器械工作时,椅位运动被自动锁定 |
3医生单元 | 3.1手机位数量和挂架方式 | 下挂式医生单元配有硅胶垫,含≥5组手机位 |
3医生单元 | 3.2器械盘 | 配有顶置器械盘,器械盘尺寸≥46*37cm,悬臂采用电控气锁功能 |
3医生单元 | 3.3防回吸设计方式 | 具备手机机头、治疗台内部多重独立的防回吸设计,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
3医生单元 | 3.4光纤手机管路 | 全部光纤管线 |
3医生单元 | 3.5控制面板功能 | 医生控制面板有显示屏及LED指示灯,可数码显示,可定量控制。可显示各项操作参数以及进行多种程序的设置。可控制椅位,手术灯光开关及两段式调光,手机正反转指示器,紧急停止安全按键。具有多组医生程序,每组医生程序分别有≥2组程序椅位,可储存椅位、器械的转速等多种数据 |
3医生单元 | 3.6故障代码显示功能 | 可实现数字化治疗台维护诊断 |
3医生单元 | 3.7医生座椅 | 每台牙椅配置原厂座椅1张 |
4助手单元 | 4.1★助手控制面板功能 | 助手操作台采用落地式结构,可进行水平移动,可围绕患者旋转.可控制冷、热漱口水,冲痰盂、观片灯等功能。 |
4助手单元 | 4.2挂架数量 | 具备放置≥4个器械的器械架 |
4助手单元 | 4.3过滤装置 | 吸唾管线进入牙椅主机的接口处设有过滤网;过滤网易于取出及清洁冲洗。 |
4助手单元 | 4.4中央负压 | 可连接中央负压 |
4助手单元 | 4.5护士座椅 | 每张牙椅配置原厂座椅1张 |
4助手单元 | 4.6 光固化机 | 每张牙椅配置1台内置光固化机 |
5水气单元 | 5.1痰盂设计 | 可旋转痰盂,具有自动安全保护装置;可拆卸清洗消毒 |
5水气单元 | 5.2水加热装置 | 配置水加热装置 |
6手术灯 | 6.1★控制与调光方式 | 控制方式多样,感应式控制;亮度和角度可调节。 |
6手术灯 | 6.2光源 | LED |
6手术灯 | 6.3光照强度和色温 | 最高亮度≥24000Lux,色温最低≥5000K |
6手术灯 | 6.4手柄可拆卸消毒 | 灯把手可快速拆卸消毒 |
7管路消毒系统 | 7.1消毒系统 | 配备管路消毒系统 |
8安全 | 8.1安全控制功能描述 | 患者椅至少具有≥5处安全感应保护装置,在运动中遇阻会自动停止及提醒,避免牙椅受损坏,同时保障患者安全 |
9脚控器 | 9.1脚踏控制原理 | 多功能电控脚踏控制器 |
9脚控器 | 9.2控制功能描述 | 可控制椅位运动,手机喷雾,手机转速及定速,马达转速及正反转方向,紧急停止安全开关等。 |
(二)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2售后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应配备相应的售后服务人员,维保期电话30分钟响应,8小时内到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更换部件时须保证与原有产品的规格、型号、颜色和结构的一致性,并不得影响已使用场所正常工作的开展。质保期满后,需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10年)。(需提供能满足本项服务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1.1质保期:承诺整机原厂质保期3年(自甲方验收合格,签署《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验收报告》之日起计,产品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出厂,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安装质量符合各项现行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一)质保及售后技术服务要求二、商务要求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留合同总价的10%作为本项目的尾款,自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90%满12个月后,产品正常使用,售后服务良好,无质量、安全和服务问题,经采购人确认,支付合同尾款10%。3.1签订合同后,货物订单发出,凭发票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供应商完成全部产品安装、调试,正常使用30日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签署《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验收报告》,凭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60%。(三)货款支付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由成交方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成交方负责。采购方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成交方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进口产品需随货提供报关单。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物。2.2交货方式:中标人在买方指定地点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2.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全部设备到货安装。
(三)制订项目实施方案(二)所投产品应具备优良的制造工艺、材质,且外观设计合理,具备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及适用性,需提供有效证书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一)所投产品生产者应具备相关认证、创新能力强、技术优势明显,确保本项目达到采购人的各项响应承诺要求,需提供有效证书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三、其他要求3.4采购数量可能会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3.3有质量问题时,采购方暂扣尾款直至成交方修复好产品缺陷并赔偿采购方损失;有质量问题,一次性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达到合同总价的2.5%以上或累计经济损失超过合同总价的5%时,采购方不予支付尾款,成交方同时须承担修复责任,如尾款不能弥补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成交方还应继续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
(六)制订项目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制订相应的培训教材并提供培训课程,且承诺维修工程师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不少于10人次,能保证使用单位能熟练操作和正常诊断及使用。供应商应安排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技术人员,对采购单位的使用部门人员进行全流程使用培训,确保相关人员能熟练掌握设备或系统的日常使用及维护。方案应做到完整全面、科学可行,并有针对性。(五)制订项目培训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制订项目验收方案。验收方案要体现项目的全过程质量管控,并成立验收小组,对包括产品进场、安装过程、调试等实施验收并进行全过程记录,以及收集整理包括设备合格证、技术文档等的全套材料,确保本项目达到投标人的各项响应承诺要求。方案应做到完整全面、科学可行,并有针对性。(四)制订项目的验收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全部产品的安装部署、联合调试方案、供货及安装各节点时间进度、人员配置安排等。实施方案应做到完整全面、科学可行,并有针对性,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人员,服从采购人管理要求,确保在规定的交付时限内完成。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报价:请响应人认真测算,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采购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配送、安装、服务等其他一切费用应由供应商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七)报价要求供应商需响应磋商文件质保和维保的服务要求,针对本项目自身及所投产品品牌原厂的响应标准、服务体系、备件体系、故障解决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等售后服务承诺方案;服务方案应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具备针对性、切实可行。
(1)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一)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评分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二、评标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一) | 1、价格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供应商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3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1位。 | 30分 |
(二) | 2、项目需求响应情况2.1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具体项目需求的响应程度:全部响应即满足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服务要求等的得30分,斜体加粗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标注★项(均需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材料并加盖公章)有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其他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供应商需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四章的具体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在“项目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中如实逐项填列所响应产品的参数及服务承诺,如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在偏离表中注明证明材料所在响应文件的页码位置,否则评审小组有权做负偏离处理)。(30分)2.2所投产品生产者通过的认证、创新能力、技术优势等方面(需提供有效证书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5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得3分,不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2.3产品制造工艺、材质、外观及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及适用性(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5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得3分,不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 | 40分 |
(三) | 3、项目实施方案和验收方案等 | 10分 |
(三) | 3.1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详实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完全符合招标要求文件的得3分,不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 | 5分 |
(三) | 3.2项目验收方案:项目验收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详实的项目验收方案,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完全符合招标要求文件的得3分,不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 | 5分 |
(四) | 4、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培训方案等 | 10分 |
(四) | 4.1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详实的项目售后服务承诺方案,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完全符合招标要求文件的得3分,不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 | 5分 |
(四) | 4.2培训方案:培训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详实的项目培训方案,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完全符合招标要求文件的得3分,不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 | 5分 |
(五) | 5、投标人履约能力 | 8分 |
(五) | 5.1质保期: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质保要求的基础上(整机原厂质保期3年),原厂质保期每延长1年,得2分,最多得4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质保承诺函);不满足或未按要求承诺的不得分。(4分) | 4分 |
(五) | 5.2质保期后维修服务承诺: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过后,对于产品维修只收取基本材料备件费,不收取工时费的,得2分(需提供满足要求的承诺函盖章原件);未按要求承诺的不得分。(2分) | 2分 |
(五) | 5.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有过类似项目供货安装成功案例(成功案例中的产品型号须与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型号一致),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2分。(提供有效合同或用户盖章的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效案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应清晰可见主要内容)。(2分) | 2分 |
(六) | 6、投标主要产品为环保节能产品 | 2分 |
(六) | 6.1投标主要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如投标主要产品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本项不得分。(1分) | 1分 |
(六) | 6.2投标主要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该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1分) | 1分 |
(三)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如供应商拟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则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四)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文件(如参与多个分包,且各分包评分标准不同的,建议按分包制作投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五)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日期:投标人全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如有分包,需注明分包号)(正或副本)
六、项目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五、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四、开标一览表………………………………………………………………………………三、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一、评分索引表………………………………………………………………………………
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盖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如果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二、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一、评分索引表七、附件………………………………………………………………………………………
评分项目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 (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评标标准”中评分项依次填列) | |
序号 | 资格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 ||
2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
3 |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 | ||
4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盖章原件,格式见后);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章原件,格式见后); | ||
特定资格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的“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逐条提供) | |||
1 | ****** | ||
其他资格要求 | |||
1 | 法人授权书(盖章原件,格式见后) | ||
2 | 投标函(盖章原件,格式见后) | ||
3 | 联合体协议(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盖章原件,格式见后) | ||
4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 | ||
5 | ****** |
主要设备有:******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备注:如实质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在“备注”栏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三、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 备注 |
1 | ****** (须逐条列出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斜体加粗且有下划线”的内容;若无实质性要求,则无需填列本表) | ||
2 | |||
3 | |||
4 | |||
5 | ***** |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如有演示或陈述)我单位委托进行现场演示或陈述的人员为[姓名](身份证号:);本授权书声明:____[投标人全称]____授权___[被授权人的姓名]__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法人授权书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单位名称(公章):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贵方的[项目编号]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姓名]_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致:[采购人单位全称],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函备注: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单位地址: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同意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承担所有责任。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据此函,[签字人姓名]宣布同意如下: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投标人全称(公章):8.与本次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信息如下: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
传 真 | 邮 编 | ||
通讯地址 | |||
投标人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号码: |
填写说明:日期:年月日四、开标一览表备注: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 |
项目名称 | (如有分包,需注明分包号) |
项目编号 | |
主要产品品牌 | (如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只需注明“核心产品”品牌;如为纯服务项目无需填报本项)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人民币):小写(人民币): |
是否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否;是(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分包号:五、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2、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
产品、服务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产地(纯服务项目可不填报本列) | 数量 | 单价 | 单项合计价 | 产品制造商 | 备注(交付期等) |
总 报 价 |
六、项目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4、如参与多个分包的,请各投标供应商按所投分包分别列表。3、本表中的“产品、服务名称”如为货物的,需在“产品制造商”中列明“所投货物制造商的全称”;2、对于主要投标货物或服务,投标人如因分项报价不明确,而可能影响本项目实际结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重大偏离处理;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需货物或服务逐项报价,每项单价应包括设备费、服务费、安装费、税费等;备注: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及承诺说明 |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 备注 |
(参考格式,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附件2、如参与多个分包的,请各投标供应商按所投分包分别列表。1、“招标要求”栏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逐项填列,如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在“备注”栏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备注:
供应商单位1名称(盖章):备注:联合体中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企业名称]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2、若我们联合中标,[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我们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项目全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单位2名称(盖章):
备注: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的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制、管理关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企业名称(盖章):(3)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此声明函,报价将不做相应扣除;中标供应商如享受本项目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上述“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质疑函范本日期:供应商全称(盖章):备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此声明函,报价将不做相应扣除;中标供应商如享受本项目残疾人福利单位扶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单位名称]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项目编号]_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全部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全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单位公章:签字(签章):日期:请求:
一、为保障开标直播效果,各位供应商授权代表需配合做到如下几点:疫情防控相关告知函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2.供应商可采用下述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且在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1.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逾期未进入开标直播间者,视同认可整个开标过程和结果。二、各供应商需提供声明如下:3.请在工作人员的提示下操作,并遵守相关直播开标纪律;2.请在手机流量或在wifi信号好的地方参与直播,并确保手机电量充足;1.需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0分钟内,通过手机微信端加入“腾讯会议”(会议号:699628055)参与开标直播。
投标人全称(公章):我单位声明:本单位已悉知、并承诺响应本告知函的所有内容。(2)现场递交:递交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健康绿码方可进入代理机构办公楼,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1)顺丰邮寄:供应商须充分考虑了快递时间,及代理机构签收等不可控因素,确保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顺利寄达,如有破损、延期、丢失等均视为无效投标,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收件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11楼,曹女士18914788852);
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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