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仓山院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及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仓山院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代建)
金额
37504.2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504.29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0591-8394711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180590500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仓山院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及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仓山院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代建)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4)142号、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4)13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省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及项目法人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本项目分为 2 个子项目: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仓山院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子项目1)、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仓山院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以下简称子项目2);

2.2建设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仓山院区西侧至福峡路,东侧至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应急中心,北侧至福州红山中学,南侧至滨海橙里;

2.3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2644.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178.23万元。

子项目1项目估算总投资 37504.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32435.15万元,(建筑工程费 27969.16万元、安装工程费1267.44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3198.5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3283.23万元,基本预备费1785.92万元。

子项目2项目估算总投资 25140.56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21743.08 万元,(建筑工程费18736.33万元、安装工程费640.34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2366.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00.31万元,基本预备费1197.17万元。

2.4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87168.3㎡。

子项目1拟建设300张床位的重点病种研究型门诊,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包括综合楼(门诊、医技、药剂、住院等各类业务用房、地下室)和室外的配套工程等,项目总建筑面积50811.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6663.4 ㎡,地下建筑面积 14147.8 ㎡(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950㎡、不计容建筑面积12197.8㎡),项目用地面积19306.68㎡,容积率2.00,绿化率 35%

子项目2拟建设120张床位的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和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占地面积14331.19㎡。建设内容包括应急楼、附属楼、医疗物资供应中心、高压氧舱、污水处理站(急诊、门诊、医技、传染病房、中医制剂室等各类业务用房、地下室)和室外的配套工程等,项目总建筑面积36357.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811.3㎡,地下建筑面积13545.8㎡,容积率1.40,绿化率 35%

2.5代建管理费: 559万元。子项目1:代建管理费328万元;子项目2:代建管理费231万元

2.6项目建设周期:两个子项目同时开展工作,两个子项目的总工期36个月

2.7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包含代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报建、报批、勘察、设计、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统筹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包括在项目前期阶段收集或编制前期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批文;组织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合同管理、投资控制、进度管理、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计划、合同、信息、安全、沟通、风险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各类档案移交委托人、缺陷责任期满和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入库和产权办理等工作。

涉及到红线范围外的水、电、通讯、网络、道路、排污管网的外部接入的手续办理及实施期间的管理。同时根据委托人的需要,负责统筹智能化建设和各类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涉及方案与实施工作。

2.8 项目管理目标要求:

1)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建设单位及委托人认可的经批复后的概算范围内

2)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3)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4)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

3.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或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或国有投资公司,具体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项目代建或项目管理业务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与独立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其他专业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3.6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3.7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③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④投标人不存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闽政〔2023〕2号)中不得作为代建单位的情形。⑤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招标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应材料)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相关人员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的。 ⑧投标人提供应2023年度经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⑨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0929日至10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 15001730 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罗马假日花园1号楼八层)代理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所投招标编号;(2)银行保函方式;(3)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021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九层)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该持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

邮编:350004

联系人:张工       话:0591-8394711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罗马假日花园1号楼八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445061409@qq.com

联系人:刘工       话:18059050087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九层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处

联系电话: 0591-8394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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