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炼钢厂、轧钢厂风机维修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7/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炼钢厂、轧钢厂风机维修项目
- WX2207004招标编号:
- 2022-07-28 00:00:00 至 2022-07-30 00:00:00公告有效时间范围:
- 招标主要内容:
-
炼钢厂、轧钢厂风机维修项目
- 2022-07-28 10:42:18报名时间:
- 招标公示表 招标公示表点击下载:
更多信息咨询及报价地址:
http://www.cyedm.com.cn/tenders/info.php?id=3419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助燃风机叶轮及传动组维修所提出的性能、维护和调试等方面技术要求,投标方具有丰富的类似风机的维修经验。总则投标方负责招标方轧钢厂助燃风机叶轮及传动组维修项目的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技术协议:投标方:招标方: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轧钢厂助燃风机叶轮及传动组维修技术协议
风机工作环境条件叶轮及传动组参数:投标方需负责叶轮及传动组维修需要的所有配件和修复。如果风机叶轮和传动组因维修后质量原因导致无法安装或不满足协议质量要求,需要拆装、调整或更换,期间所需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本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条件和最新相关的国际、国内风机行业标准,对叶轮及传动组进行维修。
风机叶轮组左右两端允许不平衡值约10g,残余不平衡值均≤3g(480rpm)。轴承需选用进口知名品牌:如铁姆肯、NSK或SKF进口轴承,投标方需提供轴承报关单,确保轴承为正品原件。投标方负责从招标方现场将风机及传动组运走,维修完毕并满足质量和使用要求后,运回招标方现场,达到要求完成本次维修。其中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轴承箱拆解、检测、修复、更换轴承、轴承箱内外均进行清洗、轴承箱外表面重新刷漆;更换传动组轴承、所有密封进行更换;对传动组主轴进行探伤、检测、修复或更换,满足同轴度和质量要求;对风机叶轮进行探伤、修复,并做动(静)平衡,满足质量要求;联轴器拆装等。二.叶轮及传动组维修要求工作介质:空气;工作环境:风机安装在风机房内,夏天风机房内环境温度较高(≤50℃);
修复叶轮及传动组返回到招标方现场后,招标方组织现场检验,不满足技术要求和设备性能的,不予验收合格。轴承箱清理及更换轴承过程中,投标方需留有视频影像,避免到招标方现场重新开盖核验。质保期12个月。三、设备性能保证及服务交货时同时提供主轴和叶轮探伤报告及动(静)平衡测试报告。风机在线测试,无异常噪声,密封完好,无渗油或漏油;安装完成后箱体各处振动值达到A级(ISO2372震动推荐标准)。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招标方(章):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方(章):本协议随合同同时生效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投标方需在30日内完成叶轮及传动组的维修并运回招标方现场。工期要求设备在使用过程当中出现问题,投标方在接到通知后,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48小时)赶到现场解决问题,免费调试维修并重新进行动平衡试验。
签订日期:年月日
现场对连铸1#二冷风机叶轮进行动平衡检测。动平衡检测完成后,需要进行现场性能验收试验,各项动平衡振动值达到优秀级别(A级)。一.检测内容:针对连铸二冷风机叶轮动平衡检测维修项目,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与就合同技术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共同研究确定了以下条款作为本项目的技术协议:投标方(乙方):招标方(甲方):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连铸1#二冷风机叶轮动平衡检测维修技术协议
电机型号:Y315L2-6,电机功率:132KW叶轮组材质:316不锈钢,叶片板厚:δ10,轮盘板厚:δ12流量(Nm3/h):100000,全压(Pa):2600,进口温度(℃):80结构形式:单吸入悬臂支撑D式风机型号:DLY1400C,底脚柔性基础,旋向角度:右90°二、风机主要技术参数:
动平衡检测按如下标准执行:油膜、轴承和轴承座的设计谐振不小于正常最大工作转速的1.2倍。检测点尽可能靠近叶轮,其振动值变化能直接反应叶轮不平衡量的大小。投标方采用先进的方法和设备、仪器对风机叶轮进行在线动平衡试验。二冷风机叶轮动平衡检测如有偏差,根据风机结构尺寸及振动情况,以及运行维修经验试加配重。叶轮上焊接配重块材质要求与叶轮材质相同,均为316不锈钢。焊缝光滑、平整,不允许存在砂眼、缩孔及重接的缺陷。三.检测技术要求:风机转数:990r/min,叶轮直径:D=1550
风机做完后动平衡振动值达到优秀级别(A级,即<1.8mm/s)。通风机转子平衡,ZBJ72042-90;通风机振动精度,JB/TQ334-87;通风机焊接质量要求,JB/TQ330-87;通风机电焊工考核标准,ZBJ72·039-90;通风机性能试验方法,GB1236-85;
负责监管投标方施工质量。负责指定施工电源取电位置,配合投标方做好现场设备停送电工作。提供风、水介质供应。负责提前3天通知投标方检修时间。四.招标方义务和责任设备维修和性能验收完毕后,需进行空载调试。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投标方单位编写,报告结论由招标方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重新检测。
交工资料包括施工前后设备测量数据、叶轮动平衡测试记录和性能验收试验报告。负责叶轮动平衡所需要的所有仪器、工具及原辅料。投标方人员在检修时间前6小时到达投标方现场。投标方签订合同后7天内将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组织措施和施工网络图报招标方审核。同时提出技术措施用材料明细报招标方,便于招标方提前准备。按招标方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检测维修。五.投标方的义务和责任
执行国家标准及本技术协议;做好过程试验记录。本技术协议书所提及的技术条款和供货范围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地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维修单位须保证用其最成熟的技术和经验。按有关国家标准、规定制定检修方案进行维修。本技术协议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验收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七.在正常条件使用条件下,质保期为一年。现场检测施工绝对工期不大于6小时。六.工期:
签订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招标方(章):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方(章):
针对此次甲方所招标炼钢厂、轧钢厂风机维修项目,甲方与乙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共同研究确定了以下条款作为招投标以及协议签订的主要依据:投标方(以下简称乙方):招标方(以下简称甲方):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地点:营口市老边区合同编号:炼钢厂、轧钢厂风机维修合同主要条款
三、维修设备的交付方式、地点及期限:按双方年月日签订的《连铸1#二冷风机叶轮动平衡检测维修技术协议》、《轧钢厂助燃风机叶轮及传动组维修技术协》执行。二、维修技术要求:以上维修价格包括设备维修、试验、调试、往返运输、税金等达到质量要求的一切费用。一、维修设备名称、数量、维修金额及维修工期:
待维修完毕,维修设备交付甲方并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挂账后次月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0%;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异议后结清余款(承兑汇票不贴息)。七、结算方式及期限:六、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元,否则不予签订合同,维修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五、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限:质量保证期限为维修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且经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维修设备发生同一类故障的,则质量保证期限从维修设备维修后投入使用开始重新计算。即质量保证期为维修后的设备投入使用后12个月。四、维修设备的验收:甲乙双方按照第二条约定的维修技术要求进行验收。乙方厂内维修。待维修设备由乙方到甲方厂区内自提,维修完毕的设备最终交货地点为甲方厂区内指定地点。乙方按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维修工期(以甲方通知乙方到甲方厂区取维修设备开始计算工期,包括往返运输时间)维修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维修设备。
5、乙方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乙方中标后,不在甲方约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3、因乙方原因,致使该维修设备损毁、灭失的,乙方按照该维修设备的原值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2、经维修的设备若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技术标准,且乙方经再次维修后仍达不到技术标准的,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维修费,并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若因不当维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1、因乙方原因,维修工期每延期1天(全部或部分延迟),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八、违约责任:
2、运输途中维修设备的意外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1、安全约定:乙方人员进入维修现场必须执行甲方的有关制度,并严格按双方签订的《治安交通管理协议》执行。乙方要遵守炼钢厂、轧钢厂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十、其他约定事项: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于执行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引发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签订地为营口市老边区。7、以上所述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甲方可从维修款中直接减扣。不足减扣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乙方均无权对本合同维修设备进行留置,否则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额30%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招标方:(章)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方:(章)附件:双方年月日签订的《连铸1#二冷风机叶轮动平衡检测维修技术协议》、《轧钢厂助燃风机叶轮及传动组维修技术协》。十一、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一并执行,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手改无效。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3、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权利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签订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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