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郴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2023-cz-022d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建军
招标代理机构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明山0735-763984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郴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服务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郴财采计【2023】102号
采购代理编号:JX2023-CZ-022D
三、首次公示日期:2023年6月27日
四、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项目特别说明中 :
1、项目全过程须接受郴州市生态环境局的监督与指导,接受该局的质控措施,服从该局的工作安排,并对该局负责,如没有达到承诺有效改善郴州市空气质量效果,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的模式,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服务总价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现更正为:
1、项目全过程须接受郴州市生态环境局的监督与指导,接受该局的质控措施,服从该局的工作安排,并对该局负责,如没有达到承诺有效改善郴州市空气质量效果,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2、中标供应商配合甲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作,对标对表考核体系要求,确保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城市标准要求,不发生重污染天数。2023年底如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城市标准要求或发生重污染天数,合同总金额下浮10%;合同期满如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城市标准要求或发生重污染天数,合同总金额再次下浮10%。
3、中标供应商根据甲方需求,定期提交专业分析研判报告 、工作总结报告及管控建议。
4、项目经理:
(1)中标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三年以上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作经验,且在本行业从事三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并提供劳动合同证明。
(2)项目经理须常驻郴州,全程统筹指导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作。
5、分析人员:
(1)中标供应商须派至少两名专职从事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作两年以上的分析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证明。
(2)分析人员须常驻郴州专职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作,因特殊原因需离开郴州须提前告知甲方,并派遣同等资历的替代人员。
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的模式,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服务总价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六、对本次更正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生态环境局
(2)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316号
(3)联系人:陈建军
(4)电  话:0735-2192208、18390499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梨树山村堆上组东坡岭隧道口旁6栋604号
(3)联系人:陈明山
(4)电  话:0735-7639848、13055009697
 
文档附件:
    郴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服务项目变更公告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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