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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38号益华领峯大厦地下车库003号机械汽车位(变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7/01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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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变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以广东逸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 2000 6174 1781 85)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将于2022年7月17日10时至2022年9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60/01)公开变卖其名下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被执行人广东逸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38号益华领峯大厦地下车库003号机械汽车位[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72618号]。

变卖价:70000元(评估市场价125000元),变卖预缴款:70000元(已包含保证金:14000元),增价幅度:14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变卖财产交易及过户可能会受到变卖财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的影响,竞买人须自行向变卖财产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因资格限制产生过户不能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购房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购买政策规定。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及拍卖标的所在地的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如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如因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竞买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咨询及看样安排:

拍卖辅助机构:广东保利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760-88235315(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期间接受咨询。)

看样时间:自行前往看样。

看样集中地点:自行前往看样。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变卖财产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

1、竞买人需要先报名并全额缴纳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2、网络司法变卖期限为60天,变卖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变卖竞买人可递增出价参与竞买,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七、特别提示:

变卖财产已知的情况说明及瑕疵披露:1.根据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显示,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土地批准用途为商业住宅。

2.该车位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由买受人与致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8839992)自行协商解决,本院不作处理。

3.过户及办证所产生的需由买卖双方交纳的一切税、费和其他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以成交后实际应缴纳的金额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查询确认相关税、费情况。

(一)买受人收取变卖成交裁定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由买受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二)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一旦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人资格,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变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本院不承担变卖财产的瑕疵保证。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三)竞买前,请竞买人自行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期限等情况。拍卖成交后,拍卖财产的产权办理手续或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与其有关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用及滞纳金由买受人向提供物管服务的单位确认并协商解决,本案不做处理。

(四)因变卖财产的自身状况及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证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对此不作任何承诺。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地产,对可能涉及违法违规建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风险并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理。

(五)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府[2019]71号、中府规字[2019]13号)的规定,司法裁定拍卖的土地,买受人需在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逾期未动工开发的,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将按闲置土地处置有关规定处理。本次变卖的土地是否涉及闲置土地认定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等有关详情,请在变卖前咨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确认。变卖成交后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六)公告所示不动产面积(土地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均为参考面积,变卖成交后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宗地丈量为准,不退不补。动产的状况以交付时的实物为准。股票、股权等其他财产以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后,视为其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八)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因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与本次变卖财产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九、对上述变卖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或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相关当事人,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在本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后7日内将全部变卖价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雍逸廷支行,账号:95588 32011 00170 711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粤2071执22578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590906330上(本短信仅作登记,不一一予以回复),本院确认到账后将出具成交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请买受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1楼保利拍卖辅助服务处签收成交裁定书。生成成交裁定书所需时间约10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将变卖成交价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自行申请拍卖贷款的行为属个人行为,提供贷款的银行应在本院规定的上述缴款期限内将贷款发放到本院指定账户。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与银行自行商议和签约。若买受人或提供贷款的银行逾期未缴清拍卖价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财产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变卖财产的情况介绍摘录自深圳市国潼联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作出的深国潼联评字【2022】3001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十四、其他事项:

执行依据:(2021)粤2071民初3811号、(2021)粤20民终5447号民事判决

执行案号:(2021)粤2071执22578号

法院网拍监督电话:0760-88235387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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