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572-27915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11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2791567 传真:0572-2667287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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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和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菱和工业污水处理厂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菱湖化工园区南侧、张家浜路东侧地块

湖州南浔菱和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菱和工业污水处理厂服务对象为菱湖化工园区与和孚化工园区工业废水,远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万m³/d,分两期建设,本次一期工程规模为1.5万m³/d,其中公用部分构建筑物土建按3万m³/d 一次建成,设备分期安装。本次一期工程用地面积为29027m²,建设内容包括DN800尾水管线及新设岸边排放口,长约0.4km。排放尾水COD 执行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2 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特征因子执行纳管行业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的直接排放限值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2、表3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低值(从严执行)。
采取张贴公告、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污水处理厂内臭气主要来自敞口污水池和污泥处理单元,其中臭气浓度较高的区域主要集中在污水的前处理单元和污泥处理单元,包括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A/O 池等,这些构筑物采取混凝土加盖,部分水面较小的池体加盖采用玻璃钢材质密封加盖。恶臭废气负压收集至除臭设施(“生物滤池+化学洗涤”)进行处理后,尾气通至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活性焦再生系统设有废气处理系统1套,包含离心风机、高温陶瓷滤管脱硝除尘器、急冷塔、碱洗喷淋塔、水洗塔、活性焦吸附箱、催化氧化箱等,活性焦再生设施的废气经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至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2)废水
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脱水机压滤液、滤池冲洗废水、洗焦废水和实验室化验废水等污水经厂区内污水管道收集后进入厂内集水井,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厂区雨水采用雨水明沟(上盖雨水篦)及雨水管收集,厂区西北侧区域内雨水通过雨水沟或植草沟收集后进入生物滞留带调蓄下渗处理,超量雨水溢流进入雨水管。厂房四周及场地东侧雨水通过雨水明沟(上盖雨水篦)收集后接入雨水总管,随后汇入位于场地西南角的雨水调蓄池处理,超量雨水溢流进入雨水总管,从场地西侧张家浜路预留雨水井接出至市政雨水管网。
(3)噪声
预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标。项目噪声经衰减后,不会对周围造成影响。
(4)固废
①栅渣、沉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外运至委托单位处置(物化污泥视试运行期间鉴定结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②建立规范化固废堆场,做好标识、防风、防雨、防渗漏等工作,按规范收集储存各类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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