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2021年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项目技术服务与支持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财政预算限额(元)
1100000 
项目背景
一、项目背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按律法规要求,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高于一定金额的项目应实行集中采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我局”)每年有大量的前期费、地质灾害、测绘地籍、国土监察、海域使用项目等专项经费需要采用公开招标和其他方式确定承担单位。
与一般项目相比,政府采购项目具有专业技术含量高,涉及面大等、流程严谨,审核严格特点。尤其是项目在资质要求、项目评分、价格计算方法、评标、定标规则等内容方面均存在一定特殊性,需要深入了解深圳市招投标相关的政策规定,全面摸清相关行业市场情况,透彻理解项目相关的技术标准、工作内容及方法。为降低采购风险,提高工作效率,需要专业人员在项目采购的前期准备阶段及开展招投标阶段提供技术与服务上的支持与协助。
二、项目目的
一方面为规范我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局廉政风险意识,提高采购人员贯彻落实相关采购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为提高我局工作效率,加快采购进度,保障我局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完成。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原件备查。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见系统  见需求内容  1.0  项    110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人不得以低于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中标价格包含企业利润、税额、专家评审费等一切与项目相关的费用,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2)投标单位提供报价详细清单(含报价依据和详细计算过程);
(3)为保证项目服务质量,投标人投标报价或分项报价中的某项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而导致不能正常履约或可能响应项目质量事,评标委员会专家由有权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进行废标处理。
*2、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根据工作进度和中标方申请,2021年8月支付合同总费用的10%;2021年12月1日前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2022年4月1日前中标方提供中期工作报告后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0%;中标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最终成果验收后,2022年9月30前支付合同尾款。
*3、履约保证金
无需履约保证金
*4、违约责任
(1)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服务、拒付服务费用,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支付本合同下服务费用总额的 1 %作为违约金。
(2)如采购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中标人足额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1天,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支付逾期支付价款总额的 1 ‰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5% 。
(3)如中标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中标人应采购人方支付本合同下服务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同时要求中标人退回全部已收货款。
(4)如中标人逾期无法提供服务,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逾期部分服务费用的 1 ‰作为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下服务费用总额的 10 % 。
*5、服务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要求
     采购人根据相关采购政策对中标人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验收要求如下:
(1)是否按有关政府采购政策实施采购;
(2)采购项目资料是否完整;
(3)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质疑或投诉;
(4)与招标代理之间沟通是否畅顺;
(5)解决采购项目出现问题的办法是否可行;
(6)采购人认为的其他必要验收措施。
1、总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完成政府采购工作。
2、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2)《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8)《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9)《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酬劳发放标准》:
(11)《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
(12)《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13)《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
(14)《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
(15)《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评暂行办法》:
(1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3、工作内容
(1)完善我局自行采购和评定分离的规范流程;
(2)协助各采购单位编制采购需求;
(3)对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项目质疑提供意见和建议;
(4)对采购项目进行风险预警;
(5)沟通和协调在政府采购过程存在的问题;
(6)对政府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初步审核、修改、分类和反馈,对政府采购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存档;
(7)对项目进行合同备案;
(8)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政策流程培训会议
(9)编制政府采购项目进展明细表;
(10)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项目进展报告;
(11)总结采购项目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建议;
(12)政府采购项目日常辅助等工作。
4、技术要求
(1)采购政策和技术支持服务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服务过程中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采购政策,全面把握我局政府采购吃最新动态,掌握必要的相关信息和基础资料;
(3)工作开展之前应针对本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内容进行分析,剖析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制定完成研究任务的相应对策;
(4)服务工作应遵循思路开阔、方法有据、观点明确、结论可行、操作性强等原则。
5、人员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独立设置项目组,有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采购资格,并具有10年以上的给政府采购工作经验。
(3)项目团队成员不能少于5人,项目成员职称、项目经验等相关情况将作为服务的重要因素。
(4)中标方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如不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情节对其处以10000元/次的罚款。
 
 
商务需求
1、项目概况(介绍项目的背景及项目整体情况、项目目的及建设目标)
2、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3、项目采购范围(本次招标的项目范围,包括服务名称、服务地点、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
4、项目服务期限(下达的计划时间和实际服务期限不一致的,需列明实际服务期限)
5、组织实施要求
6、成果要求;维护要求
7、技术培训要求;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8、售后服务内容、要求和期限
1、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2、进度计划
(1)签订合同后的第1个月内,收集基础资料整理工作。
(2)第2-10个月,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并进行汇报。
(5)第12个月,完成政府总结报告,提交送审成果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
 3、合同履行期间服务要求
(1)中标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推进项目工作。
(2)中标方项目组成员应按采购方的要求参加本项目审查和讨论的全部工作会议。
4、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期限从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之日起一年。
(2)提交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3)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项目审查和报告更新等技术支持。
(4)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5、培训要求
中标单位应按采购人需求,对采购人的相关采购人员进行培训,使采购人能全面理解和实施采购政策。
6、成果验收
中标方需按采购方的招标技术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并全部提交后,采购方将进行项目验收。项目各阶段成果均应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审查及验收。
六、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5、安排人员明细清单及联系方式。
注: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否则做无效文件处理。
 
 
评标信息

 
 
其他
 
 
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