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大宗散货码头矿粉堆场工程监测、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8 17:4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黄骅港大宗散货码头矿粉堆场工程监测、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骅港大宗散货码头矿粉堆场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渤海新区汇通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渤海新区汇通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黄骅港大宗散货码头矿粉堆场工程监测、检测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建设主要包括矿粉的储运设施和相关配套设施,具有矿粉的专业化储存、输送及配等增值服务功能。堆场作业区出入口设置在南北两侧,厂区内主干道宽9m堆场作业布置有矿粉堆存区、及办公楼、变电所及污水处理站等辅助设施,港区西侧布置有管理中心、东侧布置生产辅助区。投资额约156044.23万元。
2.3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2.4 工程地点:沧州市渤海新区。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检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包括但不限于真空预压监测、真空预压检测、水泥搅拌桩检测等。其余未尽事宜需满足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相关规范以及当地质监部门要求,详见检测、监测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7服务周期:自甲方通知乙方检测、监测人员入场始,至完成应承担的全部监测与检测技术服务工作,并提交完整归档资料,经验收合格后止。其余未尽事宜需满足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相关规范以及当地质监部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结构类(地基)甲级资质、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材料甲级资质,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备现行有效的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水运结构与地基试验检测师证书,具有在本单位2022年1月至2022年11月中连续缴纳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9日9:30分至2022年11月25日9:30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费0元。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ebeieb.com.cn/)”、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6.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
6.2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12月9日9时30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6.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2022 年12月9 日9时30分至 2022 年12 月9日10时00分(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
7.联络方式
招 标 人:沧州渤海新区汇通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渤海新区
联系人:刘春峰
电 话: 15833761921
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
联系人:侯玉阳、娄婷婷、常泳波
电 话:0317-2080151