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南省大数据发展中心-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政策画像和压力测试系统项目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
金额
8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t2024-319
预算金额8万元
招标联系人-0898-65335809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符工0898-6859266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政策画像和压力测试系统项目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905室或hnztzb@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T2024-319
项目名称: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政策画像和压力测试系统项目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包  号
标的名称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包1(密码评估)
购买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政策画像和压力测试系统项目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
12万元
包2(软件测评)
购买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政策画像和压力测试系统项目软件测评服务
14.5万元
包3(等保测评)
购买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政策画像和压力测试系统项目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包1(密码评估):采购人下达开工通知书后45天内(整改时间不含在45天内)完成服务工作,交付服务成果。需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整改工作,至项目验收。包2(软件测评): 采购人下达软件测评通知书后45天内(整改时间不计入45天内)完成软件测评服务,并交付软件测评服务成果。需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整改工作,至项目验收。包3(等保测评):采购人下达测评通知书后45天内(整改时间不计入45天内)交付测评成果和报告。需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整改工作,至项目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密码评估):供应商应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49号)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2024年11月11日发布)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其附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包2(软件测评):供应商应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CMA证书),且认证/认可的能力范围应涵盖通用应用软件或软件产品或应用软件等软件类内容。(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其附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包3(等保测评):供应商应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的“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至 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905室或hnztzb@163.com
方式:报名获取。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现场或网络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应证件)和《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在公告附件中下载)。(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提供虚假材料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网络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地址:hnztzb@163.com,联系电话:0898-68592663)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9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9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指定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2.纸质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提交地点(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本项目不接受电子投标或邮寄、传真、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投标。
3. 与代理机构的往来账户:
账 户:266261986176
户 名: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应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的投标);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
1.7信用记录查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大数据发展中心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政务中心二期海南省大数据发展中心708室        
联系方式:0898-65335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905室            
联系方式:0898-68592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工
电 话:  0898-6859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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