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五分局新疆哈密巴里坤风电项目槽钢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价公告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1005-230078]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五分局新疆哈密巴里坤风电项目槽钢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11月24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新疆巴里坤60万KW风电项目,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境内,位于三塘湖镇条湖工业园对面风电场内,具体范围(四个角)坐标经纬度分别为:A.g92.95809455, 44.43517715;B. g93.15623045, 44.35998821;C. g93.00057060, 44.29378463;D. g93.22122574, 44.27814612;运输道路条件较好,距G331国道约1km;距G575国道约20km;海拔高度在840~970m之间,场址开发面积约116平方公里。本项目场址地势开阔,地形属一般丘陵地带。距离哈密市约230kM。计划建设内容:84台单机容量为71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高度110米;新建220kv变电站一座;容量15.6万千瓦(储能时长4小时)储能站1座。本工程主要工程量包含:7.15MW风电主机共96台套;7.15MW风电配套塔筒84台套;6900KVA华氏厢式变压器84台套,配套塔筒基础预埋锚环及锚栓84套,基础混凝土15万m³,变压器基础及储能站基础、升压站基础混凝土共计5万立方米、发电场内35KV输电线路150km;
2.采购数量: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预计工程施工过程中,拌合站基础埋件、锚环锚栓支撑埋件、集电线路铁塔预埋埋件、变压器基础预埋埋件、风机塔筒爬梯预埋埋件、临建工程需要使用到的角钢、槽钢,预计各需要28吨左右,具体数量以现场施工需要为准。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三、采购要求
1、采购采取的定价方式:
(1)投标单价=信息价格+固定费用;投标单价为工地车板交货价(不含卸车费用),已包括角钢及槽钢出厂价格、保险费、装运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代理费(代理商)、税金税费;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货物落地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
(2)信息价格:投标人以2023年11月13日《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西北地区乌鲁木齐市场发布的“八钢”品牌的相应规格型号、角钢及槽钢的网价为参考进行报价。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以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发布的“八钢”品牌对应规格普通角钢及槽钢的网价作为结算依据,如遇(周六、周日)没有报价时,则以本周周五网价进行结算,节假日以节假日前一日网价为结算依据网价进行结算,当日有多个网价时以最接近中午12:00的网价为结算依据。
(3)固定费用:指供应商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投报时在信息价格基础上相应的增加或减少一个固定的金额其包含了运杂费、税金、利润、装车费、仓储费、保险费用、车辆过路过桥费、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代理费(代理商)等一切相关费用,增加则为正值,减少则为负值。在投标时固定费用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固定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
2.技术参数标准:
(1)、报价方保证货物在装车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行业标准(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发布执行的最新版本为准)。
(2)、角钢、槽钢在无特殊要求情况下,均按国标四切理计方式报价。
(3)、角钢、槽钢验收标准按照ASTMA6-89轧制钢板、型钢、钢板桩及结构用棒钢标准执行。重量偏差标准按照JIS G3193-90、GB-T-709-2006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形状、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进行验收;热轧工字钢、热轧槽钢、热轧等边角钢、热轧不等边角钢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按照GB-T-706-2016标准执行。
3.交货要求: 2023年11月30日起根据询价方需求分批交货到指定现场,交货时每车随车附带角钢、槽钢等材料出库单、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以证明所供货物品质及满足报检要求。
4.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新疆巴里坤60万K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部施工现场(地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往S331方向38公里转北行42公里处)。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现行标准。
6.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两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5日前到需方办理相关结算。根据结算状况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13%或3%税率),需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需方根据资金情况向报价方支付该笔货款的95%,剩余5%的货款做为质保金,在质保期(3个月)满30日内由需方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损失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7.质保期:质保期为3个月。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
1.1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合格证和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证书或检验报告。
1.2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等)。
1.4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五、投标担保
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须由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单位账户出账,在退还时不计利息。
2.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壹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招标人不再另行提供账号。
4.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5.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未中标的的投标人及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六、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有限数量制。
1、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询比价响应供应商递交的询比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询比价响应供应商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响应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询比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标”处理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询比价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报价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1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下载询价函,无需现场报名。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询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4日10时(北京时间),询价函上传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无需现场递交。
2.逾期递交询价函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ec.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
邮编:450001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现场联系人:水冰锋
电话:15848016551
十一、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分局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55158660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
(电子签章)
2023年11月16日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1005-230078]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五分局新疆哈密巴里坤风电项目槽钢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11月24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新疆巴里坤60万KW风电项目,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境内,位于三塘湖镇条湖工业园对面风电场内,具体范围(四个角)坐标经纬度分别为:A.g92.95809455, 44.43517715;B. g93.15623045, 44.35998821;C. g93.00057060, 44.29378463;D. g93.22122574, 44.27814612;运输道路条件较好,距G331国道约1km;距G575国道约20km;海拔高度在840~970m之间,场址开发面积约116平方公里。本项目场址地势开阔,地形属一般丘陵地带。距离哈密市约230kM。计划建设内容:84台单机容量为71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高度110米;新建220kv变电站一座;容量15.6万千瓦(储能时长4小时)储能站1座。本工程主要工程量包含:7.15MW风电主机共96台套;7.15MW风电配套塔筒84台套;6900KVA华氏厢式变压器84台套,配套塔筒基础预埋锚环及锚栓84套,基础混凝土15万m³,变压器基础及储能站基础、升压站基础混凝土共计5万立方米、发电场内35KV输电线路150km;
2.采购数量: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预计工程施工过程中,拌合站基础埋件、锚环锚栓支撑埋件、集电线路铁塔预埋埋件、变压器基础预埋埋件、风机塔筒爬梯预埋埋件、临建工程需要使用到的角钢、槽钢,预计各需要28吨左右,具体数量以现场施工需要为准。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品牌 | 备注 |
1 | 角钢 | 75*75mm | 28 | 八钢 | |
2 | 槽钢 | 10# | 28 | 八钢 | |
| 合计: | | 56 | | |
三、采购要求
1、采购采取的定价方式:
(1)投标单价=信息价格+固定费用;投标单价为工地车板交货价(不含卸车费用),已包括角钢及槽钢出厂价格、保险费、装运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代理费(代理商)、税金税费;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货物落地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
(2)信息价格:投标人以2023年11月13日《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西北地区乌鲁木齐市场发布的“八钢”品牌的相应规格型号、角钢及槽钢的网价为参考进行报价。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以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发布的“八钢”品牌对应规格普通角钢及槽钢的网价作为结算依据,如遇(周六、周日)没有报价时,则以本周周五网价进行结算,节假日以节假日前一日网价为结算依据网价进行结算,当日有多个网价时以最接近中午12:00的网价为结算依据。
(3)固定费用:指供应商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投报时在信息价格基础上相应的增加或减少一个固定的金额其包含了运杂费、税金、利润、装车费、仓储费、保险费用、车辆过路过桥费、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代理费(代理商)等一切相关费用,增加则为正值,减少则为负值。在投标时固定费用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固定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
2.技术参数标准:
(1)、报价方保证货物在装车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行业标准(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发布执行的最新版本为准)。
(2)、角钢、槽钢在无特殊要求情况下,均按国标四切理计方式报价。
(3)、角钢、槽钢验收标准按照ASTMA6-89轧制钢板、型钢、钢板桩及结构用棒钢标准执行。重量偏差标准按照JIS G3193-90、GB-T-709-2006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形状、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进行验收;热轧工字钢、热轧槽钢、热轧等边角钢、热轧不等边角钢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按照GB-T-706-2016标准执行。
3.交货要求: 2023年11月30日起根据询价方需求分批交货到指定现场,交货时每车随车附带角钢、槽钢等材料出库单、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以证明所供货物品质及满足报检要求。
4.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新疆巴里坤60万K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部施工现场(地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往S331方向38公里转北行42公里处)。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现行标准。
6.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两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5日前到需方办理相关结算。根据结算状况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13%或3%税率),需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需方根据资金情况向报价方支付该笔货款的95%,剩余5%的货款做为质保金,在质保期(3个月)满30日内由需方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损失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7.质保期:质保期为3个月。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
1.1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合格证和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证书或检验报告。
1.2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等)。
1.4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五、投标担保
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须由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单位账户出账,在退还时不计利息。
2.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壹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招标人不再另行提供账号。
4.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5.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未中标的的投标人及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六、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有限数量制。
1、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询比价响应供应商递交的询比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询比价响应供应商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响应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询比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标”处理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询比价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报价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1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下载询价函,无需现场报名。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询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4日10时(北京时间),询价函上传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无需现场递交。
2.逾期递交询价函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ec.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
邮编:450001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现场联系人:水冰锋
电话:15848016551
十一、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分局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55158660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
(电子签章)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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