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壹品湖山公共停车场经营权转让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壹品湖山公共停车场经营权转让
挂牌日期:2023-08-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DZ23-08Y-ZCJY001 |
---|---|
项目名称 | 壹品湖山公共停车场经营权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肇庆市端州区端泊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485,46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3 |
挂牌日期 | 2023-08-10 |
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转让说明事项 | 1.项目名称: 壹品湖山公共停车场经营权转让 2.业主单位(委托方):肇庆市端州区端泊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壹品湖山广场,东至壹品湖山,南至道路,西至砚都大道,北至肇庆大道 4.项目规模:壹品湖山广场周边公共停车位及周边道路和设有硬化地面的公共区域,以及可视范围内的大约9000平方的服务范围。 5.经营权转让年限:3年。 6.★项目需求: 6.1.中标人需每天清晨对所有作业范围实行一次大清扫,片区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和草坪、灌木、乔木、挂植物等的管养维护。包括:杂草清理、松土、施肥、修剪、绿化淋水。 6.2.中标人需出资建设停车场收费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智能道闸、数字车辆检测器、语音对讲立柱、入口车牌识别控制机、入口车牌识别控制机、出口车牌识别控制机、一体式摄像机立柱、停车场管理云平台等) 6.3.服务期结束后停车场投入的所有设备归招标人所有。 6.4.中标人在停车场智能管理设备及相关硬件设施上投入不低于35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在外围广场区域设置3进2出共计5套智能停车管理设备。中标人需提供详细的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等,以证明采购的设备数量达到35万以上。中标人在经营权期届满或中途不能履行协议的,停车场智能管理设备及相关硬件设施归招标人所有,且所有停车场智能管理设备需无偿接入招标人停车管理系统。 6.5.中标人所管理的区域有效投诉每月不得超出3次,一年内不得超出20次。中标人应当在收取有效投诉后两天内进行整改,以上如有违反,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6.6.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改变场地现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增设停车位、车位锁、挡车器等。 6.7.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以银行转账形式向招标人缴交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后在满足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且中标人已切实履行与本项目有关的涉及人、财、物、事的所有责任与义务,且合同期满并完成结算和移交工作并经招标人确认后60天内招标人应以银行转账形式退还给中标人。 6.8.中标人应当在每月15号前向招标人缴交当月转让款。 6.9.经营期限内停车场内的市政道路设施、绿化及环卫保洁等维养工作均由中标人承担。维养标准参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 36-2006》及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DB44T269-2005》做好维养工作,招标人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不定期对该维养工作进行抽检评估。中标人应当根据端州区道路维护与保洁标准,绿化养护要求(详见附件)对第三方抽检评估结果进行整改,如未及时整改或第三方公司测评结果不及格达到三次,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6.10.该公共停车场设定的收费标准,需参考且不得高于由肇庆市推动城市停车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23年5月5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设施收费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中附表“肇庆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最高参考标准”中的“二类路段”收费标准。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