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制剂室净化工程)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建设项目(制剂室净化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SG0200G230324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制剂室净化工程)已由齐齐哈尔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齐发改审发[2020]184号、齐发改审发[2021]1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瑞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评定分离。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制剂室净化工程)
2.2项目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德龙路20号,制剂室原址
2.3计划工期:总工期:200日历天, 计划设计工期:2023年5月15日-2023年6月15日;计划施工工期:2023年7月15日-2023年12月31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交验及缺陷修复。
2.5项目概况:制剂室净化等配套设施工程
2.6标段划分:无。
2.7最高投标限价:2134.74万元【施工图设计费用34.60万元,施工费用2100.14万元(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338032.08元、规费380103.81元、税金1694012.76元),其中装饰装修费用778.73万元和机电安装费用1321.4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工程设计(中成药) 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3.1条件。
3.2.2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2.3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2.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
3.3.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
3.3.2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3.3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注册执业资格,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
3.5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最近三年真实、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报告)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行政处罚信息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 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 上一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评价确定为D级(或相当于D级的)或信用评价不合格的。
注:上述1至6项,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
上述第7项评价部门应为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建筑业官方协会,提供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评价文件或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截图或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截图或建筑业官方协会网站公示截图。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4.其他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前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由双方共同下载登记)。
4.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3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严格对中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16时00分至2023年5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09时00分。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5日0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家园 D区15号楼)。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8.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9.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不组织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理。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招投标监督
11.1现场监督
11.1.1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家园D区15号楼
11.2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www.hljggzyjyw.org.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
11.3线下投诉受理
11.3.1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电话:0452-2412346
邮箱:qsysjts@163.com
11.3.2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8号
电话:0452-2427457
邮箱:3182631299@qq.com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德龙路33号
联系人:文女士
电话:0452-602141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瑞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南大街盛世豪庭商服B栋104二层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10452576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