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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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潮公易建招字[2024]167号潮州市政府可控屋顶光伏资源项目EPC+O澄清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潮州市政府可控屋顶光伏资源项目EPC+O作出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内容,“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 (保留两位小数)的设计费投标下浮率、设计费报价为 (保留两位小数),折算单价 kw/元;愿意以 % (保留两位小数)的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率、建安工程费(含预备费)报价为 (保留两位小数),全费用综合单价 kw/元;运营服务费愿意以 % (保留两位小数)的投标下浮率、运营服务费报价为 元/kW/年(保留两位小数);” 更正为: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 (保留两位小数)的设计费投标下浮率、设计费报价为 (保留两位小数),折算单价 元/KW;愿意以 % (保留两位小数)的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率、建安工程费(含预备费)报价为 (保留两位小数),全费用综合单价 元/KW;运营服务费愿意以 % (保留两位小数)的投标下浮率、运营服务费报价为 元/KW/年(保留两位小数);” 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内容“全费用综合单价 千瓦/元”更正为“ 全费用综合单价 元/KW”。 三、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9-19 09:30;开标时间:2024-09-19 09:30;投标截止时间:2024-09-19 09:30;顺延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9- 20 09:30;开标时间:2024-09- 20 09:30;投标截止时间:2024-09- 20 09:30; 四、本澄清书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更正和澄清,对应内容对应修改,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书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书为准。
招标人:潮州城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4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