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号: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珠海大桥防船撞设施建设项目位于珠海大桥上下游附近,珠海大桥位于珠海市西南约10km,省道S366 线,西接金湾互通立交,东接南屏互通主线桥,中心桩号K20 509,于挂定角西侧跨越西江磨刀门水域,是珠海至高栏岛的城市快速干道上的一座特大型双线分离式公路桥梁。目前防撞系统施工具备招标条件,鉴于我单位为完成该项目的主体实施单位,现由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防撞系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珠海大桥防船撞设施建设项目范围:对桥梁主航道通航孔两侧的22、23、24、25、26号桥墩、副航道通航孔两侧的55、56、57、58、59 号桥墩以及27-54号、60-67号引桥墩进行防撞设计。23-25号墩上下游的防撞隔栅采用由5根直径2.2m的桩基组成U形,桩间距为6m,桩基的平均长度为50m。防撞隔栅在标高4.5m(黄海高程)和10.5m处设置下层和上层横梁,尺寸为2.5m×18.41m×4.0m(高度×长度×宽度),外观为弧形。22、26号墩,55-59号墩上下游的防撞隔栅采用由4根直径2.0m的桩基组成矩形,桩间距为4m,桩基的平均长度为80m。防撞隔栅在标高4.5m(黄海高程)和10.5m处设置下层及上层横梁,尺寸为2.5m×11.59m×7.2m(高度×长度×宽度),外观为弧形。27-54号引桥墩、60-67号引桥墩上下游布置拦阻索,拦阻索中间采用浮筒进行连接,形成拦截网体系,将船舶隔离到桥墩安全范围之外,使防撞结构与柔性防撞设施共同承担船舶撞击力,确保桥梁结构安全的同时又可最大限度的保护船舶。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范围为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珠海大桥防船撞设施建设项目防撞系统施工,如因招标人工程范围调整,招标人有权对承发包范围进行调整。
本次招标范围内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3.1、工程量
序号 |
细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包件1 |
防撞护舷 |
|
|
选1家 |
A型复合材料防撞护舷 |
套 |
7 | ||
B型复合材料防撞护舷 |
套 |
7 | ||
C型复合材料防撞护舷 |
套 |
7 | ||
D型复合材料防撞护舷 |
套 |
14 | ||
E型复合材料防撞护舷 |
套 |
2 | ||
F型复合材料防撞护舷 |
套 |
5 | ||
包件2 |
钢浮筒 |
|
|
选1家 |
钢浮筒 |
个 |
22 | ||
锚碇 |
个 |
89 | ||
消能块 |
个 |
89 | ||
钢浮箱 |
个 |
8 | ||
警示灯 |
盏 |
22 |
工作内容、经济内容、计算规则详见《防撞设施施工项目招标最高限价表》。工作量清单中所列的数量是施工设计图的数量,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数量。
3.2、本工程所有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由投标人自带,费用已包含在分包单价中,投标方如需使用招标方有偿提供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则应按招标方管理制度办理签单手续,招标方将根据投标使用的台班及动力费和周转材料数量,在结算中投标人结算中扣除。提供给投标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投标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的应予以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
3.3、投标人要综合考虑不能连续作业施工、现场阻工,北江水位的变化,机械设备型号调整,客观性暂停施工及因暴雨导致的停工,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施工人员住房水电等各种风险,单价在合同执行中不做任何调整。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对本项目工地和现场及其相关的与投标关联的周边环境条件进行调查,其费用自行承担。因调查得出的结果,编制投标报价时的责任和风险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3.4、项目部有偿提供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板房单价900元/(间*月);用电1.5元/度,甲方仅提供至二级主配电柜,其他的配电柜及电力线路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必须满足招标人的标准要求;用水5元/T。
3.5、投标人投入使用的材料需提供合格证明、材料检测报告,负责成品材料的验收、移交工作,承担因使用产品涉及侵权行为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
如因招标人工程范围调整,招标人有权对承发包范围进行调整。此工程数量作招标所用,不是最终计量支付的依据,计价工程量以投标人实际完成的、按计量规则计算的并经招标人签字确认的工程数量为准。
3.6、工期要求:
合同段工期暂定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单载明的时间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为4006010100),注册成功并须通过审核。
4.2主动申请:审核通过后,必须在供方交易系统中进行合格供应商准入申请,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电子版(PDF格式)。
4.3响应:经注册、审核并准入申请完善所有资料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劳务招标系统”---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4.4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或者施工劳务并在中铁大桥局集团公司注册)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来人身份证原件、一般纳税人证明,请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8日8:00-11:30,下午14:30-17:30到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大桥防船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均昌街41号对面中铁大桥局)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可退回的工本费1000元后即可获得以下招标文件资料(各一册):(1)本招标文件;(2)招标图纸及相关参考资料(电子版)。
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汇入指定汇入下列账户(汇款时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珠海大桥防船撞设施项目防撞系统施工工程投标招标文件工本费):
开户名称:中铁大桥局五公司珠海大桥防船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大桥支行
账号:42001218074010102375
注:潜在投标人完成上述程序后,方可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
4.5提出疑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须在2020年6月13日17:30前上传。
4.6答复、补遗确认:对2020年6月13日17:30前提交的所有问题,统一答复将于 2020年6月14日17:30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公布(答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各位潜在投标人,并视为潜在投标人已知悉澄清内容。
潜在投标人须于2020年6月14日18:30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完成确认。未确认者,视为已知悉澄清补遗内容。
详细操作流程详见鲁班网 --“供应商园地”--“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五万元整,请于2020年6月14日下午5时前汇至以下账号,汇款时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珠海大桥防船撞设施项目防撞系统施工工程投标保证金),如未按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
开户名称:中铁大桥局五公司珠海大桥防船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大桥支行
账号:42001218074010102375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白水湖路20号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经济部(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5.3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6月15日上午9:00 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白水湖路20号 邮 编:332000
联 系 人:李工 李工
电 话:0792-7078509 18720196565
网 址:http:// www.crecgec.com /(“公告通知”栏公示)。
8、上述时间安排若有改变,将另行书面或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