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完善道路交通禁令标志工程
金额
34.7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1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78万元
招标联系人都汝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凯1575172245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08
公告正文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完善道路交通禁令标志工程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完善道路交通禁令标志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完善道路交通禁令标志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五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先对该项目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完善道路交通禁令标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完善道路交通禁令标志工程

2、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34.78万元。

4、工期要求: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12,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发包范围: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完善道路交通禁令标志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包工包料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规模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8)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其他要求:

7.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7.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7.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7.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7.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7.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及图纸等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0年120717:00时前使用“CA锁”登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本工程图纸由投标人网上自行下载,下裁地址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条。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4、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 http://kfq.yancheng.gov.cn/、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8.92.181.186:8081/,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5、特别说明:

5.1 开发区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

5.2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锁登陆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前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见“关于办理招投标CA锁的通知(http://218.92.181.186:8081/tzgg/20191231/c4afc720-ea8c-48b2-9186-7c2a92307fb2.html)”,关于CA办理、续费、电子签章等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4。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080900分。

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JSTF格式),上传网http://218.92.181.186:8081/。为防止因开标前集中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网络拥堵,导致投标人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尽早上传。

请投标人使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下载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错误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投标制作软件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疑问可联系软件公司联系电话:13918949737或者4009980000,客服QQ:3065183190。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并退回。

4、开标时间:2020年12080900分。

5、开标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东路82号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希望大道与新都路交界处东北角)。

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在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室参加开标。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专户单位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开发区支行,账号:(系统中查看),详见“盐城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下载中心→操作手册http://218.92.181.186:8081/jyxx/002004/20200113/c990f247-6658-4daf-8910-d1f2f4b4d549.html(保证金咨询电话:0515-68028990)。

意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先完成报名再缴纳投标保证金(非常重要),并及时用CA锁登陆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181.186:8081/TPBidder),在项目流程>>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缴纳情况(咨询电话:13390735059)。

特别提醒:1.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保证金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保证金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当场退回)。2.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投标单位应尽早缴纳投标保证金,避免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日资金未能到帐,失去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上传系统备案后经招标人同意报有关部门确认予以退还。

如项目发生异议(投诉)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招标文件第二章9.5.5款执行。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九、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kfq.yancheng.gov.cn/)、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答疑)”形式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集聚,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场,并递交要求携带的资料参与开标会,一个投标人仅限一人出席开标会。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五大队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2号

联系人:都汝锋

电话:1596199966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

联系人:袁凯

电话:15751722452

周新扬 签于 2020/11/26 1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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