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460乡城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拌合站、钢筋加工厂土建及混凝土加工运输工程劳务合作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交建天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拨付的工程计量款,省道460乡城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总规及招标方案已编制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阶段对该项目的拌合站、钢筋加工厂土建及混凝土加工运输工程劳务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于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色尔宫村国道549与省道460共线段香巴拉大桥西侧桥头,与549国道平面交叉,沿既有香巴拉大道向南升级改造经阿亚仲村、奶奶仲村至南索酒店南侧,向东设置硕曲河特大桥跨越硕曲河至乡城县规划新区,后向东南沿规划路及既有通村路走廊经规划新城区、边边哨村至鱼洼仲村顺接既有省道460,路线全长5.953km。其中改建段 3.455 公里,新建段 2.498 公里。路基宽度 8.5m,沥青混凝土路面;共设置平面交叉 11 处(其中与三级及以上公路平面交叉 4 处);共设置桥梁 470m/2座,其中特大桥343m/1座,大桥127m/1座;共设置涵洞 27 道,其中既有涵洞清淤利用18道,新建9道。主要工程数量为:路基挖方5.58万m3;路基填方2.54万m3;挡土墙M10浆砌片石6670m3;挡土墙C20片石砼13807m3,路基排水工程7905m;级配碎石垫层34377m2;水泥稳定碎石63004m2;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厚60mm(AC-20C)46879m2;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厚40mm(AC-13C)50341m2等。
2.2技术标准:
2.2.1材料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材料进场时需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
2.2.2本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4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8.5 米。新建硕曲河特大桥宽度 12 米,鱼洼仲大桥宽度 11 米,新建桥梁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 级,新建特大桥、大桥设计洪水频率为 1/100,新建涵洞和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 1/50;地震动峰 值加速度为 0.1g;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及业主等相关文件要求。
2.3招标范围与分段划分及工期:
招标范围: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合同段划分: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计划工期: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2.4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2.5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相关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的要求,且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
2.6环保水保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有关环保、水保的要求,有效控制环境污染,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满足环保要求。
2.7缺陷责任期:通过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条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格协作方库》或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库协作方资源库(“项目实时管控与成本预警平台”简称:PCWP,网址http://pcwp.scrbg.com)内单位,同时未被列入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合格分包商库》及《黑名单库》。
3.1.2投标人在公司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数量未达到限制(信用评价AA级为5个,信用评价A级为4个,信用评价B级为3个,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不设限)。
3.1.3施工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二。
3.1.4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经济方面的亏损或违约行为。
3.1.5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人员数量详见本公告附表三。
3.1.6机械设备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四。
3.1.7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投标。
(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ww.wenshu.court.gov.cn/)和“企查查https://www.qichacha.com/”等网站查询投标单位是否有影响本项目执行的重大诉讼和经济合同纠纷,若存在相关问题,取消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3.3投标人允许参投分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
本工程共设置1个包件,每个投标人投标个数不超过 1 个,最多中标 1 个包件。
4.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相应段落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采用现金时,信用结果为B级的协作方缴纳中选合同金额的3%,信用结果为A级的协作方缴纳中选合同金额的2.5%,信用结果为AA级的协作方缴纳中选合同金额的2%;采用银行保函时,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为中选合同金额的10%。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使用基本账户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人民币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确保银行汇票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汇票的投标无效。
6.信用奖励
6.1获得招标人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约定的80%缴纳,投标获优专业分段免面试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6.2获得招标人A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约定的60%缴纳,投标获优专业分段免面试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6.3 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评为年度“AA”或“A”信用等级且施工资质为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投标人,信用评价按A级处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12月17日下午17:00时,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报名,招标服务费银行转账回单时间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
(1)投标人必须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crbg.com)在本次招标公告内进入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基本资料、招标包件信息、企业主要业绩、资质信息、企业主要管理人、附件信息等并上传证明附件。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将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箱)、单位介绍信(需注明拟参加的标段)、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回执单,已加盖公章的PDF版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404403980@qq.com)。
(3)报名成功后通过电子邮箱(404403980@qq.com)将招标文件、招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余相关招标参考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7.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甘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四川交建天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9007 0120 0000 44992
转账时备注“省道460项目拌合站、钢筋加工厂土建及混凝土加工运输工程劳务合作项目招标标书费”。
需招标标书费收据的投标人,可持银行回执单在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运通宾馆交建天路公司开具。
7.3招标文件补遗书(若有)由投标人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crbg.com)上自行查阅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9.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9.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12月25日上午10:00 时,投标人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双楠路326号双楠岛6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1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将中标结果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crbg.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10.2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3监督电话:028-85262025。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交建天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运通宾馆交建天路公司
联 系 人:杜先生 183 2838 3990
邮 箱:404403980@qq.com
招 标 人:四川交建天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12月13日
附表一
省道460乡城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
拌合站、钢筋加工厂土建及混凝土加工运输工程劳务合作项目标段划分、工程规模、工期统计表
序号 | 分段名称 | 桩号段落 | 工程范围 | 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工期 | 备注 |
1 | S460-TJ-03 | K0 000-K5 952.932 | K0 000-K5 952.932 | 包括拌合站、钢筋加工厂建设及混凝土加工运输等相关工作内容。 | 26个月 |
注:
1、本次招标工程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实施数量和招标人确认为准。
2、以上工期为暂定工期,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标段项目部通知为准,若业主、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要求缩短工期,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附表二
省道460乡城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拌合站、钢筋加工厂土建及混凝土加工运输工程劳务合作项目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业绩基本要求
序号 | 分段名称 | 主要特征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业绩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S460-TJ-03 | 混凝土加工运输 | 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资质 | 近5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或交、竣工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混凝土加工运输工程类似施工业绩。 | 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或交、竣工报告为准 |
附表三
省道460乡城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
拌合站、钢筋加工厂土建及混凝土加工运输工程劳务合作项目拟投入人员配置表(最低要求)
序号 | 人员 | 工作任务 | 人数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牵头负责项目总体工作 | 1 | 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或工程师(公路相关专业)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协助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进度、质量工作 | 1 | 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或工程师(公路相关专业) |
3 | 现场安全员 | 协助项目负责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 1 | 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C类证书(交安或建安C) |
4 | 现场管理人员 | 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进度、质量工作 | 1 | |
5 | 材料员 | 负责材料管理工作 | 1 |
注:
1、以上人员为每个标段主要管理人员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施工需要或招标人的要求增加相关人员,其增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生产人员(如装载机及混凝土运输车驾驶员、维修、保洁等人员)根据项目部生产需求进行配置。
3、如因投标人的原因(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更换上述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员),须报请招标人批准,更换人员的资质不能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20 万元人民币、更换安全管理员10 万元人民币缴纳违约金。
4、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岗,有特殊情况离岗必须向项目部请假并得到批准。
5、投标金额大于2000万及以上的,投标文件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不得同时在四川路桥其他项目任职。
附表四
省道460乡城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拌合站、钢筋加工厂土建及混凝土加工运输工程劳务合作项目
拟投入设备明细表(最低要求)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本要求 | 每提供一台自有设备加分值 | 加分上限 | 备注 | |
总数量 | 自有设备 | |||||||
1 | 装载机 | ZL50 | 台 | 2 | ||||
2 | 洒水车 | 5T | 台 | 1 | 0.5 | 0.5 | ||
3 | 发电机 | 300kw | 台 | 1 | ||||
4 | HZS90型混凝土拌合机 | 包含原料储罐 | 套 | 1 | 1 | 1 | ||
5 | 混凝土运输车 | ≥12m3 | 辆 | 4 | ||||
6 | 地磅 | 120T | 台 | 1 | 0.5 | 0.5 | ||
注:
1、因本项目环保要求及品质工程建设需要,若有项目业主、招标人需要增加装备的情况,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装备的增加,并投入使用。
2、本表中的总数量为承包人中标后向发包人承诺的投入最低设备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纳入合同附件。
3、所有设备购买年限均应在5年以内(发票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今)。
4、自有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投标人需保证发票真实有效,若投标人提供的发票网上查验为虚假发票,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