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2025年度城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零星维修及完善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1200-jshw-c2023-0004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盈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先生0523-862756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5
公告正文

2024-2025年度城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零星维修及完善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12-04 17:47:16 来源:江苏省政采分散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度城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零星维修及完善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区育才路盛和东方名41栋)招标代理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215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0-JSHW-C2023-0004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城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零星维修及完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年总计200万元(每年100万元)。

最高投标费率:正式预算价的100%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内容为2024-2025年度泰州市城区范围内单项工程预算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包括明珠水利枢纽、引江河城区调水泵站、备用水源泵站三座水利工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建筑物的维修及室内外环境的完善、局部使用功能提升拓展等。具体包括维修工程现场勘察、制订维修方案、实施维修工程等。总投资额约200万元。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责。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无在建承诺书》为准。)

3.5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且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25日至20231211日,每天8:30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提供单位介绍信至泰州市海陵区育才路盛和东方名41栋招标代理处获取

报名费:现金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215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春兰路厨禾农庄(原泊家饭店)2V6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1215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春兰路厨禾农庄(原泊家饭店)2V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本项目实行分批实施、验收、付款制;承包方在每批维修工程通过验收合格后的15日内提出付款申请,业主对经监理审核的工程结算复核后送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审核确认后支付工程款的97%,余款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验收后6个月)后并经检查无工程质量缺陷后支付。(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及《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泰人社发2018〕439号)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请各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

5、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由其法人代表或持法人代表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州市水工程管理处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309

联系方式:王先生0523-861954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育才路盛和东方名41

联系方式:0523-86275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0523-86275678

 泰州市水工程管理处

日期:20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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