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关于经济犯罪案件司法审计服务商(第二标段)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 截止时间:
- 招标机构:
- 招标地区: 苏州市
- 招标产品: 财务审计,租赁和商务服务
- 所属行业: ;咨询培训;租赁和商务服务;
项目概况: 经济犯罪案件司法审计服务商(第二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QJC2022-Y-G-064-002
项目名称:经济犯罪案件司法审计服务商(第二标段)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00)
本标段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
本标段最高限价:工时收费标准最高限价如下表:
序号 |
档 别 |
计价单位 |
收费标准最高限价 |
1 |
合伙人或主任、副主任会计师(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
元/小时 |
504 |
2 |
经理(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
元/小时 |
360 |
3 |
注册会计师(或相当职称的人员) |
元/小时 |
216 |
4 |
助 理 人 员 |
元/小时 |
72 |
采购需求:为执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和江苏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以及应对经济犯罪案件的独立性、不确定性、紧迫性,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拟确定 “经济犯罪案件司法审计服务商”,在案件办理中,对有关账册、凭证等会计资料和财务报表等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投标人需在服务期内全面配合分局工作,主要针对相应工作点的经济犯罪案件进行财务审计,本标段主要为经侦大队湖西工作点经济犯罪案件司法审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服务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2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投标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首页右侧“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可能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
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2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方式:投标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2、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为了尽快推进本项目,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恢复采购。疫情防控期间具体入场要求请关注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提示。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应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开评标结果会在开评标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投标人。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投标人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投标人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技术支持
①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②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全称: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地址: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55号
联系方式:0512-62857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512-66600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慧椒
电话:0512-6660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