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肥东县粮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2020]
金额
41.1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0/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addhz00245
预算金额41.18万元
招标公司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骝0551-62520515
中标公司合肥兴粮仓储科技有限公司41.1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肥东县粮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0ADDHZ00245
二、项目名称:肥东县粮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兴粮仓储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新城开发区祥和路东88号
中标(成交)金额:叁佰柒拾叁万玖仟捌佰贰拾捌元整(¥373982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新城开发区祥和路东88号
中标(成交)金额:叁佰柒拾叁万玖仟捌佰贰拾捌元整(¥3739828.00元)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
|
耶拿 |
ZEEnit 650P |
1 |
411800元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翟红侠,袁谢勤,张李,朱同富,张爱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中标价为计费额,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收取。人民币:4513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
2
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
0551-62520515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黄中果,联系电话: 0551-67721625 【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肥东县粮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黄中果,联系电话: 0551-67721625 【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肥东县粮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8号
联系方式:0551-67361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551-6252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骝
电 话:0551-62520515
十、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00245公示.doc
00245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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