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景德镇市三宝国际瓷谷乡村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森林栈道建设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36533.2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0/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dzzd[2020]第94号
预算金额36533.2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0/12/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JDZZD[2020]94

一、招标条件

景德镇市三宝国际瓷谷乡村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森林栈道建设子项目)2020-360203-96-03-049952经政府批准立项建设,现拟对景德镇市三宝国际瓷谷乡村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森林栈道建设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景德镇市珠山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景德镇市三宝国际瓷谷乡村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森林栈道建设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建设地点:景德镇市珠山区竟成镇三宝村。

3、建设内容:本项目森林栈道总长约10km,项目建设范围汉光一一三宝国际陶艺村(6.5km),三宝国际陶艺村一一马鞍岭村(3.5km)。建设內容主要包括森林栈道主入口空间、观景钢结构栈道、登山钢结构栈道、滨水钢结构栈道、主入口景观驿站汉光、三宝国际陶艺村景观驿站、马鞍岭景观驿站、景观小品及休闲设施建设、栈道周边绿化修整、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雾森、公共艺术等工程建设项目。

4、工程估算:本项目招标估算金额约36533.25万元,其中设计费约856.25万元,建安工程费约35677万元。

5、招标内容:

5.1设计工作内容: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5.2施工工作内容: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保修,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6、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7、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作任何设计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可承担范围内需含: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4、外省来赣施工单位须根据【赣建审批(20204号】文规定办理针对本项目的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单项进赣投标登记拟派从事建设工作的人员须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规定外省来赣的设计单位企业信息、现有资质及拟派的相关设计人员等信息须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可查询;外省施工单位须提供投标登记公示的网上截图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外省设计单位须提供企业信息、现有资质及拟派的相关设计人员等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6、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含临时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7拟派其他人员证书: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证书;

8、信誉和财务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且在景德镇市范围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财产未被接管、冻结及处于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9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10、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设计方为联合体牵头人:

10.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开标时须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设计方和施工方(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设计负责人由设计方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等施工人员由施工方拟派);

10.2须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即设计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由联合体内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10.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10.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内各成员均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

10.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出相应的声明;

10.6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应随投标原件一起递交;

10.7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11、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拟派本次投标的设计负责人担任)的劳动合同及二代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以上材料在资格审查时均需提供原件【本次招标执行赣建招(201910号文,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即可】。

1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工程不接受受到景德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明确限制了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的投标企业参加投标。

四、招标日程安排:

投标人可以从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时间20201127日至20201228日止。

开标时间:2020122910:00时整,开标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地址位于昌南新区景兴大道与纬二路交界处(新四馆大楼)南面三楼}。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修改及答疑等信息。

五、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907985949

招标人:景德镇市珠山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798-8390101

招标监督机构: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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