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永社区裕华路片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小型工程)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393202211010060001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公司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李振明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全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雷金辉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04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福永社区裕华路片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44039320221101006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福永社区裕华路片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小型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440393202211010060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是
标段:福永社区裕华路片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小型工程);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11-02 09:00 至 2022-11-04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11-02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11-03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一)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名的,重新组织招标; (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3名的,全部进入抽签环节; (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3名的,我方择优选取3名投标人进入抽签环节,择优因素主要考虑企业服务优势、区承包商合同季度履约评价等级、企业资质等级等。我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择优因素,也可以综合考虑择优因素或择优因素的重要性,对投标人进行逐级淘汰。 (四)进入抽签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按照其在交易网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依次以1、2、3排列抽签序号。 (五)我方在上述号码中随机抽出1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六)中标人经我方资格审查不合格、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形影响中标结果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含自行弃标),依法处罚,招标人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重新择优,补足1家投标人进入抽签环节,重新抽签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李振明
办公电话:075527864219
传真:
手机号码:19520596494
电子邮箱:1120319051@qq.com
通讯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全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雷金辉、李文涛、叶政
办公电话:07552786421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932022110100600101Y
标段名称:福永社区裕华路片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小型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11-04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75.43146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路面铺设沥青约2633.5平方米、人行道改造约281.2平方米、更换店铺门前铺装与散水、增设交通标志牌、重新规划地面交通标线、更换长廊地面铺装及清洗廊架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控制价(预算)书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
计划总投资:90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11-11 至 2022-12-10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 (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项目名称:福永社区裕华路片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44039320221101006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福永社区裕华路片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小型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440393202211010060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是
标段:福永社区裕华路片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小型工程);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11-02 09:00 至 2022-11-04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11-02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11-03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一)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名的,重新组织招标; (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3名的,全部进入抽签环节; (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3名的,我方择优选取3名投标人进入抽签环节,择优因素主要考虑企业服务优势、区承包商合同季度履约评价等级、企业资质等级等。我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择优因素,也可以综合考虑择优因素或择优因素的重要性,对投标人进行逐级淘汰。 (四)进入抽签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按照其在交易网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依次以1、2、3排列抽签序号。 (五)我方在上述号码中随机抽出1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六)中标人经我方资格审查不合格、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形影响中标结果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含自行弃标),依法处罚,招标人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重新择优,补足1家投标人进入抽签环节,重新抽签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李振明
办公电话:075527864219
传真:
手机号码:19520596494
电子邮箱:1120319051@qq.com
通讯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全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雷金辉、李文涛、叶政
办公电话:07552786421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932022110100600101Y
标段名称:福永社区裕华路片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小型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11-04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75.43146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路面铺设沥青约2633.5平方米、人行道改造约281.2平方米、更换店铺门前铺装与散水、增设交通标志牌、重新规划地面交通标线、更换长廊地面铺装及清洗廊架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控制价(预算)书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
计划总投资:90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11-11 至 2022-12-10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 (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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