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员科目二考试考场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包1:小型车辆科目二考场社会化采购服务、包2:大型车辆科目二考场社...
金额
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万元
招标联系人吕鹏程1834022686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员科目二考试考场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拟对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员科目二考试考场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联系人:吕鹏程
3.联系方式:18340226868
4.联系地址:朝阳大街一段2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员科目二考试考场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2113012024000006
3.征集项目简介: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员科目二考试考场社会化购买服务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名称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小型车辆科目二考场 小型车辆科目二考场社会化采购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10000.0
2 大型车辆科目二考场 大型车辆科目二考场社会化采购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10000.0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 1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包 2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小型车辆科目二考场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2).分包名称:大型车辆科目二考场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4年09月13日至 2024年09月2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12885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框架协议的征集供应商,请详细阅读辽宁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须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辽宁省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须知),先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点击此处下载客户端。下载完成后,按照客户端引导完成安装。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 400-128-8588。安装完成后,使用CA进行登录。投标客户端具体操作请查看办事指南-辽宁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操作手册,根据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5.开标时,投标人自行解密。
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可远程观看网上直播,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特殊原因除外):(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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