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二期、三期EPC工程总承包(二标段)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提问1:能否提供项目前期相关资料?
答复:本次澄清与修改已提供项目前期相关资料,请自行下载。
提问2.能否明确项目具体开工日期?
答复: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
二、本项目二标段的前期相关资料已随本公告提供,请投标人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三、本项目二标段的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填写的:
(1)宜昌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二期、三期EPC工程总承包(二标段)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服务费(包含BIM正向设计费用,不另计取)下浮率不得小于(即大于或等于)20%(可以为:如20%、21.5%、22%等)。
(2)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得小于(即大于或等于)5%(可以为:如5%、6.2%、7%等),即建安工程费报价不得大于(即小于或等于)为57000万元(60000万元*(1- 5%)=57000万元)
四、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与修改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成
联系电话:0717-6382117
地址:宜昌市东艳路41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0717-6593351
传真电话:0717-6243700
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日 期: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