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宝安区9座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勘测界定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5.3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春兰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宝安区9座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勘测界定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宝安区9座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勘测界定服务,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宝安区9座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勘测界定服务

  二、采购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水库管理中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详见附件1服务需求书第十二项)。

  3、截止开标时间为止,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1服务需求书第十三项)。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1服务需求书第十四项)。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厅颁发的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详见附件1服务需求书第十五项)。注: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及分包。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为宝安区9座小型水库管理范围线勘测界定服务,具体详见服务需求书(附件1)。

  五、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完成。

  六、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65.3万元。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费、车辆使用费、人员食宿费、各种税费、不可预见费及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的最终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价,否则当无效投标处置。

  七、付款方式

  服务项目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0%。

  项目付款均需按照财政集中支付程序办理付款手续,且在财政拨款到位后支付,若因乙方原因或财政支付程序导致付款迟延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八、投标人所需提供的投标资料

  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质要求);

  2、投标报价表;

  3、服务条款偏离表(详见附件1服务需求书第十六项);

  4、评分项中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授权人委托书;

  7、其它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

  九、招标程序

  1、发布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6日。

  2、招标答疑

  投标单位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必须于2022年9月14日下午18时00分前将相关问题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人处,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应在收到质疑后1天内作出答复(若涉及重大改动,需发公告挂网澄清,并通知已投标的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3、投标单位投标

  (1)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日2022年9月16日下午14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2)递交的投标文件为纸质文本,共需5套,电子版扫描件1份,全部文件必须密封。

  (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及联系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96号宝安区水务局805室,联系人:刘春兰,电话:15361633301。

  4、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9月16日下午14时30分。

  5、评定标方式

  从我局入围和定标委员库成员中随机选取5名组成评标小组对项目进行评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6、定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单位)

  7、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在宝安区水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宝安区水库管理中心

2022年9月8日


附件:

1.20220908 附件1:服务需求书.docx20220908 附件1:服务需求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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