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安县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HAJ2023058(HBHA-202305SZ-013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13772.8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ha-202305sz-013001001
预算金额13772.84万元
招标公司红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易女士188010204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7
公告正文
红安县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HAJ2023058(HBHA-202305SZ-013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HA-202305SZ-013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HAJ2023058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23]10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省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100.0%招标人为红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红安县城区 建设规模:1.新建城区雨水管网以及雨水口、检查井等附属设施,增设雨污水管道;2.对城区重点易涝积水点进行整治,增设雨水口、疏通排水管、修复检查井、新建排水泵站等工程;3.完善城区重点区域的污水收集管网。 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初步设计应满足行业管理部门审批的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国家及湖北省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专业图审机构的审查。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红安县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的优化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设计单位须配合业主及图纸审查单位完成图审(含图审费及其他专项审查费等),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配合以及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相关服务等工作。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红安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施工要求: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及竣工图绘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6-15 合同估算价:13772.84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为施工负责人兼任时仍须满足上述项目经理的要求;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④施工团队: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均须持有岗位(职业)培训考核合格证或资格证书;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至少一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业绩以 2018 年5月之后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5)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提供)。(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近三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或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等;(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或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通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查询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对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的工程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查询结果的截图和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顶部的【信用信息】搜索栏,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的企业名称,并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下载信用报告,提供带有“信用中国”水印、生成唯一的文件编号和报告核验码的信用报告(查询对象:投标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联 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各投标人将《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真实性承诺书》加入到投标文件,《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真实性承诺书》已作为附件上传到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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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6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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