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高县建高华西矿业有限公司鞍子上矿山(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加工区土建标段招标补遗002招标文件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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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4/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高县建高华西矿业有限公司鞍子上矿山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加工区土建 标段招标补遗002
递交时间:2023-04-05 14:01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各投标人:
现对高县建高华西矿业有限公司鞍子上矿山(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加工区土建标段招选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如下的修正补遗:
一、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9.18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16、中标通知书领取后5日内交付设计平面方案成果,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成果,若未按要求交付成果,甲方有权解除合作事宜。”修改为“16、中标通知书领取后按投标人承诺的日期时间提交设计成果,若未按要求交付成果,甲方有权解除合作事宜。”
二、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9.18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增加以下条款“19、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审定金额为准,并以该金额做为结算金额。工程进度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a.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承包人每月20日前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后,每月支付一次,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每次支付金额为完成合格工程量的25%,作为民工工资;
b.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合格且收到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支付至初核金额的40%。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次日开始2年内支付剩余建安工程费结算金额及资金占用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若支付时未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建安工程费和资金占用费支付的计算基数为发包人初核工程结算金额,在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则建安工程费和资金占用费支付的计算基数应相应调整为工程结算审定金额,同时应在当期付费时品迭计算并调整支付。初核工程结算金额和工程结算审定金额统一表述为“工程结算金额”
完工后第一次付费节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或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交付使用之日起(以先到时间为准)一年后30日内,支付工程至结算金额的55%及资金占用费。其中资金占用费开始计算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或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交付使用之日起(以先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资金占用费。
完工后第二次付费节点:建设期满第二年后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金额的100%及资金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年利率百分率:5%(建设期不计算资金占用费,不计复利)。
项目竣工验收后,发包人可视资金到位情况,提前支付承包人建安工程费结算金额及相应资金占用费。”合同同步修改。
三、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前附表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设计单位业绩“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设计单位具有一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以联合体设计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修改为:“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设计单位具有一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以联合体设计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
四、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前附表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施工单位业绩“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施工单位具有一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以联合体施工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修改为:“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施工单位具有一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以联合体施工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五、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前附表2.2.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设计单位人员情况(3)“增设结构专业及土建工程成本控制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得1.5分,同时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加1.5分,本项最高得3分”修改为:“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前附表2.2.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设计单位人员情况(5)“增设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成本控制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安装专业)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修改为:“电气设备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七、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前附表2.2.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设计单位人员情况(4)“增设设备负责人1名: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得 1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证书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修改为“增设设备负责人1名: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得 1.5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证书加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八、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前附表2.2.4(3)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中增加“6.设计进度承诺加分1分: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10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成果加1分(提供设计进度承诺函)。”
九、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前附表2.2.4(5)增加“投标人承诺将70%-80%的建筑业产值及税收在项目所在地入统得0.5分,将80%(不含)-100%的建筑业产值建筑业产值及税收在项目所在地入统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中“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7日09时00分”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6日09时00分”。
    十一、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缴纳截止时间:2023 年03月 27日 09 时 00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修改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缴纳截止时间: 2023 年04月06日 09 时 00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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