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道路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jh-cs-nd-202301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道路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H-CS-ND-2023019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道路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588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588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简要服务要求:1、本项目为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道路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概况:宁德市富春西路改造路线起点桩号FCXK0+000,位于宁德市鹤峰南路;终点桩号FCXK0+762.518,位于宁川北路,道路等级参照城市次干道设计,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本项目道路红线宽度为24-42米不等。本项目为路面改造工程,共分两段:宁川北路~蕉城南路段与蕉城南路~鹤峰南路段,路线全长0.763公里。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合同书签署后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文件送审稿8份,并通过审查;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文件通过审查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8份;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修编和审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3)监狱企业: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6)《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购〔2021〕14号)。(7)《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宁财购〔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5日 至 2023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1)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委派授权代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是单位负责人前往我公司报名,则无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至我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2)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以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汇入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采购公告所附的指定账户中,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将汇款凭证及《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信箱(fjsjhgcgl@163.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银行账户信息
2、特定资格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8号13-15层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道路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H-CS-ND-2023019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道路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588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588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1项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否 | 其他未列 明行业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2458 |
简要服务要求:1、本项目为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道路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概况:宁德市富春西路改造路线起点桩号FCXK0+000,位于宁德市鹤峰南路;终点桩号FCXK0+762.518,位于宁川北路,道路等级参照城市次干道设计,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本项目道路红线宽度为24-42米不等。本项目为路面改造工程,共分两段:宁川北路~蕉城南路段与蕉城南路~鹤峰南路段,路线全长0.763公里。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合同书签署后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文件送审稿8份,并通过审查;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文件通过审查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8份;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修编和审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3)监狱企业: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6)《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购〔2021〕14号)。(7)《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宁财购〔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5日 至 2023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1)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委派授权代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是单位负责人前往我公司报名,则无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至我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2)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以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汇入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采购公告所附的指定账户中,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将汇款凭证及《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信箱(fjsjhgcgl@163.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银行账户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入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
银行账号:35050168814100000332 |
2、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设计资质 | 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人员要求 | 1、供应商拟派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或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供应商拟派出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应提供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报价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报价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服务”,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8号13-15层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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