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2023年叙州区环岷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移支付)(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2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2023年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2023年叙州区环岷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移支付)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农函【2023】 91号、宜农函【2023】 9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金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业主)、宜宾市建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业主)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级、市级和区级财政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建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农函【2023】 91号、宜农函【2023】 9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泥溪镇张坝村、文星村、两坪村、泥溪村等 1个镇 4 个村;柳嘉镇柳嘉村,观音镇寿昌村、分水村、大同村,高场镇东升村、青山村、富荣村、高新社区,蕨溪镇黄金村、宣化村等4个镇10个村;合什镇天祥社区、高咀村、怡村,樟海镇红荔社区、石坝村,蕨溪镇红光村等3个镇6个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一、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万亩,选址泥溪镇1个片区:泥溪镇张坝村、两坪村、文星村、泥溪村4个村,共计10000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0亩)。二、转移支付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万亩,选址观音镇、柳嘉镇、蕨溪镇、高场镇4个片区。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质改造1.7万亩,选址合什镇、蕨溪镇、樟海镇3个片区。项目总投资16250万元,本次最高投标限价:156521450.00元,其中建安费155886600.00元(含地力提升工程),设计费634850.00元。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期配合服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02 00:00 至 2023-09-08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22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9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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