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三公局南开中学项目支座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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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三公局2023.100-2-支座(... | 项目名称: 二公司南开中学项目支座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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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南开中学项目支座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建天津市南开中学中关村科技城学校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支座) 招标编号:三公局2023.100-2-支座(南开中学)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建天津市南开中学中关村科技城学校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已由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三公局工管发〔2023〕285 号 关于成立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建天津市南开中学中关村科技城学校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启智汇达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建天津市南开中学中关村科技城学校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项目 支座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宝坻区中关村大道和西环北路交口,东至西环路,南至宝坻区中关村中学,西至望都北路,北至中关村大道总建筑面积102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7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4500平方米、最大层数地上约6层、最大高度约24米、最大单跨跨度约48米、最大基坑深度约7.5米,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本项目合同额为73273.9348万元,合同工期914日历天,开工日期2023年4月1日,竣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 2.2招标内容 支座(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项目部分工程量设计图纸未落实确定,招标数量核算存在差异,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和房建工程相关物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齐全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验合格; 3.1.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3.1.4.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安全生产要求,有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标准,售后服务体系健全; 3.1.6.产品在同行业中居领先水平,具有质量、价格优势; 3.1.7.参与工程材料招标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拥有银行AAA级资信证明 3.1.8.有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书面证明文件; 3.1.9.符合《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 3.1.10.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企业注册时的实缴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必须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资质; 3.1.11.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要求:具备400万kg(dm³)/年以上生产能力达到及相关技术人员和配套的生产设备,或上年度同类物资业绩达到200万kg(dm³)以上(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不需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证明,并提供生产厂房及设备照片)。拥有自检试验室(提供国家级或省级认证实验室资格证明),对产品要求的每个指标都有检测的设备、检测记录结果,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 3.1.12.体系认证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二年的质量检测报告; 3.1.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必须通过交通部CCPC或CCSC产品认证或铁路产品CRCC认证。 必须通过 GB/T19001-2016/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限内(须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生产的产品需满足国家、交通部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经不同专业检测机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合格(须提供两份以上物资检测报告),禁止采用拼焊、再生胶等,不锈钢品牌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对质量、安全、环保有特别要求的。按要求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 3.1.14.合作业绩要求:企业应属于中交集团二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近3年内至少有5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企业近3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15.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1.16.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2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此次招标不分包件,整包招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仅允许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或集团内部贸易企业参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6月21日16:00至2023年6月30日 16:00 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16:00至2023年6月30日 16:00 。 4.2 招标文件购买:每个标收取500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6月30日 16:00 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南开中学项目支座标书款”。投标人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售标联系人指定邮箱(3056200434@qq.com)并与售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尽量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 110060224018002574257 4.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ec.ccccltd.cn/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 (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递交的时间为: 2023年07月11日16:0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1日16:00时前,2023年07月11日16:00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整包保证金¥50,000.00(大写:伍万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7月11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5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二公司宝坻南开中学学校项目支座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276254170@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 01-10-000491-01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建天津市南开中学中关村科技城学校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项目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中关村大道和西环北路交口 售标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81403476 售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81403477 标书款凭证邮箱:3056200434@qq.com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齐峰 联系电话:022-60370631 项目联系人:李燕铭 联系电话: 15344111579 投标保证金凭证邮箱:276254170@qq.com(李燕铭)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的账户。且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结算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本合同无预付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20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21日至本月20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90个工作日内根据业主计量款到位情况付至货款的 70%,在 6 个月内,付至结算金额的 97%,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作为保修(质)金,双方在保修(质)期(质保金期限以6个月计算)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且应组织供货,甲方将积极筹集资金,到位后及时支付贷款。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12个月;(√)24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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