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二阶段)码头前沿停泊水域疏浚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64.7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4.79万元
招标联系人葛莉莉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乐泽健0574-27880622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二阶段)码头前沿停泊水域疏浚工程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100%自筹。招标人为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二阶段)码头前沿停泊水域疏浚工程

2.2 项目建设地点:舟山金塘。

2.3 项目规模:二阶段(4#、5#泊位)码头前沿停泊水域不足-18.0m水深浅点区域进行挖泥,根据2019年9月水深测图,疏浚方量暂估8.91万m3(按照浚前测图水深与设计要求-18m水深(当地理论最低潮面)的差额计算,计算超深0.5m,超宽为4.0m;超深以实际浚后测图为准,超深在0.5m内的按实际测图水深计量,超深超过0.5m的,超出部分不予计量),考虑到19年9月至今泥沙回淤现实情况,疏浚的实际范围及方量以“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二阶段#4、#5码头前沿水域及港池扫海测量”中标单位浚前测图为计量依据,浚前图中水深控制区范围内(具体范围详见二阶段#4、#5泊位水域扫海技术要求)水深不足-18.0m的区域均在本次疏浚招标范围之内。

2.4 招标控制价:2647997元(含税,其中暂列金12.6万元)

2.5 招标范围:对“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二阶段#4、#5码头前沿水域及港池扫海测量”中标单位浚前图中水深控制区范围内(具体范围详见二阶段#4、#5泊位水域扫海技术要求)水深不足-18.0m的区域进行疏浚,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标段划分:1个。

2.7计划工期:进场开工后15日历天内完成。

2.8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且海洋废弃物倾倒满足相关政策要求。

2.9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投标人成功地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港池的疏浚工程。

3.4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安全负责人1名,须具备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3.7.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舟山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下载并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时,购买人提交“报名单”原件及附件于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7时00分,将“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及附件﹑开票资料(word版并写明专票或普票)、汇款凭证等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1127718629@qq.com,并在购买标书的邮件内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得电子版招标文件。(无需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收款人:浙江华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银行账号:8114701013700210389,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直接缴入以上账户,公对公转账)。

4.3 图纸押金: / (图纸以电子版形式提供)。

5、投标保证金:

5.1金 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提交截至时间2022年 6月21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

户名:浙江华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114701013700210389

注:(1)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招标编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2022年6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19楼1916开评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在参与本工程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

6.4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单位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且必须在2022年6月21日17时前寄达代理机构。逾期寄达的或者未寄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各投标单位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6.5采用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派“场所码”为绿色且具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应提供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6.6评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 1127718629@qq.com。

6.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微信号,并请在开标时间至告知评标结果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沟通畅通,否则因此影响投标人参与开标或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疫情结束后,本条款作废。

7、招标公告发布

7.1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yggc/jczl-zbgg/)网阳光工程基层专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发包人: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

联系人:葛莉莉

电 话:0574-2768616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座23楼

联系人:乐泽健、应明杰、彭青山、廖利文、柳再新、崔改孝

电话:0574-278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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