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832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工1388844796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南华县龙川江流域沙桥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工程(一期)(EPC)招标公告

南华县龙川江流域沙桥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工程(一期)(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南华县龙川江流域沙桥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工程(一期)(EPC)b7c4e11d-c358-4ffe-abb6-2d68ac0ef803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b7c4e11d-c358-4ffe-abb6-2d68ac0ef803
建设规模: (1)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新建生态拦截沟渠20千米); (2)河道岸线生态整治工程(新建生态护岸及现状河堤修复22.6千米); (3)智慧监测系统工程(设置监测站2座)。b7c4e11d-c358-4ffe-abb6-2d68ac0ef803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1-15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0878-722212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工
办公电话: 0878-7213668
招标代理机构: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江工
办公电话: 13888447962 移动电话: 1388844796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300202300460001001
标段名称: 南华县龙川江流域沙桥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工程(一期)(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2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07 08:30
开标地点: 南华县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883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中标人负责完成本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①勘察工作:完成本工程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阶段补充勘察(如有),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文件规范规定要求,配合招标人完成勘察文件审查及前期审批办理,取得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及相关批复文件完成施工图审查,根据后续施工进度安排技术人员提供勘察服务等工作,具体工作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 ②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和图纸设计审查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③施工部分:应包括的全部工程土建、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工作并负责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项目地点: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沙桥镇、龙川镇(龙川江南华段上游)。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只能由2家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下要求:(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5条规定要求;(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3)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4)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5)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6)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2)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勘察方的专职人员),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的专职人员),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4)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业绩要求: (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水利水电工程勘察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勘察方提供】。 (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 (3)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或水利水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指: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
其他: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只能由2家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下要求:(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5条规定要求;(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3)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4)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5)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6)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主要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2)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勘察方的专职人员),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的专职人员),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4)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3业绩要求 (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水利水电工程勘察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勘察方提供】。 (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 (3)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或水利水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指: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人提供】。 3.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和“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的失信惩戒,未处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记录中(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执行。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否决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2-07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3-11-14 17:03:3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