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j-2023625
预算金额2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星宇仪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文丽0514-8341253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仪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服务釆购项目
(招标编号:ZJJ-202362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仪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服务釆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28万元, 招标人为仪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仪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服务釆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仪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服务釆购项目: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6-25 09:00到2023-06-29 17:00
获取方式:“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7-17 14: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7-17 14:30
开标地点:仪征市怡人金街B号楼一楼 (江苏星宇仪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仪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服务釆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仪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服务釆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2023625
项目名称:仪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服务釆购项目
预算金额:28万元
最高限价:2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
《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
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
料)
1.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7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
图)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
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5.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 6月 25日至 2023年6月29日
方式:“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300元整,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7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仪征市怡人金街B号楼一楼 (江苏星宇仪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3年 7 月 17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仪征市怡人金街B号楼一楼 (江苏星宇仪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
件处理。
2.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
日,招标文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自行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2023年6月29日17:0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
2541465377@qq.com,联系电话:0514-83412539,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
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
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
本”或“副本”。
4.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仪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仪征市大庆北路88号
联 系 人: 夏科长
联系方式: 0514-83417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星宇仪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怡人金街B号楼五楼
联系方式: 0514-83412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文丽
电 话: 0514-83412539
江苏星宇仪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仪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仪征市大庆北路88号
联 系 人: 夏科长
电 话: 0514-83417813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星宇仪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真州镇真州东路26号怡人城市花园商业B幢501室
联 系 人: 张文丽
电 话: 15751673189
电 子 邮 件: 254146537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编号:ZJJ-2023625
仪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服务釆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江苏星宇仪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06 月
0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19 第四章 项目需求 ........................................................................................................................... 25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 3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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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仪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服务釆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2023625
项目名称:仪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服务釆购项目
预算金额:28 万元
最高限价:28 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 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
1.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 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 提供证明材料)
1.7 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原件)
1.9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2
1.10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 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 年 6 月 25 日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
方式:“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仪征市怡人金街 B 号楼一楼 (江苏星宇仪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3 年 7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仪征市怡人金街 B 号楼一楼 (江苏星宇仪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 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自行下载,供应商如确定 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 17:0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2541465377@qq.com,联系电话:0514-83412539,同时需与代理 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 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
明“正本”或“副本”。
3
4.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仪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仪征市大庆北路 88 号
联 系 人: 夏科长
联系方式: 0514-83417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星宇仪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怡人金街 B 号楼五楼 联系方式: 0514-83412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文丽
电 话: 0514-83412539
江苏星宇仪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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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
2、投标人
2.1 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合格的投标人
2.2.1 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
2.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 何,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 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6.3 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6.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
5
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 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投标邀请中 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 公告。
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 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通知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 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 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 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 位。
9.3 投标人应使用人民币报价。
9.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加盖公 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技术 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等部分;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 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 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3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6
11.2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1.3 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 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 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 明文件。
11.5 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 资料和数据。
12、投标分项报价表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 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2.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2.3 有关费用处理
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 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 另有规定的除外。
12.4 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 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6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项目总价: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 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2、项目单价按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
13.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3.3 培训计划;
13.4 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7
14、2 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 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 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5.3 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公章,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 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招标人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 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 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招标文件第 16 条有 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 至新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 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 盖投标人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 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 退回。
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9.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 明的地址送达;
19.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
8
19.2.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公司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 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公司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 代理公司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代理公司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 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代理公司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 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公司,否则,代理公司将拒绝。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 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公司。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 得撤回其投标。
23、开标
23.1 代理公司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 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 认可开标结果。
23.2 开标仪式由代理公司组织,采购人代表、公证员、投标人代表等参加。
23.3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3.4 开标时请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登记薄上作纪录无误后,代理公司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 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3.5 代理公司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纪录相 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23.6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评标委员会
24.1 开标后,代理公司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4.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 采购有关规定。
24.3 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9
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5.1 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 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 他人员透露。
25.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 无效投标文件。
25.3 在评标期间,代理公司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5.4 代理公司和评委会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5.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到代理公司进行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
26、投标的澄清
26.1 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 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6.2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 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6.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 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7.1.1 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 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 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 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 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7.1.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 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 离或保留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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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 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公司)的权利或投标人的 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 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 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7.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 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7.4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 上的算术错误,对开标一览表内容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 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7.5 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 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7.6 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 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否则不允许修正。
27.7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 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 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 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 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 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8、无效投标、废标及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
28.1 无效投标条款
28.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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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2 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28.1.3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8.1.4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8.1.5 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8.1.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 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范围);
28.1.7 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 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 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8.1.8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8.1.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28.1.10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8.2 废标条款:
28.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8.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2.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2.4 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8.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28.3.1 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代理公司改 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8.3.2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9、确定中标单位
29.1 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29.2 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9.3 代理公司将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 工作日。
29.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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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9.4.2 向采购人、代理公司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9.4.3 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29.4.4 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29.4.5 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29.4.6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9.4.7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29.5.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9.5.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9.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9.5.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5.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0、质疑处理
30.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 质疑。
30.1.1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30.1.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30.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30.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
30.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 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30.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0.4.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0.4.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0.4.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0.4.4 事实依据;
30.4.5 必要的法律依据;
30.4.6 提出质疑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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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30.5 代理公司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 不符合规定,代理公司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0.6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
30.7 代理公司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8 诚实信用
30.8.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 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0.8.2 投标人不得以向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 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30.8.3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 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公司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监管部门对 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 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公司将提请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0.8.4 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30.8.5 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
31、中标通知书
31.l 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公司将中标结果在指定的网站上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起 7 个工作日后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回复,则公 告后视同中标供应商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31.3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31.4 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公司均不退回。
32、 签订合同
32.l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 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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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2.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 同附件。
32.3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 购人损失或致使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现象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32.4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 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3.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 不超过原合同金额 10%。
33.2 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 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 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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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
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
项目名称: 编号:
甲方(采购人/买方): 乙方(供应商/卖方):
见证方:江苏星宇仪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
乙双方按照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
2、合同总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
2.2 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
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3 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2.4 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2.5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
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增加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
甲方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与乙方协商
一致后,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除上述情况
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2.6 如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技术服务机构有要求,乙方不能满足要求,双方协商
解决。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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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
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
需范围。
3.3 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
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报价文件;
(3)项目组人员表 (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5)服务承诺; (6)中标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8)乙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履约保证金
6.1 乙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本合同生效时自动转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
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
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
6.3 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 7 个工作日由乙方
向见证方申请退还,见证方无息退还。
7、转包或分包
本合同禁止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8、免费维保期
8.1 免费维保期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9、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
9.1 交付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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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交付方式:_________
9.3 交付地点:_________
10、服务费支付
10.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10.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10.3 甲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甲方自收到发票后 15 天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 10%,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付合同价的 40%,完成审查验收服务项目全部记录表提供完毕后一次性 付清余款。
11、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
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2.2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如因乙方提 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 方现场。
12.4 免费维保期内,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 一切费用。
13、交付和验收
13.1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服务事项,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
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3.2 验收标准:按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在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招
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招标
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3.3 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 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服务内容,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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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聘请第三方中立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3.5 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
14、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乙方交付时,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内。
14.3 乙方在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甲方接货。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 送货、装卸、清点、堆放,设备初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承担。 14.4 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 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15、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
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
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 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15.4 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
偿责任。
15.5 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
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
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
的其他违约责任。
15.6 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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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 少于合同总价%赔偿金。
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 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 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 不可抗力因素。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 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7、争议解决
17.1 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 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 乙方承担。
17.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 1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向仪征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7.3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 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18、合同其它
18.1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 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18.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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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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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采购需求:
1)、仪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2024 年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抽查服务,主要对市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不包括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一切伴随服务等。
(1)消防设计审查,由中标供应商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进行技术审查并填写《特 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记录表》;
(2)消防验收、备案抽查,验收项目由中标供应商现场评定并填写《特殊建设工程消 防验收现场评定记录表》、备案抽查(抽中)项目由中标供应商现场检查并填写《建设工程 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现场检查记录表》。
(3)其它:
a、参与采购人城市规划的编制;
b、协助采购人开展安全检查和相应的技术评估; c、协助采购人受理举报投诉业务的答复、答疑; d、协助采购人对受理资料、受理程序的把关; e、协助采购人对备案抽中项目的图纸进行审查。
2)、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按具体建设项目分次技术审查、现场评 定或现场检查;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技术审查、验收现场评定或备案抽查现场检查时,中标供 应商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响应,服务期间中标供应商应主动配合协助采购人出具设计审 查、验收或备案抽查意见(合格或不合格结论性意见)。
3)、质量要求:中标供应商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开展消防设 计技术审查、验收现场评定、备案抽查现场检查工作,填写记录表。
二、具体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人员组建专业技术团队进行服务,不得随 意变更项目组成员;服务期间需到甲方指定场所开展服务。
2)、技术服务流程:
(1)消防设计技术审查:采购人备齐消防设计审查资料后,交中标供应商对消防设计 文件进行技术性审查,在 10 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按规定填写《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 术审查记录表》,协助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2)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备案抽查现场检查:采购人备齐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资料后,交中标供应商对文件进行审核,在 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是否可以组织现场验收的意 见,并配合采购人组织现场验收,开展现场评定、检查工作,分别填写《特殊建设工程消防 验收现场评定记录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现场检查记录表》,判定工程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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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
3)、服务要求:
(1)成果要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记录表》,需中标供应商审查人员签 名,加盖中标供应商印章。《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记录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 案抽查现场检查记录表》,需中标供应商现场评定或检查人员签名,加盖中标供应商印章。
(2)中标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服务、填写的表格和参与审查/验收的行为等负责,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3)回避条款:中标供应商在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过程中,其已经为所审查的建设工程 提供过消防设计服务的,需进行回避;中标供应商在验收现场评定和备案抽查现场检查过程 中,其已经为所验收、检查的建设工程提供过消防施工服务的,需进行回避;
4)、设备要求:完全符合中华人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印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 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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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 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
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20%的价
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 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4
<2014>68 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 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 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 合体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 20%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评标标准
项目 评 分 标 准
价 格 (15 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小数点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 位四舍五入)
服务实施方案 (45 分) 1、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消防验收、图审内容及实施方案中对工作内容的安排 和管理、工作程序等,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8 分;方案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6 分;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 4 分;方案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 实施难度得 2 分;方案计划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2、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目标、质量把控、安全问题保障和预见措施,科 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8 分;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 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6 分;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 3 分;计 划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3、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专业人员配备及工作流程和介入的服务实施方案,方 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8 分;较合理、严密、描述较 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6 分;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 3 分;计划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4、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备配置的种类、齐全程度等,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8 分;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

25
度的得 6 分;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 3 分;计划具有明显不合理 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5、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对策、问题排查的预 控等,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8 分;较合理、严密、描 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6 分;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 3 分;计划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责任制度和数据资料保密制度进行打分:安全责任制 度及数据资料保密制度完善、合理,针对性强的,得 5 分;安全责任制度及数据 资料保密制度较完善、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 3 分;安全责任制度及数据资 料保密制度完善性不足、合理性欠缺,针对性欠缺的,得 1 分。
企业业绩 (15 分) 供应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消防技术服 务(包括消防设计审核或技术审查或验收等)项目的业绩合同的,每有一份得 3 分,满分 15 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企业实力 (6 分)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项目组成员实 力(19 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得 3 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其他项目组成员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得 3 分,具有 中级(含)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的得 2 分,满分 8 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属于地级市及以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技术专家库成员的,每有一人得 2 分,满分 4 分; 提供相应入库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查询网站链接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 来承接过类似消防审核验收项目业绩合同的得 2 分,满分 4 分。(该业绩为企业 业绩时不予计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为便于评分,请投标人按评分表样式,逐条列出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格式自定。
2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27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28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三、开标一览表
四、分项报价表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七、其他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29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2
3
4
5
6
7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0
二、 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目录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 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 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 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 供证明材料)
7 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0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备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 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3、非实质性资信证明文件目录
《企业声明函》
31
投标函格式
致:
根据贵方的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 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 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 具有约束力。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 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 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户:
行 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2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20 年 12 月 31 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投标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 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 目 名 称
3、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 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中标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33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 姓名)为我方就项目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 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35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承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 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 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 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没 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 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36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 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 (标的名称),属于(该行业名称不得更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该行业名称不得更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 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 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 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 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37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中型 小型 微型
量单位
农、林、牧、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50≤Y<500 Y<50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工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营业收入(Y) 万元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建筑业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从业人员(X) 人 20≤X<200 5≤X<20 X<5
1000≤Y<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0≤Y<40000 Y<1000
批发业 5000
从业人员(X) 人 50≤X<300 10≤X<50 X<10
零售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 通 运 输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 20≤X<100 X<20
仓储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邮政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住宿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餐饮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 息 传 输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0 10≤X<100 X<10
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 件 和 信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息 技 术 服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 50≤Y<1000 Y<50
务业
38
房 地 产 开 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200000 100≤X<1000 X<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10000 2000≤Y<5000 Y<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 赁 和 商 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8000≤Z<120000 100≤Z<8000 Y<100
其 他 未 列 明行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 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39
三、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服务或产品名称 投标总报价
小写: (人民币:元)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 视为无效投标。
2、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
3、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
40
四、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1 2 3 4
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

41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超出、符合 或偏离 证明材料

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交付时间
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
付款方式
其他 „„

42
附件、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江苏星宇仪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 月 日开标的 项目的投标,特发函确
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 编
单位电话 传真号码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手机
QQ 邮箱

备注: 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
后原件发送至电子邮箱(电话号码:0514-83412539)。
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 17:0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2541465377@qq.co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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