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巴渝小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金额
23.63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市巴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 巴渝小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236,374.00 元)
(专业领域:
办公设备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236,374.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生产或销售本项目产品资质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3-07-19 12: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7-19 18:00:00(北京)
四、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按采购文件要求上传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工作
(二)交付地点:
巴渝小学新建教学楼(巴南区龙洲湾街道瑞龙路18号)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代表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按照成交单价等价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货物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装箱单、产品使用说明书。
(4)货物设备运抵采购人所在地后,供应商应于2天内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负责完成产品的验收。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a、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b、货物设备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资料齐全。
c、在货物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能继续正常使用。
d、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文书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货物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7)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和详细清单,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出具的验收报告和详细清单内容开具发票。
(8)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9)项目验收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根据技术方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逐一对照验收,并出具项目终验报告。若最终验收不合格,需要整改的,由业主根据终验报告的意见实施监督,供应商应当在业主监督下完成整改至重新验收合格为止,整改期限由业主确定。
4.验收要求
(1)验收时,采购人就技术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中密度纤维板、海绵、三聚氰胺板、铰链、油漆等内容”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时,成交供应商不得拒绝,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中,检测内容必须合格且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方案要求,送检的样品必须与所供家具的实物一致,否则验收不合格。
(3)验收时,若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样品与所供家具实物不一致或者无法判断时,采购人将从所供家具中随机抽取一部分家具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若检测不合格,则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送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货物质量保证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该项目所有设备免费质保六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须在1个工作日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免费更换配件等,确保正常使用。
所有软件六年免费升级,终身使用,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响应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及服务期承诺优于上述年限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质保期内,外采购人对货物的咨询和投诉,成交供应商应在1—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成交供应商须负责货物的终身维修及零配件的及时供应。
(5)供应商投报货物由厂家(指货物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询价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
(6)供应商在重庆市内须有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相关维护人员名单,如没有自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应授权当地维修机构。
2.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a、电话咨询
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b、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或制造商应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8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提供上门服务,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c、同一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免费调换合同规定的产品。
d、发生严重质量问题,采购人直接选择换货时,供应商应当免费为其调换合同规定的产品。
e、符合换货条件,因无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供应商应为采购人调换不得低于合同货物规格且买方满意的其他规格型号和样式的产品。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换货后,产品质保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f、因产品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
g、若未达到上述质量保证要求,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采购人将上报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a、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根据采购人的需要每年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提供设备上门维护服务。
b、服务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低于市场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故障响应时间要求
供应商接到使用方设备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4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维修配件
供应商和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递交金额:中标金额的5%。
2.递交时间及形式: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日历天内,合同签定前向采购人提供金额本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凭履约保证金交纳的相关凭证复印件(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以及成交通知书,方可签订合同。
3.退还方式:合同履行完毕后,由成交供应商提交申请,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供方提交采购合同、发票(加盖采购人财务章)、拨款申请等材料后,采购人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全款。
(七)知识产权
1.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竞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竞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八)培训
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安装调试及使用期间,免费对采购人选派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效果为:
1.对设备维修人员的培训,达到能维护保养、检修及排除一般故障为止。
2.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达到能正确使用管理。
(九)违约责任
1.如果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每延期1天,处罚合同价款的1‰,直接从合同款中扣除;延期超过15天不交货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2.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完全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按合同标的额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3.设备有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又不按照上述商务条款及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的,按该有问题产品3倍合同金额赔偿。
4.若成交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掺杂掺假产品的,采购人有权予以没收或处置,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全额退还采购人已付的所有货款,并向采购人承担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计算方法双方另行约定。
5.对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应付成交供应商的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成交供应商在违约之日起十天内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十)其他
1.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巴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万卿
联系电话:
17783478190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巴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庆
联系电话:
17783352129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236,374.00 元)
(专业领域:
办公设备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236,374.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家具用具 需求描述 办公家具(详见采购文件) | ¥236,374.00 | 1(批) | ¥236,374.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生产或销售本项目产品资质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3-07-19 12: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7-19 18:00:00(北京)
四、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按采购文件要求上传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工作
(二)交付地点:
巴渝小学新建教学楼(巴南区龙洲湾街道瑞龙路18号)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代表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按照成交单价等价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货物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装箱单、产品使用说明书。
(4)货物设备运抵采购人所在地后,供应商应于2天内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负责完成产品的验收。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a、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b、货物设备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资料齐全。
c、在货物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能继续正常使用。
d、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文书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货物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7)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和详细清单,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出具的验收报告和详细清单内容开具发票。
(8)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9)项目验收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根据技术方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逐一对照验收,并出具项目终验报告。若最终验收不合格,需要整改的,由业主根据终验报告的意见实施监督,供应商应当在业主监督下完成整改至重新验收合格为止,整改期限由业主确定。
4.验收要求
(1)验收时,采购人就技术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中密度纤维板、海绵、三聚氰胺板、铰链、油漆等内容”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时,成交供应商不得拒绝,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中,检测内容必须合格且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方案要求,送检的样品必须与所供家具的实物一致,否则验收不合格。
(3)验收时,若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样品与所供家具实物不一致或者无法判断时,采购人将从所供家具中随机抽取一部分家具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若检测不合格,则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送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货物质量保证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该项目所有设备免费质保六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须在1个工作日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免费更换配件等,确保正常使用。
所有软件六年免费升级,终身使用,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响应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及服务期承诺优于上述年限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质保期内,外采购人对货物的咨询和投诉,成交供应商应在1—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成交供应商须负责货物的终身维修及零配件的及时供应。
(5)供应商投报货物由厂家(指货物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询价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
(6)供应商在重庆市内须有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相关维护人员名单,如没有自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应授权当地维修机构。
2.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a、电话咨询
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b、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或制造商应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8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提供上门服务,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c、同一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免费调换合同规定的产品。
d、发生严重质量问题,采购人直接选择换货时,供应商应当免费为其调换合同规定的产品。
e、符合换货条件,因无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供应商应为采购人调换不得低于合同货物规格且买方满意的其他规格型号和样式的产品。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换货后,产品质保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f、因产品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
g、若未达到上述质量保证要求,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采购人将上报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a、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根据采购人的需要每年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提供设备上门维护服务。
b、服务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低于市场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故障响应时间要求
供应商接到使用方设备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4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维修配件
供应商和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递交金额:中标金额的5%。
2.递交时间及形式: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日历天内,合同签定前向采购人提供金额本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凭履约保证金交纳的相关凭证复印件(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以及成交通知书,方可签订合同。
3.退还方式:合同履行完毕后,由成交供应商提交申请,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供方提交采购合同、发票(加盖采购人财务章)、拨款申请等材料后,采购人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全款。
(七)知识产权
1.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竞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竞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八)培训
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安装调试及使用期间,免费对采购人选派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效果为:
1.对设备维修人员的培训,达到能维护保养、检修及排除一般故障为止。
2.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达到能正确使用管理。
(九)违约责任
1.如果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每延期1天,处罚合同价款的1‰,直接从合同款中扣除;延期超过15天不交货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2.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完全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按合同标的额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3.设备有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又不按照上述商务条款及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的,按该有问题产品3倍合同金额赔偿。
4.若成交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掺杂掺假产品的,采购人有权予以没收或处置,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全额退还采购人已付的所有货款,并向采购人承担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计算方法双方另行约定。
5.对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应付成交供应商的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成交供应商在违约之日起十天内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十)其他
1.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巴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万卿
联系电话:
17783478190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巴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庆
联系电话:
1778335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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