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运输配送服务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3-CDCGJD-F1006)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cdcgjd-f100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4
公告正文
发布正文:
物资运输配送服务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3-CDCGJD-F1006)
我部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物资运输配送服务第三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编号:2023-CDCGJD-F1006
三、项目概况、预算及交货地点
(一)项目概况
本次所招标的“物资运输配送服务”,是指为成都某部向河北、湖北、福建、甘肃、江苏、辽宁、海南、山东、四川、西藏、新疆、部分全国其它区域,提供2023年全年“普通物资”的点对点运输配送服务。具体预估配送数量如下:
(二)项目预算:无预算,实报实销。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4年,需提供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自有厢式货车(核定载质量不小于7吨)≥5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和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2日(上午10:00~10:30,下午15:30~16:00)(北京时间)。
(二)发售地点:成都市成华区。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影印件1套。
1. 加盖投标人印章的《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2. “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须为基本账户);
3. 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4.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
(一) 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地点:成都市金牛区。
(三) 递交方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7月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成都市金牛区。
八、采购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助理
联系电话:028-86590755、15579096723
物资运输配送服务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3-CDCGJD-F1006)
我部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物资运输配送服务第三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编号:2023-CDCGJD-F1006
三、项目概况、预算及交货地点
(一)项目概况
本次所招标的“物资运输配送服务”,是指为成都某部向河北、湖北、福建、甘肃、江苏、辽宁、海南、山东、四川、西藏、新疆、部分全国其它区域,提供2023年全年“普通物资”的点对点运输配送服务。具体预估配送数量如下:
配送收货地点(省) | 物资年配送量 | ||
件数 | 重量(吨)/体积(m3) | ||
河北 | 5000 | 21 | |
湖北 | 8000 | 60 | |
福建 | 84000 | 98 | |
甘肃 | 5000 | 23 | |
江苏 | 22000 | 34 | |
辽宁 | 7000 | 43 | |
海南 | 3000 | 30 | |
山东 | 84000 | 133 | |
四川 | 283000 | 360 | |
西藏 | 148040 | 340 | |
新疆 | 165000 | 269 | |
全国其它区域 | 918600 | 851 | |
说明 | 1. “普通物资”包含被装、给养、车材、整车车辆、油料装备器材、野营装备器材、卫生装备器材及药品等物资。 2. 发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3. 到货地点: (1)安徽:涉及黄山、宿州等地域; (2)湖北:涉及武汉、鄂州、襄阳等地域; (3)福建:涉及福州、漳州等地域; (4)甘肃:涉及武威、天水、定西、兰州、酒泉、陇西等地域; (5)江苏:涉及盐城、徐州、南京等地域; (6)辽宁:涉及沈阳、阜新、锦州、大连、通化、葫芦岛等地域 (7)海南:涉及海口等地域; (8)山东:涉及青岛、枣庄、济南、淄博等地域; (9)四川:涉及广元、乐山、雅安、资阳、宜宾、西昌、德阳、夹江、成都等地域; (10)西藏:涉及拉萨、阿里等地域; (11)新疆:涉及乌鲁木齐、喀什、和田等地域; (12)全国其他区域:涉及北京、云南、广东、山西、河南、黑龙江、贵州、湖南、江西、吉林、浙江、重庆、上海、陕西等地域。 4. 本表提供的配送件数、重量为根据以往经验所提供的预估量,仅供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参考,不作为约定运量。若实际运量与本表有差异,以实际运量为准核算服务费用,投标人须无条件认可。 |
(二)项目预算:无预算,实报实销。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4年,需提供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自有厢式货车(核定载质量不小于7吨)≥5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和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2日(上午10:00~10:30,下午15:30~16:00)(北京时间)。
(二)发售地点:成都市成华区。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影印件1套。
1. 加盖投标人印章的《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2. “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须为基本账户);
3. 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4.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
(一) 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地点:成都市金牛区。
(三) 递交方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7月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成都市金牛区。
八、采购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助理
联系电话:028-86590755、15579096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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