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东院生活垃圾房外包服务项目询价要求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东院生活垃圾房外包服务项目询价要求
添加日期:2024-01-12
一、投标方须知: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文件都不得采用活页夹,并要求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投标有效期:90天;
-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上午9:00整止(北京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后勤保障部,浦东新区沪南路550号后勤楼203办公室;或快递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550号,后勤楼203后勤保障部,黄工收,20261306;
- 投标所需材料:公司三证、各类资质文件、业绩业务、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单位无犯罪记录截屏、投标清单、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所有材料需一式三份;
- 包装要求:所有文件须统一放入不透明文件袋,并封死所有开口,且在缝隙四周处盖上骑缝章。
- 投标方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 投标方应至少在3年内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的经营及相关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投标方需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介绍:
项目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2699号,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项目实施时间:2年
项目情况及要求:
1 、垃圾房地点及数量: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2699号招标方指定区域1个
2、服务范围
(1)招标方委托投标方承包管理垃圾房的日常运作,室内保洁及对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厨房泔脚等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并配合市容环卫的垃圾清运工作。
(2)在招标方监督下,允许投标方回收废品内容包括:废旧报纸、书籍、旧布制品、油桶、包装纸箱、废金属罐、废塑料制品等。
3、服务及保洁要求
(1)投标方在承包期内至少派遣1名工人在垃圾房内驻场工作。
(2)投标方工人班次每天7:00—20:00,确保当天产生的废弃物当天整理完毕,运用车辆进行运输转运。
(3)投标方负责现场场地消防安全等生产安全工作,出现问题投标方一概承担所有损失。
(4)投标方全权负责派遣人员的费用及人身、财产安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5)投标方应保证垃圾房清洁、无异味,并须每日清洗垃圾桶及消毒。在清理废弃物过程中,投标方需小心操作,不可将干、湿垃圾散落在地上或溅在墙上,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方应立即清洗干净。确保上述垃圾房内、外区域、地面、墙面、门及用具 清洗干净,并使用消毒液对垃圾房区域进行消毒以达到卫生部门规定的防疫标准和卫生要求。
(6)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废弃物清理过程中,如因投标方处理不当引起政府部门相关的处罚或罚款及任何违反政府规定的行为而产生的后果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7) 投标方人员必须在招标方垃圾房内施作,并及时清理污水、保证环境整洁。设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维护修理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8)投标方必须服从招标方的所有规章制度,及时完成招标方指定管理人员交办的各项工作 安排,与招标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除工作需要并经招标方同意外,投标方工作人员不得于垃圾房有关区域以外场所逗留。
(9)投标方须负责保持垃圾房固定设施设备之正常操作使用,并保持外表清洁及设备完好。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日常维护及零部件损耗更换等由招标方承担,若因投标方员工人为故意损坏而产生的一切维修或更换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10)投标方不允许在现场烹饪、留宿过夜及违反消防和生产安全相关规定的行为。每次出现违规或违纪行为的,将从押金中扣除500元人民币。如因投标方于上述垃圾房之服务失误而造成招标方及/或第三方任何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或政府监管部门罚款等),相关法律及/或经济赔偿责任概由投标方承担。
东院生活垃圾房外包服务项目报价表
- 投放人员: 人。
- 年度交于甲方费用: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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