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清江河(城区段)生态治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11-16 10:48:20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剑阁县清江河(城区段)生态治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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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剑阁县恒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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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剑发改发〔2023〕2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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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元市剑阁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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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围绕剑阁县城区清江河两岸城区段(西起沙溪大桥、东至壅水工程)建设12.60Km休闲健康步道,同时沿休闲健康步道增设多个市民休闲广场、口袋公园、亲水平台、亲水栈道、人行栈桥等,完善旅游公厕、停车位、休息平台、管理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对“一江两岸”、“三山六桥”、城区主干道沿线以及宝龙山公园照明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对主要街道建筑立面进行改造;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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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36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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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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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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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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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3-11-17 00:00至2023-11-21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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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3-11-17 00:00至2023-11-21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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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0个市政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个市政类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100 %(本项目总投资为36110万元)。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3)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申请人单位工作满12个月以上,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以上原件查验后方可签定合同,申请人在中选后委派至本项目从事招标文件编制及日常对接的人员须为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承诺);(4)所有人员提供的从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信息一致,提供职称证和行政主管部门职称任职资格文件扫描件和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925610591@qq.com 。(注: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定标方式为评审后确定。4、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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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白力文 |
联系电话 |
18613203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