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除雪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ds-20241011-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024-868943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亚男024-8685676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沈阳市除雪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DS-20241011-01
项目名称:沈阳市除雪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高速滚刷扫雪车 ;2、小型扫雪扫路机;3、手扶式滚刷;4、手持式吹雪机;5、小型融雪剂撒布机;6、装载机滚刷。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1000元/包(现金、售后不退)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报名材料到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注明所报名项目名称等信息(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24-8689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联系方式:吕亚男024-86856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亚男
电 话: 024-86856767
沈阳市除雪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DS-20241011-01
项目名称:沈阳市除雪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高速滚刷扫雪车 ;2、小型扫雪扫路机;3、手扶式滚刷;4、手持式吹雪机;5、小型融雪剂撒布机;6、装载机滚刷。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1000元/包(现金、售后不退)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报名材料到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注明所报名项目名称等信息(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24-8689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联系方式:吕亚男024-86856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亚男
电 话: 024-86856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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