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御河道热力一次网工程(千岛湖路—桓仁湖路西侧)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隽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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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御河道热力一次网工程(千岛湖路—桓仁湖路西侧)


各投标人:

御河道热力一次网工程(千岛湖路 —桓仁湖路西侧) 项目清单拦标价已重新评审完成,现发布该项目 01号补遗书,补疑内容如下:

1、该项目已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

2、 招标文件中 原最高限价: 5497673 元,现变更为 4488668 元;原投标保证金: 100000 元,现变更为: 80000 元;原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06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09日,现变更为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10月 23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02月 20 日;原类似项目: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 2021年5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合同额在 350 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现变更为   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 2021年9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合同额在 3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原项目经理 “类似项目是指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5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合同额在 350 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现变更为类似项目是指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9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合同额在 3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原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合同金额 10%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现变更为: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原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现变更为原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原商务部分的分值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为 69% ,现变更为:商务部分的分值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为 65% 。原信用评价分值占总得分的权重为 1% ,现变更为信用评价分值占总得分的权重为: 5%

5、原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3日9时00分变更为2024年10月17日9时00分。

 

河北隽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动力有限公司

2024年9月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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