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建筑用玄武岩矿骨料生产线建设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77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7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建筑用玄武岩矿骨料生产线建设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建筑用玄武岩矿骨料生产线建设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东海县行政审批局东海行审备[2023]6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晶都绿色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目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对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建筑用玄武岩矿骨料生产线建设选择监理服务单位,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江苏晶都绿色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安峰山
2.2工程规模:东海县安峰山建筑用玄武岩矿骨料生产线建设位于安峰镇,拟建设生产规模400t/h+精品骨料800t/h砂石骨料生产线。括新建厂房车间建设、设备采购安装等,总投资额约7700万元。
2.3监理服务范围: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东海县安峰山建筑用玄武岩矿骨料生产线厂房建设、设备采购安装等监理工作。包含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按照阶段“三控”、“三管”、“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28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监理服务招标最高限价:92万元(按工程建安费7700万元为计算基础设置,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监理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上传证明材料,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省外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
投标企业未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238月至202401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上传更新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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