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五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分公司潍坊昌乐烟草公司
南院家属区和宝都馨园小区三供一业等
四个工程(框架)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201804KTY057)
1. 谈判条件本次项目采购人为山东五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分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山东五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分公司委托潍坊五洲浩特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具备资格要求的应答人就本谈判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 项目概况标段分类 | 项目内容 | 估值(万元) |
一标段 | 中国联通昌乐分公司、中石化昌乐石油分公司家属院三供一业工程 | 21 |
3.1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独立法人,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工程项目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誉和履约能力;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符合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5)未处于被政府或监管机构认定不具备相关资格状态;
(6)施工管理人员和主要作业人员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具备施工安全质量管理能力;有相对稳定的施工作业队伍;
(7)具有保障分包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机械、工器具、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具;
(8)近三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四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件);
(9)不满足潍坊供电公司不良分包商标准;或不属于潍坊供电公司发布的当期不良分包商(含法人)。
(10)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联合体投标:本批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业资质业绩要求:
(1)具有国家有前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承装修试五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许可证;
(2)小区配套安装工程项目:具有10kV及以上变配电工程施工业绩3个以上(含3个)。
3.3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谈判文件的获取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参与应答人报名审核后统一电邮发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