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9210902100068010001z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4
公告正文
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递交时间:2023-10-08 17:34
文件编号E3509210902100068010001Z03
投标资格无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0-24 09:00:00
投标有效期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24日09时00分00秒,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现场开标详细地址: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人社局2层))。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5,042,35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2023-10-24 09:00:00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待定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答疑纪要
E3509210902100068010
 
各有关单位:
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投标人的质疑及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答疑纪要。
一、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如下:
1、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2023年09月21日发布的项目为: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编号 E3509210902100068010, 该项目4.1.5限定投标电子保函只能开具现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排斥电子担保保函。如此做法,严重地违背了国家及市里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不得限制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等政策法规规定、限制和排斥了电子投标保函市场公平竞争。
电子保函形式:电子保函应由获准对接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金融机构开具”,获准对接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保函形式,可以开具保险电子保函。
根据:闽建筑〔2020〕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
第二条中第4小点:(四)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或限定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被依法限制开展投标保函业务或因失信行为被联合惩戒除外。
相关政策法规地址:https://ggzyfw.fujian.gov.cn/policies/detail?id=t9Pxv9TBeCg%253d
本项目保证金提交方式限制使用担保电子保函原因是什么?请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请代理明确回复不能使用担保电子保函的具体依据是什么及原因。谢谢。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4.1.5款: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包含担保保函。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交易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宁行文【2022】27号)”相关精神,本项目仅采用“投标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38项等招标文件内对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
1、本项目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霞浦县小沙村
2、项目管理负责人资格要求修改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允许项目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
3、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中“评分标准”修改为: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78分)
投标报价:50分
商务部分:28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报价评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费即为固定报价,符合投标报价要求的得满分50分,其他投标报价均不得分。招标人公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费总价为人民币5042350元。否则不得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28分)
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13分)
企业资质、获奖等情况(3分)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一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 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起前五年内获得过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合同和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时间以获奖文件的印发时间为准。)
企业信用评价(10分)
企业信用评介得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设计任务一方在“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中企业季度信用得分×10%。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 10 日后开标的工程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或按照可查询到的最新数据为准。
②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排名以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发布的企业季度信用排名(勘察设计单位类)(网址:http://220.160.52.164:98/kcsgt)为准。
③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排名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商务文件中提供名称变更材料,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再向招标人递交一份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如实提供名称变更材料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
⑤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类似业绩 评分标准
(8分)
工程设计类似业绩(4分)
1.工程设计类似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2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的,提供1项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业绩加1分,满分4分。
注:①提供的设计业绩须附上合同(或协议书)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扫描件,以上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
②“类似设计业绩”日期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
③若业绩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交能
证明业绩指标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
项目负责人类似设计业绩(4分)
1.项目负责人类似设计业绩:设计项目负责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2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的,提供1项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业绩加1分,满分4分。
注:①提供的设计业绩须附上合同(或协议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扫描件,以上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
②“类似设计业绩”日期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
③若业绩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业绩指标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7分)
项目管理负责人(1 分)
项目管理负责人除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外,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设计负责人(1 分)
设计负责人除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外,具备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设计团队(2 分)
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负责人:除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外,均具备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造价咨询负责人(1分)
造价咨询负责人除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外,具备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BIM设计人员(2 分)
配备具备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二级证书的人员达到10人或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三级证书的人员达到3人得0.5分;
具备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三级证书的人员达到 5人,且有1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8项内容修为:
38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为方便投标人更好了解本项目的现场具体情况或其它需要了解的项目概况信息,避免在投标时因理解不清而影响今后项目的实施。必要时,投标人可以与招标人联系了解本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等相关信息。投标人未作相应咨询考察工作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人所有规定和要求,由于投标人对招标要求理解不正确或误解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可能增加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评标过程中或签订合同之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买方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欺骗买方和评委的行为,招标人将提请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若在中标后或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欺骗买方和评委的行为,买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同时,招标人还将提请行政监督部门将其不良记录纳入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或者拒不提交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中标单位中标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简称“项目管理部),统一协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规定,由该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6、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2〕3号)文件规定,福建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7、其它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有效期以资质证书注明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为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投标人应在资格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作出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将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9、为便于抽取评标专家时选取回避单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在电子交易平台填写联合体单位名称,若未填写而由此造成的影响及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10、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名称、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经检察机关查询确认中标单位名称、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
注:由于高检院通知:“检察机关自2018年8月1日起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中标人应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单位名称、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进行近三年内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1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1号及银发〔2019〕41号文,自2019年2月25日起全国范围分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投标人若无法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资料。
12、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文件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相关在岗证明材料(以注册执业证书所署单位或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13、同一工程招标项目的不同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视为投标文件雷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行业监督部门依法查处:
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②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除外)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或者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除外)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情形的其他行为。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开标记录表和评审情况,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存在上述项情形的所有投标人信息。招标人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应当将存在上述情形的所有投标人信息予以公示。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告。行业监管部门应当立案调查。开展调查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依法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告知权利义务、收集证据、制作笔录。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行业监管部门应当根据违法情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存在应纳入信用评价情形的,应按规定进行信用评价。
14、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当在开标环节,比对分析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并在开标记录表中如实记录分析结果:
①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并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②招标人根据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分析结果,组织开展评标工作。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委托鉴定的,不中止评标工作。
③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不影响评标结果。

6、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十二、其他资料”内“(一)投标人承信行为承诺书”修改为“(一)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格式附后。
7、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十二、其他资料”内增加“(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格式附后。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特此
 
 
招标人:福建省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8日
 
(一)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   (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
二、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
(一) 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列明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
(二)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三)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
(四)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五)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六)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
三、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招投标监管部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依法予以查处。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
四、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
五、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
六、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时间:年  月  日
 
注:
1、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扫描上传。
2、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在岗人员。本人已清楚知晓,本单位已确定本人作为         (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人承诺:
一、中标后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到岗履职。
二、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注:
1、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扫描上传。
2、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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